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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风云与三十六计-并战计/ 指桑骂槐

2019-04-01  本文已影响3人  石克

[原文]:

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解析]:“指桑骂槐”其原意是:指着“桑树”责骂,实际上是想让“槐树”来听。例如《红楼梦》的第十六回中所述:“偏一点,他们就指桑骂槐的抱怨……”“指桑骂槐”应用在军事领域上,是指用“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手段来达到威慑敌人、整肃军纪的目的。

所谓“威慑敌人”,常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当你面对的是一个比较弱小的敌人,而你又不想,也不值得动用太多的人力物力去对付他时,你就可以用警告、利诱的方式去威逼他就范、屈服,以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二是当你面对比较强大的敌人,而不便也不敢与其直接对抗和交战时,你就可以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使其心生怯意而不敢轻举妄动。正如《孙子兵法》所言:“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所谓“整肃军纪”是对我军内部而言的。军队是一种与拼杀搏击朝夕相处的,较为独特的团体,残酷的战争环境要求他们必须懂得纪律的不可侵犯性,和将帅及其军令之威严的不可动摇性。正如《百战奇略·威战》中所说的那样:“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一盘散沙的部队不仅打不了胜仗,就连自己的性命也会被葬送掉。因此军队中的最高信条应该是:军令如山倒、将命不可违,军人要以服从为天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攻之能克,守之能固,进之有勇,退之有序。”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赏罚分明。首先对将士要以利而诱之,对有功者要以奖而赏之,曹操曾说过:“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古人黄石公也说过:“礼赏不倦,则士争死。”而对于那些冒犯军纪,临阵脱逃者,则一定要严惩不怠,决不能姑息手软。但也要讲究一下惩罚的方式方法,和当时的环境、条件、气氛等等,特别是惩罚对象的身分、地位、影响和作用。对于那些权势威重的人,最好采用间接的方式来对其进行提醒和警示,或者找一个相对权势弱些,比较容易对付的同伙来作替罪羊,也就是所谓的“桑”。

再有,在是众人违纪的情况下,因为“士难洙尽”而“法不责众”。此时就要“枪打出头鸟”,要挑选那些最先以身试法,最典型,最富影响,最具代表性和煽动性,性质最恶劣的人或事来进行严惩。这样,一来能避免触犯众怒,二来也能最大限度地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和阻止不良事态和影响的再生与蔓延。以一“桑”之死来儆戒众“槐”,最终达到“杀一人而三军震”的效果(引自《尉缭子·卷二》)。

[三国计例]:

践麦之罪须斩首

曹操以发权代头

大汉建安三年夏四月,曹操表奏汉献帝说,张绣作乱应兴兵讨伐。天子应允,并亲排銮驾送曹操出师。曹操调兵遣将停当后,便自统大军浩浩荡荡,大张旗鼓地向宛城进发。

行军途中,曹操见到一路上有大片大片的麦子早已熟透,但因老百姓们躲避兵乱而还没有被收割。于是曹操就派人到附近的村子中,通知乡人父老和各处守境官吏说:我们是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所以虽是麦收时节,也不得不劳师兴众,大举兵事。但我们决不扰民,大小官校经过麦田时若有践踏者,一律格杀勿论!军法定严,故请百姓千万不要惊疑。百姓听到这个消息后,无不欢喜称颂,奔走相告,甚至还有人“望尘遮道而拜”。

