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出轨,差点被丈夫从四楼丢下来,“我”依然无法离婚。(求助!)
首先,这是一则求助信息,文章中的鱼檑是我的朋友,她目前在日本已经报警获得保护,但仍然无法在中国离婚,这篇文章我之前在个人公众号(名为宋居寒的影评,但是看的人比较少)上发过,也有从事新闻行业的朋友对此次家暴事件感兴趣,但后来听闻是跨国案件就不了了之了。小鱼之前也有记者想要采访的,但后来还是因为各种原因被放鸽子,而且家暴男还是一个学历作假且初中就开始嫖娼的“人”,文末会有相关资料。
希望看到的朋友可以帮我转发一下,更希望有相关新闻媒体可以联系我的朋友曝光此事。
一,離婚
距离离婚冷静期的出台时间不到一周,我在微博上看到有博主(鱼檑)发了自己的求助信息,该博主于2019年11月在东京抓到老公出轨,在与渣男对峙时候,被他差点像丢垃圾一样,丢下一楼,如果不是邻居听到她被掐脖子前的呼救,她恐怕就要被渣男从四楼丢下了。
更令人胆寒的是,该博主的遭遇并非个例,凤凰网视频中的律师在采访中有提到,她的当事人被丈夫掐住了脖子,且该受害者还有验伤证明。
还有后面两位当事人,在第一次家暴中,第一个当事人被掐脖子晕死过去,第二个当事人在第一次家暴中,被椅子砸得小拇指骨折了。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这三起案件中,尽管有验伤证明,但法院都没有判定为家暴。
最高法院曾公布一组数据,在离婚纠纷案中,74.4%的案件原告均为女性,且在上诉中是由原告来负担诉讼费和律师费的,而一审审结案件中,91.43%的案件都是男性对女性实施暴力。
根据这63%维持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来判断,这说明,每十个离婚案例中,有九个是因为家庭暴力,受害者费劲精力,财力,好不容易上诉,但却只有三个人离婚成功。
而且胜诉后的赔偿数额在5万元以下,如果你不幸只拿了几千块钱的赔偿金,那么你可能只够勉强支付你的医药费,后续的心理咨询等等费用全由自己承担。
而剩下的六个女性不仅得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还有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然后再回去忍受家暴,再或者选择分居和重新上诉。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不是出台了《反家暴法》吗?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家暴者,和无法判定为离婚的家暴案例呢?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80%以上的法官认为,受害者必须报警验伤三次以上才有可能作为离婚条件,并且只要没有监控,且验伤证明不能直指家暴者,家暴者也不承认家暴,那么法律将不会判定为家暴。
前面所提到的第一次被丈夫掐脖子晕死过去的那位妻子,套用在法律庭审上来说,她得被掐到第三次,且有明确证据指向施暴者,这起案件才“有可能”被判定为家暴。
不是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吗?
其次,国际上公认的暴力方式有:肉体暴力,性暴力和精神暴力。
但“幸运”的是,目前我国只承认第一种。因为法院表示,不宜将造成轻伤,轻微伤或精神抑郁等后果作为认定家暴的必要条件。
更别提精神杀伤力极强的冷暴力了,连家暴的门槛外三百米远的边都挨不着。
可据全国妇联统计数据,中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7.3秒就有一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60%是因为家暴,而40%的女性杀人案中都和家暴有关。
但注意了,妇女因受到精神暴力,法律是不会判定为家暴的,而一旦妇女因家暴导致抑郁症自杀,法律更加无法追究真正的施暴者的责任。
在某种程度上,婚姻竟然成了性暴力,精神暴力,和冷暴力的一纸免责书?
最后,法律确实跟上去了,但是执法并未跟上去,因为在司法实际中法官的执法观念较为保守,都秉持着劝和不劝离的理念,在第一次上诉的时候,往往判定结果是离婚失败。
好一个劝和不劝离,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用得着闹到法院这么难看吗?
老舍曾写过小说《離婚》,一个离再加上一个难组成的離婚,单个词就道尽了分离的不易与艰难。
二,冲动结婚or冲动离婚?
