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 握手醉汉
曾财并没有在酒吧多久的逗留。
在酒吧喝酒的时候,曾财始终想着一个问题,就是钱的问题。一模一样的酒,在酒吧是一个价格,在外面又是另一个价格,何必非要在酒吧里面喝酒呢?
酒吧里面的酒,一模一样的酒,比外面贵了几倍。曾财可不是个有钱的主儿,不忍心这么浪费钱。
所以,在喝了几杯酒以后,曾财离开了酒吧。
在外面的街道,冷风一吹,曾财就醒了。本来没有喝多少酒,所以酒劲不大,再加上冷风一吹,酒劲自然就没有了。人,是清醒得很。
天色漆黑,曾财看了一眼天空,没有月亮,没有星星,一片浓云遮挡在天空,看不到云层背后的东西。
地上灯火通明,酒吧周围是一条街道,路灯明亮地亮着,照着在地上走路的人儿。
曾财看向街道的尽头,不自觉感叹一声。
“我该要去什么地方?”
轻声地嘟哝一句,曾财还挠了挠头发,额头旁边的头发。
这确实是一个难解的问题,这也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是曾财偏偏就是在想这么一个问题,这么一个有深度的问题,于曾财个人而言,一个有深度的问题。
虽然没有答案,但曾财还是努力思考着。曾财努力想着这个问题,到底应该去什么地方,到底可以去什么地方,他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的。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感觉自己无家可归了。
像一只流浪狗。
瞬间被主人踢出去的那种流浪狗。
曾财也不知道,世界这么大,他可以去什么地方。世界却是很大,曾财居住的地方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角落,这个世界上的一个小点,这个世界上一个类似角落的地方。
正是因为世界的广大,曾财才感觉自己的渺小,他的情感的渺小。世界如一片海滩,而曾财的存在不过是这片海滩里面的一粒沙粒,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东西。
摇摇头,曾财走上了街道。
他在街上走得很慢,他不敢走太快,他不能走太快,他不想走太快。因为没有地方可以去,因为没有可以去的地方。
所以,曾财走得很慢。
在街上晃晃悠悠地走着,仿佛一个醉汉。曾财确实喝了一些酒,不多的一些酒,只有微醉的感觉。可是曾财走路的感觉,那种晃晃悠悠的感觉,仿佛是彻底醉了,不是微醉,而是彻底醉了。
但曾财毕竟没有喝多少酒。
只是心醉了,心沉湎于糊涂之中。
所以,走起路来,才会晃晃悠悠的,仿佛喝了很多酒的样子。
曾财往前面走着,忽然停下来,站在路中央。
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头顶正上方的电灯,一好亮好亮的灯泡。
“我该去什么地方,路灯?”
曾财对着电灯问。
见电灯不理他,电灯不用语言回答他,曾财心里不是滋味,于是偏着脖子,仿佛脖子受伤一般,看着电灯。
虽然曾财的行为奇怪,可是电灯依然没有回应他。
“为什么不回答我?”
曾财怒气冲冲地吼了一句。
可电灯依然亮着,没有发出语言。
也没有瞬间熄灭,仿佛坏掉了一般。
“你怎么不说话?”
曾财走过去,走到路的旁边,也就是几米的距离,然后扶着电灯柱子。然后抬起头,看着头顶的路灯,这一次的仰角很大,曾财仿佛颈椎受伤了一般,看着头顶的电灯。
“为什么老是不说话,你?”
曾财用手指着电灯。
可是电灯依然没有回应,只是亮着,不说话,不言语,也没有瞬间熄灭。
看着那盏明晃晃的路灯,曾财忽然觉得有些刺眼,眼睛有些不舒服,于是低垂下来脑袋,看着地面。
但是他,并没有离开那里。
曾财还是待在原地。
“为什么不说话,你?”
低垂着脑袋的曾财,问正在头顶上方的路灯。
“说什么话?”
后面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声音有些模糊,仿佛重感冒了一般。
曾财听声音不熟悉,抬起头来,看着过去。
一个西装领带的汉子,矮胖的身材,但是整体上感觉精气神还是很足,只是说话的声音有些模糊。
“说什么话?”
汉子的手,忽然往旁边一撇,仿佛跳舞一般,展开手臂,不过只展开了一条手臂。
“你跳舞吗,大叔?”
曾财客客气气地问,毕竟两个人不认识。
能够相遇在一个夜晚,是缘分。
能够随心聊聊,这是应尽的本分。
“我跳的是飞翔舞。”
说着,大叔的手臂,忽然上举,仿佛手中有个什么东西,但是只举了一只手,另一只手放下来,贴着裤缝线。
“你颁奖呢,大叔?”
曾财看过去,那姿势,不是颁奖,又是什么。
“我迎接胜利的到来。”
说着,大叔还踮起了脚尖,把右手举得更高,仿佛更高一点能够触碰到什么东西。可是更高一点点的位置,只有一团空气,什么也没有。
“你干什么事情胜利了,大叔?”
曾财问,还礼貌性地笑了笑,虽然有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但是毕竟笑了,毕竟是笑给这个大叔看了。
“我今天喝了许多酒。”说着,大叔再一次踮起脚尖,仿佛要触碰高处的什么东西似的,大声嚷嚷,“我今天喝了许多酒,但是没有喝趴下。”
“原来喝了许多酒。”
曾财说,声音自然,不大不小,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不自觉低声重复了一遍。
“原来喝了许多酒。”
“对,喝了许多酒。”
大树诚恳地点点头,然后还冲曾财伸出手来。
“你要干嘛?”