这样一来,官兵经过麦田时都下马步行,用手扶着麦子递相传送而过,谁也不敢践踏。可偏巧在曹操骑马正行时,忽然田中惊起一鸠,把曹操的坐骑吓得扭头就往麦田里跑,踩倒了一大片麦子。曹操一见便把随军主簿叫到跟前,拟议他自己的践麦之罪。主簿说道:“丞相岂可议罪?”曹操答道:“我自己定的法自己违犯,若不议罪何以服众?”一边说着,一边抽出所佩之剑就要自刎。众人见状急忙拦住,谋士郭嘉说道:“《春秋》中有‘法不加于尊’之说,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曹操沉吟良久,说道:“既然《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那我就免于一死。”遂即用剑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并将其扔在地上,说道:“割发权代首矣!”此后又派人传示三军说:“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作为替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曹操之所以定下“践麦必斩”的军法,就是为了让百姓感恩戴德,以此来收买人心。军令一出,本来执行得挺好,谁想别人还没违犯,他曹操自己倒第一个“以身试法”。曹操自己明白,如果不对此有所惩治,那么官兵们就很有可能不像以前那样严格遵守这条军纪了。所以一定要做出一付“丞相践麦,与兵同罪”的样子,尽管他自己并不是真的要为此等小事而自刎。当样子做足之后,曹操便以《春秋》中的一句话而轻轻地将死罪抛开,只以一缕头发作为替代,然后再广而告之,以肃军纪。曹操如此将军法视作儿戏,却还真的能起到不小的效果,真不愧为一代奸雄,难怪《三国演义》中有诗评曰:“十万貔貅十万心,一人号令众难禁。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

切勿扰民  军令一出谁敢抗

吕蒙执法  那管同乡不同乡

吕蒙“白衣渡江”,袭得荆州之后,便传令军中:如有妄杀一人,妄取百姓一物者,定按军法从事。同时,还将荆州原有官吏都官复原职,并无刁难。就是关公的家眷也都另养别宅,不许闲人搅扰。

有一天,天下大雨,吕蒙带人冒雨查看城中四座城门的防务。忽见一人用民间的箬笠遮盖身上的铠甲,吕蒙不由分说便令左右将其缚来审问,一问才知此人还是吕蒙的同乡。但吕蒙还是极其严厉地喝道:“你虽然是我的同乡,但号令已出就不容违犯。今天你取百姓的箬笠遮雨,当按军法严惩不赦。”只见那个违纪之人哭求道:“我不是为掠取百姓的财物,只是担心官铠被雨淋湿才拿了人家的一付箬笠来遮挡,并非留作私用。所以还请将军看在同乡的情份上,宽恕我这一次,以后定不敢再犯。”但吕蒙并没有被同乡之情所动,依旧不容商缓地说道:“我固知你是为遮盖官铠才取人箬笠,但这并不能成为你妄取民间之物的理由。”说罢,便令左右将那人推下斩首,然后将其枭首传示军中。最后,吕蒙也不禁凄然泪下,亲自为其收殓尸首,并将其厚葬。

吕蒙之所以定下这条“不得搅扰荆州之民”的军纪,完全是为了给以后能夺取更大的胜利创造有利的条件,这是最最重要的,也是不容侵犯的。这一点在后来吕蒙彻底打败关羽的过程中,已得到很好的证明。也正是因为如此,吕蒙才抓住这个“箬笠事件”紧紧不放。其实,事情本身并不严重,只是一件箬笠而已,也许百姓根本也没有因此而产生什么不满,况且违纪之人又是吕蒙的同乡,要放在平常很有可能就不了了之。但吕蒙为了达到自己收买荆州民心的预定目的,也就顾不上什么同乡之情了。对吕蒙看来,越是拿自己的同乡开刀,越能体现出这条军纪的严肃性和不可违犯性,越是能最大限度地起到杀一儆百,警示效尤的作用。

街亭失守优势皆无

孔明挥泪痛斩马谡

话说孔明第一次亲率大军征北伐魏,很快就在祁山扎下了营寨,立住了脚跟。魏主曹睿派司马懿从长安出兵以迎战蜀军。孔明得到细作的报告后,断定司马懿出关之后必会先取街亭,以此来阻断蜀军的咽喉之路。于是孔明对诸将问道:“谁敢引兵去守街亭?”话音未落,只听参军马谡应道:“我愿往。”孔明不无担心地说道:“街亭虽小干系甚重,倘街亭失守,我军必会陷入困境。你虽深通谋略,但街亭既无城池又无险阻,因此守之极难。”马谡见孔明对他不甚放心,便挺身说道:“若有差失,乞斩全家,我愿立下军令状。”孔明让马谡写好军令状后又叮嘱道:“军中无戏言!我派王平相助于你,再拨你两万五千精兵。记住,下寨必当要道之处,使贼兵急切不能偷过。凡事三思而后行,千万不可轻举妄动。”

