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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2018-05-23  本文已影响69人  Hebe自由人

世间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

茨威格驾驭语言至为纯熟,他善于表达一个对象,使得它的最精致的细枝末节都变得形象鲜明具体。(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评)


于文文《分手那天》 http://url.cn/5qjx1DS

已经不止一遍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了,每次读完都能跟这本小说产生极大的心流。在没有遇见作家之前,这个13岁的小女孩生活是枯燥无味的。跟母亲挤在一个破旧的房子里,周围的邻居也是那么的不入流。日子单调且乏味,突然有一天搬来了一个新邻居。也带着些神秘的色彩,好些天都还不见主人,只有仆人在忙碌的整理房子,这些就更加激发了小女孩的好奇心了。小女孩的思绪开始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幻想着的邻居是一个有学识有讲究的老头。邻居家新搬来的家具,书本,以及来拜访的客人都吸引了小女孩的注意力,就像是打开了小女孩一个全新的世界。当她看见邻居只是一个25岁的年轻男士时,她的内心就一下子被俘获了。那时候的她那里懂得什么是爱情,她只知道她很想见到他,关于他的点点滴滴她都想了解。那个年龄的正属于羞涩阶段,但她只能远远的看着,默默的仰望着她崇拜的作家。直到有一天继父要她们搬家,临走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她想着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就暗自伤心忧愁。她终于鼓起勇气,走到邻居家的房门,按了门铃,但是家里没人。在那寒冷的冬天,她冻的发抖,孤独的躺到自己的床上,默默的等待着他的归来。直到凌晨三点多,终于回来了,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另外一个女人回来,内心有点失落,慢慢的就睡去了。

之后的两年,她把自己封闭起来,痛苦不堪,世界似乎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只不过她有一个朝朝暮暮思念的人但却又没法想见,这种相思之苦无人诉说,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两年终于过去了,她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她随意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显然她的心思全然不在工作,每天盼望着六点下班,下班以后她就可以到那作家居住的房子的小巷子里邂逅他。在那等三五小时也是难免,因为她不确定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每晚在那小巷子里等了好些天后终于遇见了他,两人四目相视,她心跳得飞快,她以为他会认出她来,可惜没有。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即使这样她心中的爱早已经被激唤起来。她依旧每天都在那溜达着期待跟他的邂逅,终于他主动约了她,她跟他回到了作者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卧室。

