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名家观点

张红宇: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2018-08-02  本文已影响5人  2dcbb77d11ea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描绘了中国乡村发展的美好前景。如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着力点在哪里,靠谁来振兴乡村,有哪些必须打赢的改革攻坚战?为此,《领导文萃》记者专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张红宇司长。

   记者: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到前不久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把“三农”工作摆到了一个新高度。国家为什么如此重视乡村振兴?

   张红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新旗帜和动员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过去一段时期,我们通过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工農、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但由于更多侧重于服务城市现代化,忽视了乡村的整体现代化,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青壮年人口锐减、基础设施衰败、发展后劲不足等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这是党中央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导向和补齐农业农村农民短板的问题导向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充分体现了“三农”政策的连续性、一惯性,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基本遵循。

   事实上,我理解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着眼于彻底消除城乡、工农发展的二元结构矛盾。

   记者: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以前相比现在有哪些亮点?

   张红宇:乡村振兴不是哪一方面、哪一行业、哪一领域的振兴,而是全面振兴、系统振兴,涵盖了乡村各个方面的振兴,是门门考试都得优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总要求的发展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可谓“升级版”“拓展版”。

   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这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旺盛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中之重,也是政治、社会、生态、文化振兴的基础,只有乡村产业兴旺,才有条件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

   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这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农村资源环境保护,改善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生态宜居,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升华和实践,是人与自然在乡村的和谐共生,是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这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就是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这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就是要让农民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均等化,使广大农民衣食无忧、生活便利、共同富裕。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让农民共同分享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

   一以贯之强调乡风文明,这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就是要在新时代促进农村文化教育再上新台阶,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使农民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总体上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发展上的具化,它们各有侧重、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记者: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站位高,格局大,涉及我国“三农”工作方方面面。根据您的观察,聚焦点和着力点在哪里?

   张红宇:提衣要提领,张网要抓纲,振兴乡村也要把握关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在根子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从这个角度看,我以为应该聚焦以下三个方面协同发力。

   聚焦打造强势农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以后要变成一个强国,各方面都要强。我国是农业大国,2017年粮食总产量达12358亿斤,连续5年稳定在1.2万亿斤以上,占全球粮食总产量的四分之一,人均粮食、肉类、水产品占有量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体量已然很大,但大而不强,缺乏综合竞争力和国际比较优势,与其他行业和产业相比,农业彰显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足,与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国地位并不匹配。这就要求在稳定总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由农业大国到农业强国的转变。

   聚焦促进收入增长,推进农民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近年来,得益于一系列支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我国农民收入不断增长。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432元,增速继续高于城镇居民。但城鄉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倍差达2.71,而且从可预期的时间跨度看,缩小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制约因素甚多,促进城乡居民均衡发展任重而道远。如果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是消除绝对贫困,那么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就是要缩小城乡差别,特别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就要求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村创业创新,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获得产业链更多增值收益。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并力争一个不掉队,一个不能少,为世界扶贫事业贡献中国力量。从根本上讲,还需要调整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战略性顶层设计,争取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一解决有关难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长期无解。

   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但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农村缺乏活力,传统的乡村秩序逐渐被打破,出现了“空心化”“空巢化”“老龄化”“三留守”等问题。针对此种状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任务就是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城乡融合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既区别于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要素向城市单一流动的现象,也区别于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单一城市资源反哺农村的取向。这就要求引导要素自由流动,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畅通智力、技术、管理等要素下乡渠道,全面提高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要建设宜居乡村,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要向农村教育、医疗等提供更多公共资源,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发展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保护好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保留住独特的乡土味道和乡村风貌,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中国的靓丽底色。城镇化要让人们生活更美好,乡村振兴要让农村令人更向往。

   记者: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否也面临同样的发展转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什么联系?

   张红宇:传统农业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追求产量来保障供给,受益于生产手段和生产方式的改进,农产品供应紧缺的局面有所好转,但也带来了资源过度消耗、地力退化、环境污染等问题。现代农业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组织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农产品极大丰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与此同时,过度依靠化学、技术要素投入实现农业高产增效有所乏力,农业传统动能有所衰减。随着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对农业的功能定位更加立体丰富,对农产品的消费要求更加生态安全,对农业的发展要求更加绿色可持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都充分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理念。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既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也要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形成新动能,实现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由粗放型增长向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协同发力、可持续发展转变,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在产品供给上,与需求端高效匹配,高品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信赖,品牌农产品成为主流,全面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在要素配置上,农村一二三产业竞相发展,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利益链、生态链构建完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一体化格局逐渐形成。在生产方式上,绿色价值观普遍推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型农业加快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随处可见绿水青山。在从业主体上,不断迭代更新、提升素质,适度规模经营占比持续攀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商资本和农户发展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农民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在内生动力上,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支农惠农富农力度持续加大,农村改革全面深化,政府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政策预期长效稳定,创业创新成为农村潮流风尚。在对外合作上,深度融入全球市场,引进来走出去齐头并进,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崭露头角,引领我国占据全球农业产业最大份额和价值链中高端。

   记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线图,从现在到2020年、再到2035年、最终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任务十分繁重,依靠谁来具体参与实施?

   张红宇:蓝图绘就,重在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仅关系到谁来振兴乡村的问题,更关系到怎样振兴乡村的问题。从理论与实践来看,农业经营体系涉及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的质量。只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有机融合、重构优化,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才能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不竭动力。

   近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总量超过300万家。一是家庭农场持续增长。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纳入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达48.5万户,6.2万个被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据对全国3000多户家庭农场典型监测,家庭农场年均纯收入达25万元,劳均纯收入近8万元,远高于普通农户。二是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00万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时的77倍。各级示范社达14万家,约占农民合作社总量的7%左右。三是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达13万家,年销售收入达9.7万亿元,70多家大型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中国奶业20强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50%,32家饲料企业的产量占到了全国饲料产量的一半以上,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高。

   近一段时期,受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加大等影响,在发展中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的关键阶段,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驾护航,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落到实处。要抓好规范化建设,把规范和质量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在规范管理中做大做强、在做大做强中不断规范,建立健全支撑我国乡村全面振兴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记者:俗话讲,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您刚才提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几类主体,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它们之间怎样协调配合?

