那滴落,溅落和流淌的血
一提及血,多数人都会多少有点惊悚感。
延续了数千年的乡村草垛里,俩毛头娃娃打架,打着打着,占据主动的那个忽然“哇”地一声哭了起来,随即战事结束,谁哭了谁怂嘛。那怎么占便宜的倒趴窝了呢,原来是见血了,手背上被掐破了,流血了。眼下网上流传很广的一个段子是:某个很致命的小鲜肉手指被划破,急吼吼奔至医院急诊,医生一看心里直笑,说多亏来得早......小鲜肉煞白着粉脸儿打断医生问会咋样,医生答要再晚一点伤口怕都要愈合了。哎,据说并不是段子,而是源于一个叫鹿什么的小鲜肉之真实经历。
哈,甭问,这位小鲜肉虽早已是成人,但其心智还在小屁孩层面,其演艺水平可想而知。
小鲜肉的见血懵神固然夸张,小孩子呢未经世事。其实正常的成年者,对血也有些不适,只不过未表现出来而已。
那么,人们为什么对血如此敏感呢?缘于人类在懵懂时期对血的基本认知或者说骨子里对血的惊悚和惧怕。简单说就是,血作为人体内一种粘稠状红色液体组织,如果流失太多,人就会死——现代生理常识告诉人们,一个健康者如果一次失血超过总血量的30%时就会危及生命——如此说来,血就等于生命,于是便有了人类最早期的血崇拜,至今一些部落宗教仪式上尚有鲜血涂面的场景。“茹毛饮血”一词的本意其实并不只描述原始部落人们的简陋生活,其中的“饮血”主要意在获取猎物身体里的野蛮力量,像虎豹熊罴犀之类,其战斗力之强实在太让人羡慕了。国人直到现在还很迷信虎骨酒强身健体的神奇功效,实际全然瞎起哄,就像熊掌,燕窝,鱼翅,鹿血及猴头,既不美味,营养价值不值一提一样,至今没有科学证据证明虎骨及虎骨酒的医药价值,说白了虎骨酒就是《林海雪原》里座山雕那张头把交椅上的虎皮一样,只具心理安慰和宣示威风的作用。到了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表达的也只是对凶残敌人的愤恨和复仇心切。不过,词句还是隐隐地告诉人们,远古部落间发生战争,胜利者杀死失败者,啖其肉饮其血那是常态。古有“蚩尤血”一词,沈括 《梦溪笔谈·辩证一》:“解州盐泽(即现在的山西运城盐池),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红,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盐的摄取是人们生活必需,那为什么要喝蚩尤血呢?那厮力战炎黄二帝,实在太厉害了嘛。上世纪八十年代,流行一种保健方法,叫做“鸡血疗法”,把一年生的大公鸡的血,抽出来给人注射,据说可健体强身,提振男人雄风,甭问也是“饮血”的遗风所致。
如今社会科学昌明,人们心智发达,对血的生理学意义早已认识透彻,但也不是一点都不畏“天命”了,因为这种畏惧早已深入文化的基因里去了。
譬如拿文字来说,“血案”一词更多地出现在文学作品和口头语里,对眼球有冲击力嘛;而从刑事侦查的角度讲,就不是一个严谨的术语了,因为它只是表述冲突中有流血而已,既非凶(杀)案,也非命案,纯粹一个吓唬人的玩意儿。“血光之灾”几乎是杀身之祸的代名词,很是唬人对吧,可继之而来的“破财免灾”足使人洞见其中的拙劣把戏。血滴子是传说中一种可以杀人于无形的暗器,可惜只在传奇小说里出现过;血滴子的另外两种解释是一种毒性极强的草本植物或一种毒药,但也只具传说性质,说白了如果说此物真能杀人的话,恐怕都是被“血滴子”这仨字所蔓滋而来的想象吓死的。
许多年前,家父手术,笔者献血四百毫升。后来丈母娘知道了此事,特意说道,人身体里的血,每天只能生米糠壳那么多,看得出来很反对女婿做这种傻事。
血的另一层意义与传宗接代有关,古人隐隐觉得,父子(女)之间,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之间应该有一种特定血缘关系的,于是便有了血缘,血脉,血亲,血嗣,血胄,近血,精血,骨血等等的词语,当然,如何甄别辨识古人是没办法的,因为血型,血压,血糖以及遗传基因这些玩意儿实在太后现代了。
一出传统戏曲叫《三滴血》,几乎就是古代滴血认亲的实验操作的范本。具体说滴血认亲之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取死者的骨头,再采来需核准身份的生者鲜血滴落与骨头上,渗入即表示二者有亲缘关系,否则排除。哈,其荒谬性就不说了。如果当事的两位都还活着呢,那就来一碗清水,二人的鲜血同时滴进,彼此融合即有血缘关系,否则陌路。其实细想想,作为各级审案官吏未必就一定不解其荒唐,问题是,案子总得有个了结吧,不采用这些蒙人套路怎么办?积案太多了,我这乌纱帽还保得住吗? 晕血症又叫“血液恐怖症”,是一种特殊处境中的精神障碍,甭说见血,即便瞅一眼“血”字都很不适,此症与胆小无必然联系,与晕车晕船也不同,前者与恐高症类似,纯属心理问题;后者是内耳平衡器官失衡而引发的生理问题。
反映古代破案的一些影视,经常有一个细节,命案出了,破案者靠路上血迹的指引,最终捉拿凶手。其实,人类一路走来,又何尝不是伴随着一路对血的不断认知而摸索前行的呢。从血液里提取并识别DNA密码,从而认定千万人之中的唯一,也不过近一二十年的事情。可谁又敢说,人类对血液的认知业已穷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