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无价之姐》被诉抄袭,原告索赔200万,李宇

2021-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南方的宝宝

近日,李宇春歌曲《无价之姐》涉嫌抄袭一事,引起了网友广泛热议。

原告董赫男向法院起诉李宇春歌曲《无价之姐》是抄袭,和他2004年的作品《跟我出发》几乎一模一样。

他要求短视频平台删除含有抄袭内容的《无价之姐》副歌部分的音频、视频,并向包括李宇春及旗下公司在内的被告方索赔200万。

一时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议论。

粉丝们依旧力挺李宇春:“这首歌都有几年了吧?以前没红不抄袭,现在红了就抄袭?”;“曲又不是李宇春作的,找错人了吧”;“”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一直喜欢你的歌,但是这俩歌真的好像”

甚至还有网友还一度扒出李宇春过往“抄袭”的历史。

05超女出道的李宇春,10几年来发展一直顺风顺水,市场认可度很高,但就是在歌曲抄袭一事上屡屡被网友诟病。

早先,英国歌手MIKA曾在演唱会上公开指责李宇春抄袭,直言《WHY ME》是自己写的,不属于李宇春。

如今的《无价之姐》又陷入抄袭风波,原因是这首歌的主旋律和副歌部分与《跟我出发》歌曲旋律非常像。

而《跟我出发》则是央视综艺《欢乐中国行》的主题曲,播出时是董卿首唱。

实际上,早在2020年便爆发《无价之姐》涉嫌抄袭,但当时有知名音乐人力挺她安全过关,给出的解释是:“音乐创作会有偶然的灵感撞车或是重合“!

后来这首歌却因为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爆红,被捧为宣传女性文化,弘扬正能量的标杆,在今年春天还获得“第2届腾讯音乐盛典年度十大金曲奖”。

于是,董赫男一气之下,便把李宇春及其公司告上法庭。

正当网友希望被告方严正否认的时候,李宇春方却提出:原告《跟我出发》的作品没有在线发布,原告不能证明自己的作品已经在网上发表和传播;还提出上诉法院不是自己管辖区法院。

这样的回应未免有些底气不足。

众所周知,纠缠法院管辖权问题一般是作为被告方拖延时间常用的方式。

因而法院驳回了关于管辖权的异议。

而仔细鉴别两首歌的旋律,特别是副歌部分,有大部分是一模一样。

这一次,看来董赫男是真维权,不是蹭热度了。

截至目前,法院还未做作出判决。

但这次“抄袭”风波,对成为被告的李宇春,有了不好的影响。

如果她再败诉,那么她的职业生涯将会陷入危机。

毕竟,去年“勇气满满”的2位娱乐圈大佬,郭小四败诉、于正败诉,现在还蛰伏低调着呢。

而李宇春近年来口碑一直不错,打着“原创歌手、演员、词曲创作人”的标签,火到了国外,还登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

你们觉得,李宇春方会怎样处理抄袭风波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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