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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品《红楼梦》,一入深似海(第1回)

2020-05-07  本文已影响0人  夜莺Louisa

对文学的喜爱,是从2016年才正式开始的,才好好读小说,品诗歌。以前没兴趣,是因为读不懂。好像之前的那些不去触碰积累了很强的求知欲,那闸门一开就关不住了。一头栽进去,徜徉在各种文字组合的喜悦中。

回娘家。整理儿时物品,发现一本《红楼梦》。并不残旧,保存尚好,也无笔记,不知有谁读过,应该是叔叔年轻时买的。叔叔年轻时好书法、诗词,这些我稍稍有印象。在出生的那个老房子里,闲暇之余,他和一位堂叔叔,一个吹笛,一个挥墨,是童年时期里美好的画面之一。这些“不是正事的事”反而给幼小的我带来一种安全感——大人们也是可以坐下来“玩”的。只可惜,叔叔没有往文艺方面发展。那个年代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已是万幸,才情不能当饭吃,现实不知摧残了多少人的精神追求。放在现在也是如此。

翻阅《红楼梦》,第一句便把我吸引了去。一直都没有愿想去看四大名著,愚钝的印象里那些都是古文写就,看着会头晕。往下再读多几句,方才了解这是用我们现代的白话文写成的,只是有些诗词歌赋难懂些,却泛出一种不经岁月洗炼的醇厚之美。欢喜得一口气读了六回。抑制不住亢奋心情,和朋友们分享、感慨,有读过的朋友也纷纷示以高度赞誉。不愧是文学瑰宝,我决定放慢脚步,虽看了六回,又从头看起。

《红楼梦》如果放在10年前,或者5年前,我可能都还读不懂。现在也还需借助某些注释,方能基本读懂了皮毛。在懂的基础上还要去品,才能赏别出这部举世之作的华美。一边读一边拿着日记本记下感想,才发现自己在4月26日的日记里写了这样一句话:

下一个计划阅读中国古典文学《红楼梦》。

看来,这次说走就走的回娘家就是冥冥中把我牵引至此来实现这个计划的。看来,内心深处的渴望已成形。什么时候读什么书,也是早有安排。

玄妙的事情时有发生。

《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可以说集齐了小说创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部可以用来学习小说创作的范本,当然还有它辽阔的词海,翱翔其中连五脏六腑都仿佛沾染了墨汁,可以充装一下饱读诗书的人。

第一回中,以我局限的视角,品读到以下这些:

基调:客观,只讲故事,不评论

视角:全知全视第三人称穿插第一人称

叙述:倒叙+插叙

语言:美轮美奂

隐喻:深藏不露

拟人:移花接木

人物:关注女性

宗教:业、因缘

境界:空

经以上品读,我觉得作者(未必是曹雪芹一人)不管是对生命的禅悟,还是文学的修养,还是写作的技能,都处于非常高的境界。

一边看,一边稍听了一回蒋勋先生的《细说红楼》,我和他有很多共鸣之处,我也还要借助他的很多研究来对这部作品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其中一个共鸣之处是:作者非常客观。

用蒋勋先生的话说,他写这部作品就像一面镜子。镜子是客观的,可以原原本本透视出物体的存在,不加任何修饰。这部作品就有这样的作用。事实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透露作者对某件事的喜好、爱恨。这也是一个小说家最重要的品质。说得更直白一些,作者只是负责讲故事,描述出人物、场景,其他由读者去品读。只是这些故事和作者对生命的理解、个人的阅历有关。再以小说,虚构的方式加以抒发,所以它也不是直白的,会有很多很多的隐藏,需要读者去挖掘。

对于这种客观性,作者选择的第三人称全知全视的视角来叙述是比第一人称要容易一些。这个在我自己创作小说的时候已深有感触。在第一回里就给读者埋下基调,也可以说作者给自己也设立了这样一个基调。当空空道人看到石头上所记录的,认为故事平白无奇,连个时代背景年份都没有,不值得传播,石头(作者)这么说:

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于淫滥......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又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支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摘自《红楼梦》第一回

这段话可以体现出作者只是根据自己亲眼目睹的这几个人物经历的事,没有胡乱编造,如果只是为了迎合读者的趣味,那就失去真正的精华了。

这一点放在现在也是一个作者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创作支柱——只是作为一个管道去叙述人物所作所为。当然了,这些人物的特性多少都有作者的潜在意识在里面,也可以是每一个读者。说到底,都是人的故事,人性的展现。

"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 后面几回开始人物出场,笔墨都是在这些女子身上,特别是当我看到这句话“这女儿两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我在旁边写下:

颇有男女平等,认可女性地位的意识啊!在那个年代,对女性有这样的尊重实在难得。

不料,和蒋勋先生理解的如出一辙。他说,《红楼梦》是中国第一部为女性说话的小说。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说出这话的人是好色之徒,其实不然,我第一感觉就觉得他是尊重女性的。关于这一点,我想在之后的阅读中我可以分享更多。

第一回里的“石头”,大家也知道是贾宝玉,也可以说是作者本人。石头会说话,也符合中国文化的情理,在很多神话故事中,所有非人的存在都存有“灵”,当这个存在“通灵”了,就可以像人一样有意识、有思想,甚至可以化为人形,做人的行动。这种拟人可以很顺畅、合理地代替一个人类去说话,这就更敢说了。能读懂的人读懂了自然也就了解,读不懂的人读了也当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并无大碍。人们往往对这种奇幻的故事感兴趣,不然世界上怎么会有各种神话和童话流传至今?

