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本书:《活着》
这段时间,有空就在看书.发现一个规律,有些书,青春年少时读,真的没什么感觉,有感觉也只是停留在表面.有些书真的要等到你有一定生活阅历,才能读懂其中的韵味.
水木丁老师的<所有人都将在黎明前死去>如此.
还有余华老师的这本<活着>亦是如此.
<活着>这本书我之前就看过,电影也看过.当时只知道无论是书还是电影,评价都非常高,但是青春年少的我并不喜欢.我有一种恐惧的感觉,只觉得那个时代的人们太悲惨了,我庆幸没有生长在那个时代..我觉得和书中同年代的人们才会感同身受.就像非常优秀的电影<芳华>,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才会引起强烈的共鸣.
如今再来看,我发现了黄金屋和颜如玉.
书中富贵的一生,好像让我看到了大多数人的一生,包括自己的一生.
有时候在人生很不顺的时候,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我总想有月光宝盒,可以穿越时空,让我去看看自己的未来.让我知道我的未来有没有美好的事情发生,这样我觉得自己才能看到希望,觉得日子才有奔头.
可能是看过有些人的一生后,或是很多小说影视剧中人物的一生后,我也越来越没有那个想要去看自己未来的执念了.
因为命运太无常了,有些事情,是你无法左右的.只需活在当下,把当下的每一天每一秒活得丰富多彩,就已经足够了。能够活好当下的人,未来差不到哪里去.如果未来真有无法预测的意外,那也是我们无法阻挡的,平常心去应对好了.就像本书中的富贵,家财万贯一朝败光,所有至亲一一去世,只剩下他和一头老黄牛.前半生享受荣华富贵,满纸荒唐的富贵,后半生历经常人难以承受的磨。我看到了一位老人,在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的淡定从容.犹如余华老师在自己序言中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曾经有作家说过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你想了解过去的时代,那么就去看那个时代的小说吧,小说里会真实很多.本书就是这样,穿越了过去中国几十年的历史.让我们大概知道了当时的社会情况,也让我更了解了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辈的价值观,很多时候为什么会与我们如此不同了.
因为社会的动荡,他们大多数都是历经磨难的一辈,从小到大没有享受过什么安逸的生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学习工作如此方便.一般都是跟着社会大众走,没有谁去塑造他们正确的三观,遇到很多事情,都是委曲求全,隐忍,不敢做真实的自己.
所以,我们常说和他们有代沟,说他们封建老土.说他们重男轻女,特别是我奶奶那一辈,是不养女儿的.生下来是女儿,就会送到别人家做童养媳.我当年听到奶奶对我说这些话时,我是很震惊的,我接受不了他们对女性如此不公平.就像富贵当初要把自己女儿送人一样.
当然我现在也是接受不了的,但是我懂得了那时候的人们为什么会那样.正因为他们是不对的,我们的时代才要改正,才要越来越好.
这本书其实很残忍,我一度看不下去.特别是富贵一开始还是少年的时候,做了那么多荒唐事.对自己父母,对妻子,对岳父,整天不学无术,就知道吃喝嫖赌.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富贵前半生把自己的好运气都折腾光了,所以后半生要经受那么多生死考验.命运还真是公平,有的人前半生受苦,后半生享福.有的人前半生享福,后半生受苦.也有个别一辈子平平淡淡,没有大起大落.我想当第三种,可惜我不是.
不过,无论哪种,我已经无所谓了,因为自信,无论哪种,都能接受,都能乘风破浪,让自己活得不至于太差.知足常乐,人真的不需要太多外在的东西.你的欲望太大,就会被欲望控制.
从书中也看到了富贵教育孩子的方式,能够感受到他对自己孩子真正的疼爱,只是还是以粗暴的方式去解决很多问题.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也和从前的长辈一样,有时候觉得孩子不听话,就打手打屁股.我现在觉得自己好坏,用为人父母的那点权力去对付自己的孩子.父母一有不爽的时候,凭什么拿自己的孩子去发泄情绪呢?孩子不懂事不听话,我更没有权力去用打的方式.我们平常说的耐心去哪里了?
水木丁老师的文章中曾经有这样一段话:当你是老师,你就是学生的世界,当你养宠物,你就是小动物的世界,当你为人父母,你就是孩子的世界,当你恋爱,你就是爱人的世界,你就是某个人的全世界里那或多或少的一部分.所以,当你问,这个世界还会好吗?问问自己呀,对于别人来说,你是代表着一个好的世界吗?自己如果做不到,还有什么话说呢?如果你会好,那这个世界就多一份好,总会剩一份好.你不信别人,也该信自己呀.有人是因为遇到了你,开始觉得这个世界会好的.所以,也请你一定不要灰心啊!
是啊,当我是父母的时候,我是孩子的世界.我该不断学习,做不到完美,但一定要努力去尽力做一个好的父母.给孩子一个好的世界。
书中富贵的儿子有庆真是一个很天真可爱的孩子,记得公社吃饭那节,因为所有东西都要充公,大家都去食堂吃饭.有庆亲手喂养的那两只羊也被牵走了,可是有庆每天放学上学前都去给羊送吃的.知道自己的羊最后被吃了后,泪流满面.
我们小时候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自己养的很爱很爱的小动物死了,真的会伤心到不想吃饭,不想理外面的一切.我小时候很爱那只猫,每天抱着猫在我的肚子上睡觉.时间久了,猫出去约会三更半夜回来,会自己自觉趴在我肚子上睡.可是三个月不到,那猫就因为吃了吃过老鼠药的老鼠就死了.我的伤心我的心疼,不知道对谁说.后来再也没有养过了.因为为了避免结束,我也避免了一切开始 .我知道这样极端不太好,但是有些事情,真的极端一点为自己省很多事.
最后, 作者说这本书创作的初衷是因为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篇小说.
我深深明白了,命运无论给我什么,我都要耐心去接住,并要报之以歌.
可是这个好难!
正因为难,我们才要慢慢去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