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捞金”几十亿的流量明星,突然想好好演戏
近期上映的电影《1917》,因“一镜到底”的技术备受争议。
我的观感,这是一部没有生命力的电影。初看视觉上很震撼,再看索然无味,如蜻蜓点水,勾不起任何涟漪。
这种感觉如同当年看侯孝贤的《刺客聂隐娘》,画面非常唯美诗意,据说导演为了等一场雾,可以耗上一天的时间。可是,那又怎样呢?观众依然走不进人物的内心。你看着剧中的人物刀光剑舞,聚散离合,像提线木偶一样,只觉得非常遥远。
当技术不为剧情服务的时候,技术不可避免的成为一种炫技,而影片不可避免的走向空洞。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最近看的一部电影《鸟人》,同样是“一镜到底”,没有任何炫技之嫌。
看完电影,你会想它的长镜头,他的魔幻现实表现手法,你只记住了电影中的人,或者说人的一种状态。
一、
那么 《鸟人》这部电影在讲什么?
整部电影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当一个流量明星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的时候,他所要面对的一系列问题。
迈克尔·基顿饰演的瑞根·汤姆森曾经是好莱坞风靡一时的电影明星,他所塑造的超级英雄“鸟人”一角在美国家喻户晓。如今,年过六十,风光不再,他决定自导自演一部文艺话剧,证明自己是一名优秀的的演员。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却在预演这部戏的过程中,逐渐迷失自己,落入自我怀疑的漩涡。
当然,这种局面有一部分是外部压力所造成的。
比如剧中的男主角演技很烂,被吊灯砸中受伤,不得不临时找替补演员。替补男主角爱德华·诺顿演得好,也有票房号召力,却是个人渣,更令人恼火的是这个人渣还和自己的女儿艾玛·斯通搞在一起。
剧组的预备金已经用完,为了签下诺顿,他花光了全部身家,最后还抵押了留给女儿的一套房子。
他辛辛苦苦赌上一切准备的话剧,《纽约时报》的评论家扬言要毁掉它。最可笑的是这位评论家看都没看,就决定要给一个差评,只因为他曾经演过好莱坞的“超级英雄”。
他一直试图修复和女儿艾玛的关系,却事与愿违。一次偶然中,他发现刚从戒毒所出来的女儿私藏大麻,两人爆发了一场严重的争吵。
二、
撇去这些外部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瑞根放不下过去的荣光。
证据就是每次他在筹演过程中发生不顺利的事,他心中的另一个自己,就会以自己过去扮演的超级飞鸟侠现身。
越是他怀疑自己的时候,这位“鸟人”越是步步紧逼。在他耳边说个不停,否定他现在所做的一切,放着几十亿的超级英雄不演,非要去演什么雷蒙德•卡佛 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 我们在谈论什么》这样叽叽歪歪的哲学剧本,把自己搞得一团糟,同时无限放大过去的风光。
只要这个“鸟人”随便说几句泄气的话,瑞根一定会情绪失控,所以在这场自我博弈自我挣扎的对决中,每次都是愤怒的“鸟人”取胜。
第一次预演很成功,可惜诺顿抢了风头。诺顿上了报纸头版头条,评论家用一整版来夸赞这位舞台新秀。对他的评价,则在第十二页,而且只有无关痛痒的一句话“曾经的鸟人瑞根·汤姆逊现在尝试百老汇话剧”。
可恨的是,诺顿接受采访时把一切成果都拦在自己身上,偷用了瑞根的童年故事之外,还不忘趁机嘲讽他。恼羞成怒的瑞根,狠狠揍了这个混蛋一顿。
他回休息室独处的时候,“鸟人”再次出现。嘲笑他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和一个话剧流氓混在一起,把赚钱的机会和名利拱手让给后人。在和“鸟人”的争执中,瑞根情绪失控,砸碎了化妆室的一切。争执中,他无意中说出了一句心里话,不是他不想演超级英雄,而是今非昔比。他早已不是二十年前自命不凡的瑞根,如今他秃顶、一堆赘肉,早已被时间抛弃。
此时,他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他想名利双收。
二十年前,他演超级英雄的时候,曾经票房几十亿。那时候,他并不开心,所以在风头正旺的时候,他拒绝出演《鸟人4》。
瑞根还是有追求的,他瞧不起自己演的那种无脑动作片,穿着一身铁皮,扮演漫威系列超级英雄,不受地心引力的在天上飞来飞去,狂轰滥炸,让观众捧着爆米花喊叫、笑跳、尿裤子。
可悲的是,他厌倦了出演幼稚的无脑动作片,却习惯了商业大片的名利双收。
他不明白的是,真正的艺术家都是孤独的。大多数时候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头版头条、没有几十亿票房,只是在无人问津的角落浇自己的块垒。