那作者为什么偏偏就挑选了一个石头来作为拟人化的本体呢?

于我的理解,石头的物理本质是矿物质,是存在界里最低层的存在物,在它之上还有植物、动物和人。那么,作者是特意把自己当作最卑微的存在了。从它说话的语气,如经常会出现的“顽石”、“蠢物”、“粗蠢”等字,是一种自嘲和谦卑,而达到这种境界作者肯定是经历了世事,回望这一切才有了这样的境界。这些看似对自己粗俗的评价实质让人感到是无比的智慧和高尚。

另一层的隐喻是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在第二回里就有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生理上的差异,大家想想也就明了。还有,林黛玉是绛珠草,以泪报恩,也有这一层的意思。

它也体现出了阴阳平衡:石头——坚硬;水——柔和。

它也体现了生命之外的更高智慧——这块石头是女娲补天遗漏下来的,它想到人间只能借助两位仙道的法力才能实现,这也表明了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不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是由更高智慧来决定的。每个人都经历过如石头般的无知和妄为方能修炼成性。

这些细微的隐喻可以透露出作者对人性、对生命的禅悟。所以,作者也非常自信地说——亦令世人换新眼目。

但他也非常超脱——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其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

第一回就这么精彩,难怪当时人们纷纷手抄流传。它集合了小说技巧里生动的虚构、巧妙的悬念、潜藏的冲突,能让读者欲罢不能。

至于这些技巧,也可能不是技巧,是作者创作的自然流淌。这就是创作的本身,纯粹而又唯美。

我觉得第一回的信息量非常大,值得一品再品。第一回除了有引子的作用,其实也有了主要情节的开始,那就是甄士隐的“三劫”所引发的整部作品最高的主题——万事皆空。

蒋勋先生说,“甄士隐”这个名字也是一种隐喻——把真人真事隐了去,只谈事情的发展经过,不对任何人事作评论,这也是作者对人对己的尊重,也可以看出他的超脱情操——事情发生就是发生了,现在写写只是做一番总结、记录,没有针对任何人、任何行为有过多的评判。实在是超脱啊。

万事皆空,以甄士隐遭遇了“三劫后”决定出家来展示,其中那首《好了歌》极为精辟,让我觉得可以媲美鲁米的诗歌:

可知世上万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须是了。

读这里,我对这首诗的理解是:放下。

然后我找了一位古典文学造诣比我好得多的朋友探讨,他说:

这个“了”可以看成是佛教里说的“业”,了因缘。只有做到真正的了业了因缘才称得上是好,不然还是在红尘轮回中,便还依旧是苦,如空似幻,颠倒梦想罢了。

他还说,你说的“放下”,也放下吧。

哈,他这么一说,我又好像敞亮了些。我这劣根,是多需要高人提点啊!

嗯,这是从佛教的角度来探讨。如果用我现在对生命的理解,是不再局限于凡尘,需跳出这一维度,以更高维度来看待尘世,并且需要消除念头、消除自己的自由意识,让自己处于无念,完全听从上帝安排的境界。

这就是整部小说最深刻的主题。爱情、封建社会的没落,只是不过是一个用来突出这个主题的棋子罢了。如果读这部作品只停留在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上,那只是挠痒痒吧。现在反而觉得小时候看的连续剧有损于原著博大精深的主题了。文字一旦以图像呈现,便少了很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

第一回,除了物品(石头)、人名(甄士隐)的隐喻外,还有数字,比如女娲炼石,每块长12丈,宽24丈,一共35601块。因为我自己在创作的时候也特别喜欢用数字作为隐喻,这些应该都有寓意的,只是我才疏学浅尚未知晓其中涵义。作者写小说,有无意之举,也有有意之举,全供读者品味了。

这第一回已经是越品越有味道。正如朋友说的,一入红楼深似海啊!我已躺在这海里徜徉。

先生第一天踏入中国境内就有人建议他读四大名著,以此来了解中国文化。他真去找《红楼梦》来看,不巧翻译水平实在太差,看不下去。我现在读来,跟他说,世界上再怎么高超的翻译家也翻不出它的美,有些文学作品一翻就破坏了,可能得到的是它的意义,而语言的美感着实就遗失了。

嗯,《红楼梦》会继续品,可能需要读很长一段时间,我就读一回写一回吧,且听我再娓娓道来哦。

-本文完-

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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