王尔德曾调侃过:“离婚最主要的原因是结婚”。
但确实颇有道理,据中国都市年轻人恋爱结婚行为调查结果显示,闪婚者闪离的比例高达65%。
再看看2016年离婚夫妇高达415.8万对,而同年复婚人数仅达39.85万对。
由数据可见,冲动结婚完爆冲动离婚。
那么在谈婚论嫁之时,为实质性的真正减少离婚率,对待结婚的态度不是更应该谨慎一些吗?
三,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林奕含将家暴和诱奸这两个社会致命的问题展现出来。
书后面有台湾作家蔡宜文老师的书评,他说,“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而在我看来,家暴和性侵有异曲同工之妙。
书中钱老太太知道钱一维打跑了几个女朋友,张太太说就是穷死也不把女儿嫁到钱家,可转眼就把伊纹介绍给了一维,活像别人家的女儿不是人一样。
整栋大楼的人都知道钱一维家暴,但人们只是把伊纹被家暴,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而在思琪一线中,补习班把女生开车载入李国华们公寓里的女班主任,思琪的父母,包括整个社会,都是这场史诗般诱奸的推手。
所有人都在助推着房思琪和伊纹式的,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屠杀。
四,我们不想再有新的受害者
前段时间网红宇芽被家暴的新闻,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相信大家都对电梯内那惊魂一幕印象深刻吧。(太残忍了,我就不放视频了。)
这一幕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不亚于《熔炉》里,趴在厕所上空,对着下面的小女孩狞笑的校长。
在看完电影后很长一段时间,上厕所都会不禁看向上方,尽管上方只是洁白的墙壁,但依然胆战心惊,而在看了电梯惊魂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每当单独与男性乘坐同一个电梯时,我都不敢按楼层,我很害怕自己会出什么意外。
在宇芽的案例中,她的未婚夫沱沱之前有过两段婚史,两任妻子均被打得遍体鳞伤,那么为什么宇芽依然会作为第三个受害者,上当受骗呢?
个中原因相对复杂,但主要有两点,首先,人渣给宇芽树立了一个太完美的人设了,仿佛任何一个美好的形容词和优秀的品质都长在他的身上。
这一点我有去渣男的微博主页求证过,你很难想象一个把宠物狗当女儿养,会贴心给它过生日的人,会对自己的女人下死手。
其次,在第二任前妻中有提到,她在说人渣对她的暴打和凌辱的时候,她并没有哭,是一个柔情而坚强的女人,可在说到,她在经历家暴没有选择站出来曝光沱沱的时候,她哭了。她认为宇芽的惨剧有她的原因。
如果当初她没有选择逃避,也许宇芽就不会受伤害。
所以沱沱的学生也无惧他的威胁,她是宇芽家暴的目击证人,她在事发后也站出来接受采访,曝光了沱沱的真面目,尽管在事后她一直受到沱沱的死亡威胁,但是她依然不后悔。
宇芽等人接受采访的初衷很简单,“我们真的不想再有新的受害者。”
这点也和性侵有些相似,林奕含生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她现在走在台北街头上,仍然能看到书中原型李国华的招生信息。
这和宇芽的个案很相似,如果当日的宇芽在经历第五次家暴后再次选择忍气吞声,我敢笃定绝对有下一个受害者出现。
任何一个受过伤害,肯站出来撕开受害者标签的姑娘都值得我们钦佩和鼓励,然后令人惋惜的是,无论是家暴还性侵站出来的人都屈指可数。
写下这篇文章的初衷还是想告诉大家,婚姻不是过家家,不是你想结就结,更不是你想离就离。
还有,无论是受到家暴还是性侵,站出来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不再有下一个受害者的出现,因为下一个受害者的名字后面跟着的,也许是你曾深爱,但却也差点将你杀死的人的名字。
法律赋予了我们结婚的自由,那么离婚的权利也是不是应该像结婚一样,拥有同等的自由呢?
在一段如履薄冰的关系中,只有当事人能知道其中的绝望与痛苦,这是任何人,任何法律都无法参与的私事。
The end.
(我之前写到这里就完了,接下来补充渣男初中嫖娼和学历作假的相关证据。)
(张瀛洲是人渣的真名)
再次希望看到此文的朋友可以转发一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