   张红宇: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元经营主体共存的局面下,必须准确定位不同主体在发展生产、提升效益与竞争力方面的功能作用,才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具有生产功能和专业化优势,是直接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在保产能、保供给等方面作用突出。事实上,我一直认为家庭农场是未来农户经济的升级版和发展取向,有巨大的发展壮大空间。农民合作社集生产功能、服务功能于一体,是联系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的独特载体,有助于实现农业经营和农业服务的规模经济,特别是在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益等方面,有其他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优势。龙头企业产权关系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管理效率较高,在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农产品生产上可以发挥引导示范效应。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具优势、各具特点,任何一家都不能包打天下。龙头企业的优势不在于农业生产的直接过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营销又实力不够,必须联合起来优势互补才能更上一层楼。近两年,在安徽、河北等地探索形成了一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态,以一家龙头企业为引领,若干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参与,采取“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让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才、各展所长。龙头企业干不好的农业生产环节交给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干了不合算的农业服务环节交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的新品种研发、精深加工、品牌打造等环节交给龙头企业,从而让“五個手指紧紧攥成拳头”,促使各类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力。

   2017年10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受到了各地的广泛欢迎。目前,安徽、河北两省已组织认定337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聚合各类农业企业620多家,农民合作社1100多家,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2800多家,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明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记者: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应的是小农户、普通农户。2016年我国取消玉米临储政策,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比2017年又下调5元,属于近10年来首次下调。对此网络上有一些猜测,降低粮食收购价将加速小农户退出农业生产领域。对于这一看法,您有什么评价?

   张红宇: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我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是承包农户,在传承农耕文明、稳定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但并非所有地方都适合搞集中连片生产,地无三尺平、巴掌田、斗笠田的地方很多。同时,虽然近年来进城就业的农民越来越多,但由于农村土地价值不断上升、中老年人依恋农业农村等原因,农户退出数量上升、务农小农数量下降的速度很难与城镇化进程保持同速。可以预测,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在那些熟悉农业生产、习惯农村生活的中老年农业人口完全退出农业之前,小农户都将在农业生产、农村社会运转中发挥基础作用。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劳动力平均年龄为50岁,按照我国平均寿命到2030年预期为79岁推算,待其大多数人丧失劳动能力乃至去世以后,大概需要20~30年左右的时间,我国才有可能迎来务农小农数量急剧下降的“拐点”。这也符合全球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大量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共存。

   即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70%,仍将有4.5亿人常住在农村。没有小农户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一是注重保护小农户利益。推动乡村振兴,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更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决不能让小农户掉队。要处理好小农户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小农户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被排挤或被遗忘。二是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和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并不仅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利,让小农户有参与权和获得感非常重要。要把带动小农户的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考核、政策支持的主要指标,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多种经营形式和利益分配方式,帮助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快车道。三是创新组织带动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紧密合作,发展保底价收购、土地经营权入股、项目资金量化等新型联结方式,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记者: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激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发展潜力,在体制机制上还需要做哪些创新和改进?

   张红宇: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制度。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农村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增强制度性供给。

   一是宏观调控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方针,完善乡村治理体制,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真正体现向“三农”倾斜的总体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基础设施、价格保护、金融保险、收入保障等支持力度,吸引和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二是农村土地制度。这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制度支撑。对于大量仍然留在农村的农户来说,农村不仅是他们的生产场所,也是生活场所,因此土地制度安排必须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从而保障其发展权利。以“三权分置”为引领的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为满足农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方土地权利诉求,提供了一种富有弹性的制度设计,必须长期坚持并加以完善。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抓紧抓实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

   三是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农村改革的深水区和硬骨头。要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积极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使广大农民尝到改革的甜头,实现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第二次飞跃”。

   四是人才支撑制度。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大显身手。要多措并举,造就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一批扎根农村、热爱农业、带动农民的农业企业家队伍,凝聚起千千万万市场主体和“三农”工作者的磅礴力量,合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近年来,新希望、温氏、牧原等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网易、联想、京东等企业也跨界进入农业,都成为农业领域的佼佼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如何引导他们更好发挥作用?

   张红宇: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您提到的这些企业背后实质上都是一个个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农业企业、企业家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主体,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舞台中决不能缺席。

   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市场意识强、具有冒险探索精神、吃苦耐劳的企业家,带领自己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近年来,他们积极参与乡村公益事业建设,修桥修路、捐资助学,踊跃参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等援助与灾后重建,主动参加援藏、援疆、援青以及武陵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地区、环京津产业扶贫等,为社会各界树立了榜样。去年,在中国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举办期间,我们向社会公开推介了12家龙头企业产业扶贫榜样,获得了各方面的高度认可。

   与此同时,近年来一批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带来了资本、技术、现代管理理念等农业农村发展稀缺的资源要素,有助于改变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对此我们要予以充分肯定、鼓励和支持,优化投资环境,稳定政策预期,为工商资本投身乡村振兴搭建好平台。但对于个别工商资本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纠正,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加强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查处和风险防范。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务实服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政策、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这对于农业企业家和各类工商资本来说,是最大的认可和鼓励。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继续发挥“领头羊”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中的有益经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供应链建设,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积极参与产业扶贫,探索完善帮扶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更多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同步迈入小康。

   转自:《领导文萃》2018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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