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你故事里的那个人之一:不吃肉的姑娘
01
叫她五姑娘吧。
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餐厅里,她把菜单稍微翻了一下,递给我说:“你来点吧,我要个清炒菜心就行了。”
为了显示阔绰,我唰唰唰在点菜单上写了好几个菜,猪肉鸡肉兔肉鱼肉,全都有。
她说:“你少点一些,这么多吃不完,我不吃肉的。”
我说:“你是回族吗?”
她说:“不是啊。”
我说:“那你干吗不吃肉?减肥吗?”
她举起自己细细的胳膊在我眼前晃了晃,说:“你看我还需要减肥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真的很瘦,个子也挺高,手指纤长而白皙,几乎能够看到骨节。
她继续说:“我最近吃素食,所以吃肉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饶有兴趣地问:“你为什么会开始吃素食呢?”
她说:“说不清楚,就是想尝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素食会改变一个人很多,包括性格,包括信仰。”
我很惭愧,一来因为我是酷爱大碗喝酒和大口吃肉的凡人,二来因为她说的话我当时没怎么明白。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交流,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民谣。
我和五姑娘是在一个同城的群里认识的,她的昵称是港岛妹妹,我的昵称是梵高先生,这种默契不需要太多羞答答的欲语还休。我和她从李志、老狼一直聊到莱昂纳德·科恩和鲍勃·迪伦,中间掺杂着无数的个人记忆,深夜两点还意犹未尽。
她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能够和一个人有说不完的话。”
我说:“我也和你一样。”
在那之后的半个月里,我们开始密集地交谈、发信息、打电话,每天晚上都要聊到凌晨,话题源源不断,而且似乎聊整夜都不会累。她那时候在学吉他,经常会在电话里弹吉他给我听。我开玩笑说我要去学键盘,然后我们就可以组个乐队了。她说好啊好啊,不学的是小狗。
那样的夜晚浓稠得好像化不开的糖水一样,似乎有一种叫作爱情的东西在悄然滋长,但是我们都默契地没有提出见面,甚至都没有提出要看对方的照片,我们小心翼翼地等待着。
她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在一个乡村小学里支教了一年,那个地方没有网络,到镇上的网吧要走几十里的山路;手机能有信号就不错了,想用手机上网要花半个小时爬到一个山坡顶上,打开一个网页平均需要五分钟。所以她的消遣活动就是带着一本书爬到那座山顶,听着手机里的民谣歌曲,一边看书一边刷网,看着太阳从西边落下。她说她在山顶的时候经常放的一首歌就是李志的《梵高先生》: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她说:“我至少听了一千遍。”
我问她:“你在那里悟出什么来了吗?”
她说:“可能有吧,也可能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一段自我放逐的时光,我的间隔年。”
02
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只觉得无比美好。所以当我有一次出差经过那个村庄所在的县城的时候,竟然一时冲动,想要去她曾经待过的地方,这个念头一旦冒出就再也收不住。我坐汽车到了镇上,然后租了一辆摩托,几十里的乡村公路差点儿没把我的肺给颠出来。到达的时候已是下午,村庄贫瘠得可以一眼望到山头,我费力地爬了上去,然后给她打电话。
我说:“你猜我现在在哪里?”
她说:“我不知道,难道你跑到我公司来了?”
她回到城市之后找了一份像模像样的工作,穿上衬衫和筒裙,朝九晚五,人来人往。
我说:“不是,我在一个荒凉的山坡顶上,对面是连绵的群山,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夕阳。”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她说:“难道你去了——”
不等她说出来,我直接回答道:“是的。”
她突然沉默了,我听着她的呼吸,和我同一个频率。
我说:“我们见面吧。”
她说:“好。”
我想,那一刻,我应该是喜欢她的。
如果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这样始终如一地美好,我们所经历的也就不能称为人生。
见面的第一刻,我就想,我应该不会喜欢她的。
她并非长得不漂亮,反而是非常耐看的那种姑娘,但是眼缘儿这种东西也很玄妙,我能够感受到她身上的某种气息在努力地阻止我融进她的世界,晃晃荡荡,让我觉得有些慌张,而这是在之前的沟通中无法感受到的东西。那年我已经二十七岁,开始一段恋爱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婚姻这种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女朋友,但不会是一个适合我的伴侣。
我一直都没有找出这是为什么。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会见面,一起吃饭看电影到处闲逛,从手脚到眼眉,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暧昧。
03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我今天把工作辞掉了。”
我有些吃惊,问道:“为什么啊?你的工作挺好的呀,又轻松又赚钱。”
她说:“我觉得没意思,想找点儿喜欢的事情做。”
我说:“想好做什么了吗?”
