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第185问:股权激励解决方案之【定权利】
2022-05-16 本文已影响0人
花言大帅
这里就要看股权的属性,是虚拟股,还是注册股
通常情况下,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呢都有这样一些权利:分红权、决策权、转让权、继承权.....等等所有权
但是,虚拟股只有分红权,其他权利不具备。 它可以使用532的分红原则就好了
注册股通常有很多权利,包括决策权,转让权,继承权、授予权、抵押权、担保权等,
所以,要明确规定给予对象的哪些具体的权利,如果这个没有搞清楚,整个方案就得乱套。
知识链接:
股东的权利通常简称为股权或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十二类: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