曾财问,小心翼翼地,瞬间觉得这个醉酒的男人有些奇怪,甚至是不可靠近的那种。
“握手!”
大叔的手在空中握了握,但是握了并没有收回,还是停留在半空中。
“为什么握手?”
曾财忍不住问背后的原因。
“庆祝我胜利。”
大叔说着,瞬间把手举起来,仿佛手中握着一个奖杯,因为胜利而获得的奖杯。
然后,把手放下来,依然是刚才的动作。说了一句。
“握手!!”
曾财愣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握手,兄弟。”大叔晃了晃手中的手,仿佛要用这个动作引起曾财的注意,说:“庆祝我的胜利。”
“你确实胜利了。”曾财慢慢伸出手去,却不敢太往前伸,只伸出去一点点,然后说:“可是没有必要跟我握手呀。”
似乎和大叔握手,会引起什么灭顶之灾。
所以曾财迟迟不敢伸出手去。
“胜利了,就要握手。”
大叔说,嘿嘿笑着,看样子挺憨的。不过大叔的打扮,一看就是一个生意人,这个时候陪客户喝了酒,然后在街上闲逛。不是那种很憨的人,不是那种个性本身就很憨的人。
“可干嘛非得和我握手?”
曾财说,还动用了一下理性的脑子,反思了一下,到底怎么回事情。
“因为你是我撞见的第一个路人。”大树说,嘿嘿笑着,依然是那种很憨的感觉,说:“正如小学生写作文一般,《我在街边撞到的第一个路人,》题目就是这样的,你是我第一个路人,在街上撞到的,所以我要写进日记里。”
“写进日记里??”曾财没有反应过来大叔说的是什么。
“所以,我要和你握手。”大叔说,嘴巴忽然哆嗦一下,说:“喝了点酒,不多的一点酒,却有些醉了,说话都不利索了。”
“那你到底是要写日记,还是要和我握手?”
曾财问,战战兢兢伸出手去,很害怕和大叔握手的样子。
“两样都要。”大叔说完,忽然连连呸了几下,嘴巴里面没有唾沫飞出来,但是口型极其夸张,而且声音很大,只是没有唾沫飞出来,说:“我一个大老爷们了,写什么日记呢。我从来不写日记那个东西。”
“那你写什么,大叔?”最小试探性的问。
“我什么都不写。”大叔说,笑了笑,依然很憨的样子,说:“你怎么老是认为我非得写什么呢,我不写什么不行吗?”
“是你的话,写日子的话,勾起了我的回忆。”曾财说:“我虽然不是一个写日记的人,但是上学的时候,还是听语文老师讲课的,所以对日记情有独钟,上学的时候的事情,我还是一个写日记的人的。”
“可是你不能因为你上学时候写日记,就认为我写日记呀!”大叔说,笑了笑,有些窘,说:“小伙子,人生在世,不能干这样蠢事,不能因为你喜欢就想当然地认为别人也喜欢,这是行不通的。”
“人生在世?”曾财斜着眼睛看了大叔一眼。
“来,握个手。”大叔说着,又晃了晃手,悬在半空中的手。
“说得我怕跟你握手似的。”
说是这么说,可曾财还不敢伸出手去,只是在肚子前面晃了晃。
“不怕,就跟我握。”
说着,大叔悬在虚空中的手,再次晃了晃,仿佛调到震动模式的手机似的。
“我不怕。”
曾财吼了一句,手却没有动。
“不怕,就跟我握。”
大叔也吼了。
还好附近没有人,不然不知道这两个人在干什么呢。
“握就握!”
曾财攥了攥拳头,说。
但是,手依然没有伸出去。
“别怕!”大叔说着,手往曾财方向伸了伸,说:“伸出手来,和我一起握手,庆祝我的胜利。”
“你确定你胜利了吗?”
曾财不知道怎么了,脑子一抽,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没有胜利,我和你握手干嘛!”大叔说,嘿嘿笑了,有些恶心的样子,说:“就是因为我胜利了,所以才和你握手了。”
“好吧,恭喜你胜利了。大叔!”
说着,曾财勇敢地伸出手去,和大叔握了握手。
两个人足足握了半分钟的手,然后才彼此松开了,是大叔先松手的,不然就是一直紧握着,死不松手。老虎抓住了猎物似的。
“恭喜我吧。”
握完手的大叔朝前面走去。
留给原地不动的曾财一个背影,昏黄灯光下一个清晰的背影,越走越远,但是就是没有消失,人影都很小了,还是没有消失。
而这个时候的曾财,他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了,他知道自己可以去什么地方了。
那是一个养神的地方,那也是一个他失落的时候,他心情不好的时候,经常去的一个地方。而且他一般都是一个人,而且经常都只是只有他一个人待在那里。
不是别的地方。
坟场也。
说着曾财就朝坟场的方向走了出去。
他不再对路灯说话了,不再像刚才那样,神叨叨的,问路灯一些问题,然后期待路灯的回答。曾财不再这样了。他的脑子清醒了,他知道自己可以去什么地方,他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他知道什么地方合适。
坟场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地方,盛放曾财的心灵,安置曾财受伤的心,坟场再合适不过了。
“那里,承载了我太多的负面情绪。”曾财随意地对着路过的一盏路灯说。
在心里面,曾财说了另一句话:去一个清净的地方,我早有预谋。
哼!
说走咱就走呀,曾财一个人向前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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