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思维导图图解武威交警创城指标内容
武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许多单位和领导想当然的认为交警系统的创城工作具有包罗万象的特质,报送的材料也应体现各自理解的内容,致使原本不属于交警系统的创城内容,以这种方式加载了进来,变的异常繁杂。
实际上,无论来自哪一层级创城任务细目分解,也无论是否精准对标对表,但国家的创城测评体系明确告知,属于交警系统牵头或者负责的测评项目只有第七项,就是:
“Ⅰ-7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中的部分内容。”
在Ⅰ-7诸多的测评指标中,交警系统负责的只是其中的第24项一部分,就是:
“Ⅱ-24 市民的文明素质(Ⅱ-24)。”
Ⅱ-24测评指标也由许多单位负责,而交警系统只负责其中的两项,就是:
“Ⅲ-47 文明交通”和“Ⅲ-48 友善礼让。”
在Ⅲ-47测评内容中,网上申报测评标准有两项,要求以说明报告形式上报。分别是:
“1)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
“3)建城区内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无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
在Ⅲ-47测评指标中,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有一项,是: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
这一项实地考察点位和标准是: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二、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
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②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③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三、公交(地铁)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
①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
②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在Ⅲ-47测评指标中问卷调查测评一项,内容是:
“调查市民对本市交通秩序满意度。”
在Ⅲ-48测评内容中,只有实地考察测评方式一种,测评标准也只有一项:
“1)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这一项实地考察点位是:
一、主要交通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二、公交车(地铁)。
以上纯属个人理解,不代表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