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只能靠自己
高铁霸座事件层出不穷,走了一个教授,来了两个弱女子。
舆论在喧哗,我等凡夫俗子除了看个热闹,也纷纷在担心自己的处境。
从这类事情中,只看到了好人的无力,又仿佛我们几千年来标榜的文明道德一夜之间被一股野蛮的力量以摧古拉朽的态势冲击的七零八落。
其实,背后所有人都存在一样的问题——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想文明的维护自己的权力,我想让人不能欺负我。
战国时期,荆轲刺秦王。
荆轲出发之前,觉着自己需要一个助手,一个胆大包天又无视世俗规则且被秦国压迫的人。
他选中了秦舞阳,因为秦舞阳13岁就能在闹市中杀人,他的国家也正受着秦国的压迫。
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道前往咸阳,以图穷匕见的方式,刺杀秦王。
匕首还没有露出来,秦舞阳的胆怯先露了出来,双腿如筛糠,面色像刚炸出来的薯条。
秦王有所察觉,荆轲只得提前动手。
功败垂成。
几百年后,史学家发现,秦舞阳是燕国大将军秦开的孙子。
原来,他13岁杀人,不是仗着武勇,是仗着家族的依靠。
熊逸探讨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区业主怎么也干不过物业公司?
他还提出一个假设,假如这个小区的人全部都是一个宗族的回迁户,那么双方的竞争又会呈现什么样的局面?
恐怕形势逆转,物业公司不仅牛不起来,还很可能被予取予求。
在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习惯于依靠宗族的力量,而不是法律的力量。
更有很多的时候,法律的触角不会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有很多的事情不应该是法律该管的。
如果所有的错事都让法律管,我们仿佛就会回到秦始皇一统天下的年代了。
有些事必须自己来,文明束缚的都是文明人的手脚。
我们似乎存在一种想象中的理所当然,认为从宗族到法制是平滑过度的,凡是自己不想处理或者没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法律能像兄弟姐妹一样伸出援手,把欺负我们的人揍个稀巴烂。
可惜的是,现实不是这样,法律的背后是效率,是成本,是各种权衡,如果要达成事事管理,事无巨细的法律管理范围,我们要交的税,我们要养活的人,可能将是我们又一个无法承受的负担。
陌生人社会来的太快,每个人都在适应,如果古代就对牛二一样的人无计可施,现代社会又怎么能不药而愈呢?
不仅是出门在外,在任何地方,如果不能随时有意识的找到自己能够依靠的力量,最终能够实现自己目的的,还是只有自己。
说到这里,我都觉着不加个广告都不行了,可惜是没人找我,我也不太清楚,到底该去学习什么。
我只是感觉,如果自己的权益被人侵犯的时候,我们只能等待着别人的救助,没有了帮助我们就束手无策,这实在不是一个健康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