她说:“我打算学法语,然后去法国继续念书。”
闻言我差点儿被一口青菜呛到,还没来得及给她分析其中的各种利弊和不切实际,她又突然说:“我们以后一起去法国吧。”
傻子都能听出来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我不是傻子,但是我需要伪装。
我说:“呵呵。”
后来五姑娘真的就报了一个培训班开始学法语了,见面的时候经常和我说几句法文,我觉得按照她的进度,过TEF估计悬得很,去法国留学不知要几时了。
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在我们认识后大概九个月的某一天,她打电话约我出来喝下午茶。那是一家私人咖啡馆,整个店里只有我们两个客人。
她说:“我可能要去北京了。”
我感觉自己永远跟不上她的节奏,内心一阵崩溃,问道:“为什么啊?”
她说:“我有个朋友在北京开了个工作室,邀请我过去一起做。”
五姑娘在大学里学的是绘画,但是毕业后几乎扔掉了画笔。
我心里有点儿怅然若失,问道:“你考虑清楚了吗?”
她说:“我没想好,我其实也可以不去,但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东西了。”
“还有我啊!”我差点儿脱口而出。
“Just follow your heart.”我莫名其妙地冒出了这句话。
这种时候我还能拽英文也是够可以的,但是这样我才可以让自己所流露出来的心虚体现在蹩脚的英文发音上,而不是在自己剧烈的心跳上。
她扭过头去望着窗外,淡淡地说:“好啊。”
五姑娘走的时候没有通知我,她到北京换了新号码后给我发了条信息,我存下了她的新号码,但是从此我们没有再联系。后来微信开始流行,我通过关联通信录加了她的微信,看到她在朋友圈里面发的图片,也大概了解了她的生活。她和朋友的工作室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关闭了,她上了一年班,后来又辞了职,她没有去法国,而是开始在全国各地旅行,云南、西藏、青海、新疆、内蒙古,她去过好多地方,拍了很多好看的照片。她也曾经回到过这个城市,却没有找我,她拍了一张咖啡馆的照片发在朋友圈里,我认得,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
她写道:你离开了,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
04
可是人海茫茫,有些人总是会再相逢,两年之后,我竟然在成都的草莓音乐节上看到了她。当摄像机扫过人群的时候,她的脸庞清晰地出现在大屏幕上,她冲着镜头笑了笑,然后画面闪了过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时竟然呆了。
换场的空隙里,我给她打电话,她接了起来,两边同样嘈杂。
我说:“你是不是在成都草莓音乐节上?我刚才在屏幕上看见你了。”
她说:“你也在吗?我们见个面吧。”
在六月炙热的烈日下,我终于又见到了她,她没有以前那么瘦了,头发更长了,那种让我望而却步的气场也消失了,整个人变得无比柔和。她缓缓地向我走过来,我的心跳竟然在不停地加速。
我挥了挥手,走上去对她说:“好久不见。”
她摘下墨镜,笑着对我说:“真的是好巧。”
我们寒暄了几句,聊了聊各自的近况。她回到了北京上班,在一家杂志社做美工,也接些插画的活儿,状态似乎不错。
我问她:“你后来为什么没有去法国?”
她说:“放弃了,那只是年轻时做过的梦而已。”
我说:“你在我心中永远年轻。”
她接过了这个梗,说:“然后永远热泪盈眶吗?”
我们对望着哈哈大笑起来,两年多的疏远瞬间被默契所冲散。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所有人都围到前面看演出去了,留下我们俩坐在遮阳伞下不停地说话。
她说:“我以前总觉得自己有大把的青春,所以想尝试一切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总觉得走自己想走的路才是真正的生活,现在觉得,人生总是要留些遗憾才好,有些梦想一直不去实现,才能安于当下的生活。”
她说:“我在北京谈了一个男朋友,他对我很好,我们可能明年结婚,他不听民谣也不听摇滚,所以我就一个人来看演出了。你呢,还是一个人吗?”
她说:“真可惜,如果你当时留我,我一定会留下来,或许我们的孩子都已经出生了。我当时的确需要新鲜的生活,但是我更需要爱情。”
她说:“或许这一切都是早已被安排好的剧情。”
她说:“我以后想开一家画廊,也可能开不了,结果一辈子做全职妈妈,然后教自己的孩子画画,说不定有一天还是会去法国,住几年,谁知道呢,未来太远,想得太多的人通常都不会幸福。”
她那天说了好多话,该说的不该说的,关于我们的过去,关于她的未来。我有一种预感,我们以后不会再见面了,所以她打算将这辈子要和我说的话全都讲完。
我看着她,试图把她的模样永远地印在脑海。
不远处,宋冬野穿着大裤衩,抱着吉他,汗流浃背地在舞台上唱着:“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
五姑娘今年春节结婚了,她的蜜月在某个热带的海岛度过,她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海边烛光海鲜大餐的照片,我留言说:“我记得你吃素食啊?”
她回复我说:“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