那前往卧室的楼梯是她孩时一直魂萦梦绕的地方,如今却真真实实的走向了那她窥视两年多的地方。克制住了内心的狂喜,上了作家的床。把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了他,那个让她在孩童时期就一直思念到现在的他。在此之前,她是多么厌恶她周围的追求者,在她的心中只有这个作者才配得到她的身体。赤裸着身子贴在他的胸腔,用手触摸着他那每一片肌肤,幸福就自然的流淌到了她全身的血脉。清晨醒来发在自己躺在自己爱慕许久的男人身旁,男人正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伸出那厚重的手抚摸着自己的额头并亲吻着自己的脸颊跟眼帘。此刻的她一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爱情的温柔激荡着她全身的心脉,感受着心流带给她全身的爱意。当她起身全裸的站在他面前时,她也丝毫不羞涩。是那么的美好,离开时他又用他那柔软的嘴唇亲吻了她。从花瓶里拿了朵白玫瑰送给了他。没过几天他又把她邀请到了床上,她又满心欢喜的上了他的床。没有了第一次的羞涩,她是那么的娴熟的配合着他。销魂的一夜,撕咬着耳膜,探究着他的敏感点,两人的灵魂紧密的结合一起。灵与肉的结合她第一次感受到深处那意犹未尽又难以满足的爽点,从此打开了她私密处世外桃源。他在那有节奏的起伏,不久后也如约而至。两人亲吻触摸安抚后双双甜美的酣睡过去。清晨阳光照射在床头,他紧紧的把她搂住怀里,大清早的两个人赤裸的交缠在一起。他温柔的告诉她,他要出远门一趟,他回来会给她写信的。她走之前他依旧送她一朵白玫瑰。往后日子她痴痴的等待着他的来信,但是他并没有给她写信。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愿意让他承受这意外的生命打破他原有的平静的生活。一个人默默的把孩子生下来,生孩子前后的那些阶段她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她不愿意让自己的而已以后被这种贫穷的生活所玷污了。毕竟她觉得她孩子的身上流着一半他那高贵的血统。自从儿子诞生后,她对他的思念就没有像以往那么强烈了。她把对他的爱全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她把儿子打扮得像个王子。她是如何让儿子过上富足的生活的呢?为了儿子,她选择了当妓女。她想她爱他的心是始终没有变化的,只不过他再也得不到她身体,那么她出卖自己的躯体是无关紧要的。把自己的身体出卖给了上流社会,依附在那些贵族上。这样的选择让她母子的生活衣食无忧,在上流社会也混得还不错。很多人都对她垂涎三尺。尽管有不少的贵族向她求婚,她都拒绝了,因为她心里始终只有一个他。当有一次她出现在社交场合,跟他不期而遇,心中是如此的忐忑他会认出她来,但是并没有。他勾引了她,而她当众把她的情人遗弃选择跟他幽会。他又把她带到了他的卧室,那一晚上她似乎回到了五六前年的那几个晚上,那个一直让她心跳加速的晚上。她害怕他会认出他来,但又期待他能够认出她来。她有给她提示,但他都没有想起来。早上醒来他告诉她,他要出远门了,塞了些钱在她的袖套里。她心颤了下,问他能不能送她一朵白玫瑰。卧室房间花瓶里还插着她昨天送的白玫瑰,她在他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送他白玫瑰。他欣然的答应了,他说他每年生日都会收到白玫瑰,就是不知道是谁送的。她强忍着眼泪没有落下来,拿着花走了出去,撞上了那个老仆人,四目相对。那老仆人竟然认出了她,她把他给的钱塞给了老仆人走了。

从暗恋作家两年到搬家后相思两年,后又回来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作家,后来选择一个人默默选择生下孩子,独自承受孩子的抚养权。为了生存她选择当妓女,努力的养大儿子,给他最好的教育跟关爱。而她因为太爱他,不愿意因为有个意外儿子的出现来扰乱他平静的生活,一个人默默的担起了责任。到后面的不期而遇再次上了作家的床,她至始至终都爱着他,心里也装着他。然而在作家眼里,完全不记得她。他只不过是他众多女子中其中解欢的一个,最后一次他还把她当成了妓女塞给了钱,这对她是侮辱。没关系,这些都没关系,因为她爱他。本来她也没打算要写信告诉他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的一生都爱着他,把他当成了生命的全部。直到他们的儿子死了,她的精神寄托没有了。她也病入膏肓,离开人世的那短暂的瞬间她终于鼓起了勇气,写了一封信告诉了作家曾经有那么一个女的如此真挚的爱着她。就像孩童时,要搬家了,她终于鼓起勇气去按了他家门铃。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写这封信也是在内心挣扎了好久。倾其一生把一个人爱到了极致,不求任何回报,没有婚姻孩子的束缚,这是我看到爱情的最高境界。

对作家我没有过多的评价,总觉得他是幸福的,他没有被任何人牵绊一生,幸福的活在了他自我的世界。对那个陌生女人,我觉得她也是幸福的,在最懵懂的岁月,过早的体会到了那苦涩的暗恋,痛苦的相思。她没有把自己的暗恋说出口,所以的爱恋都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她也满心欢喜的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她崇拜又爱慕的那个人,也感受到了那私密的快感。一个爱情该有的模样她都曾拥有过,只不过是太过于短暂。相比于那些从来没有体验过暗恋、相思、床上之乐的人来说,她又是多么的幸福。或许有一种幸福就叫做不求长期拥有,只求曾经拥有。在她那细腻又丰富的情感世界,她真的是确确实实的拥有了,得到了,那便是她生活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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