这一点,显然,瑞根做不到,所以他不是真正的艺术家。
三、
正如,他女儿所说:他放弃做明星,转身演话剧,不是为了艺术,而是在另一个舞台上找存在感。
瑞根,人到中年,婚姻破裂,父女不和,身材走样,电影的“超级英雄”版的中年危机。所以转战百老汇,企图在另一个艺术舞台上抓住自己事业的一线生机。
“艺术”是多么具有魔力的一个字眼,不仅可以填补自己生活的失败,还可以弥补内心的空虚,撕掉“鸟人”这种商业片的标签,证明自己是一个演员,一位有才华的人。
可惜,这个假象,被女儿一针刺破了。
她揭穿瑞根虽然摆的姿势清高,内里一样世俗。他嘲笑博客、不玩推特、没有脸书,和一切社交网络划清界,其实和那些整天在网上晒图晒心情的网友们一样,企图用这部剧刷存在感。
他极力否认,但很快证明了女儿说的这一切没错。
在他第一次精神崩溃时,他告诉自己的好朋友兼制片人自己太累了,无法继续最后一次预演。当朋友告诉他,这部剧票已售罄时,他立马来了精神,表示继续预演。
他真正意识到这一切,是在那位评论家扬言要毁掉他的剧作,他灰心丧气宿醉街头。
此时,“鸟人”降临,把他喊醒,告诉他忘记这一次不成功的艺术尝试,让他准备准备,重拾当年的行头,投身商业大制作。“鸟人”描绘名利双收的未来时,他不自觉飘飘然,从地面升起,飞向天空,像“神”一样俯瞰着人间。
这当然是他的幻想,但是这次幻想却指向了现实,让他看清了自己:实际上,自己也不过是一个打着“艺术”幌子想要名利双收的俗人。
要不然整个戏剧演出过程,他也不会那么在意外界的看法。从前,他演商业片不开心,如今,他演艺术片,依然不开心。从头到尾,他都没有享受过片刻的演出过程,一直在等待外界的认可。
而他演出的动机更是可笑。他为什么决定自导自演这部剧?只因为,他少年演出时,雷蒙德•卡佛在餐巾纸写了一句话送给他:谢谢你真实的演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艺术。此时此刻,瑞根才真正认识自己。
其实,他和自己吸毒的女儿以及那个戏剧流氓诺顿没有区别。
女儿是因为愤世嫉俗,又一无是处而找不到存在感,只好寄托于毒品的幻觉,带自己逃离这一切。
诺顿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现实中也是一个loser。他只有在舞台上才能勃起,真实生活中硬不起来。于是,他生活中扮演一个人渣,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混蛋样,只是为了逃避,避免受伤害。只有在有成就感的舞台上他才敢流露自己真实的一面。
他们都是一群不得志的人,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得到别人的认可,做出一副醉生梦死,精神分裂的样子。
四、
瑞根认清自己的那一刻,有点“朝闻道,夕死可矣” 。
最后一场演出 ,他用真枪轰自己的脑袋的时候 ,已经不打算活了。
滑稽的是,他自杀未遂,那一枪只打伤了自己的鼻子。他活过来了,一夜之间成了热搜话题人物。
数以万计的从不相识的人们为他的健康祈福,他终于登上了梦寐以求的报纸头条。曾经放言要威胁毁掉他新作的《纽约时报》的评论家用一整版夸赞她,评语是什么呢?“超现实主义” “真实的血液” 一堆空洞的词汇,依然在贴标签,和之前在小酒馆讽刺他时用的词汇没有本质区别。
好朋友不关心他的蓄意自杀,反而因为他成了热门人物欣喜若狂,还告诉他以后将要在世界各地不断巡演这部剧。
没有一个人在认真讨论他那部剧的内容,到处都是娱乐八卦。
以前他因为睡衣被门卡住不得不裸奔回剧场,被人认为是噱头,人气大增,这次,他诚心诚意要自杀,又一次人气大增。
看起来,好像这次演出成功了,实际上和他以前演的超级英雄影片一样,没有区别。一样吵吵闹闹,没人关注你在台上到底在说什么。瑞根只觉得这一切好无聊。
他走向洗手间,取掉纱布,凝视镜子中的自己,决定彻底远离这一切。此时,那个一直在他耳边张牙舞爪的“鸟人”乖顺的坐在马桶上,像个怂货一样。
人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当我们越是恐惧时,恐惧就越张牙舞爪。当我们无视恐惧时,恐惧突然变成了怂蛋,对我们没有任何杀伤力。
最后,瑞根骂了那个“鸟人”一句滚蛋,转身走向窗台,一跃而下。
这时,他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在天空中快乐的飞着,笑着和女儿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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