等马谡王平二人到了街亭,看罢地形,马谡不禁笑道:“丞相何故多心,如此险僻之处魏军如何敢来!”王平答道:“就算魏军不敢来,我们也要在此五路总口处伐木为栅安营扎寨,以图长久之计。”马谡不以为然地说道:“当道岂是下寨之地?我看旁边有一山,与四面皆不相连,并且树木繁杂,真乃天赐之险也,正好在此山上屯军。”王平极力反对:“参军差矣,若屯兵当道筑起城栅,纵有十万魏兵也难以偷过。如果要弃此要路屯兵于山上,倘偌魏军骤至将四面围定,再断了我军的汲水之道,将士们必将不战自乱。”马谡听罢大笑道:“真乃妇人之见。兵法云:‘凭高视下,势如劈竹。’”就这样马谡固执己见,最终还是在山上扎下了营寨。

等魏军杀到街亭之后,司马懿果然是先领大军将那山团团围住,随后派人断绝了山上的汲水之道,只等着蜀军自乱,然后再乘势攻击。蜀军将士在山上只见魏兵漫山遍野,旌旗队列甚是严整,便都互相推诿,谁都不敢向山下冲击。虽在马谡的催赶下也冲杀了几次,但很快就被魏军打了回来。马谡只好紧闭寨门,坚守不出以待救援。可时间一长,将士们因饥渴难捱而纷纷下山降魏,马谡根本阻拦不住。此时司马懿又令人沿山放火,马谡只好驱赶残兵败将拼死杀出重围。至此,街亭就这样被马谡轻而易举地送给了司马懿。蜀军因此不得不退回汉中,使得孔明第一次伐魏的大好形势毁于一旦。

后来马谡也逃回了汉中,将自己绑缚之后跪于孔明帐前。只听孔明厉声喝道:“你自幼饱读兵书谙熟战法,我更是累次告诫利害,你也是以全家性命来领此重任。如今,你不听王平劝谏,终于损兵折将失陷街亭,这都是你自己的过错。若不明正军纪何以服众?我于你义如兄弟,你死之后,你家老小我按月给与禄粮,你不必担心。”说罢,便令左右将马谡推出斩首。此时,正好参军蒋琬从成都赶来,见武士要斩马谡,便高叫:留人!随后进帐来劝阻孔明,说道:“今天下未定,而杀智谋之臣,岂不可惜吗?”孔明哭着说道:“今四方纷争兵戈方始,若复废法,何以讨贼呢?”说罢,孔明痛哭不已。

孔明挥泪斩马谡,真的是十分痛心。这一是因为孔明与马谡情意甚身,正如孔明对马谡所言:“我与你义同兄弟。”二是因为孔明非常赏识马谡的才学,经常就一些军政大事征求马谡的看法和意见。马谡就曾对王平说过:“丞相诸事尚问与我,你为何却不相信我呢?”但是,马谡不顾孔明的告诫,更不听王平的劝谏而酿成大错,在孔明看来实在是不可饶恕的。因为,街亭的失守给蜀军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使得孔明的第一次伐魏前功尽弃。再说,马谡也是立了军令状的,若不杀他就会使军纪的威严扫地,以后就很难再以法纪服众。正如《孙子兵法·行军篇》所说的那样:“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这真是:“失守街亭罪不轻,堪嗟马谡枉谈兵。辕门斩首严军法,试泪犹思先帝明。”

[注释]

1.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强大的凌服弱小的,可用儆戒的方式来加以诱导。

2.刚中而应,行险而顺:可见《易经·师》卦:“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此处的意思是,适时的刚强、严厉,可用来树立威严和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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