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情的终结 【英】格雷厄姆-格林
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可以反映出作者的亲身经历!作家的作品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各种传记和回忆录的变体。大多数人都是在经过了现实生活的历练之后,将自己的经历转变成文学作品。
——多萝西娅-布兰德《成为作家》译序
对于作家身份的向往以及由此萌生的窥探作家私生活的猎奇心理,让我对书中的主角是作家的作品抱有强烈的好奇心,加之读书专题前任主编@南柯斯摩先生的推荐,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恋情的终结》走进了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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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格雷厄姆-格林用第一人称写作的一部我暂时无法定义的小说。
读这样的书偶尔会感觉有些恍惚,因为作家总会在某个你无法预料的时间从你捧着的书中不甘寂寞的站出来与你直接对话。
所以说,这本书所记述的与其说是爱,倒远不如说是恨。不过,如果我碰巧说了亨利和萨拉什么好话的话,读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这样做是在抵制偏见,因为我喜欢写出接近于真实的东西,甚于发泄自己接近于仇恨的情感,这是我的职业自尊心之所在。
小说中的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是一位职业作家,但他并没有像他信誓旦旦吹嘘的那样抵制偏见,相反,他经常杜撰一些粗陋不堪的情节,用来发泄自己的愤怒或者诋毁自己讨厌的人物。
但莫里斯绝对是一个让你感觉亲切的人。
因为莫里斯坚持日更!
二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500个字。我可以在一年里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里面还留出了用来修改和校对的时间。我总是十分有条不紊的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额,哪怕刚刚写到某个场景的一半,我也会停下笔来。
人只要快乐,就经受得了任何纪律的约束。
莫里斯喜欢那些按照定额井井有条地从他笔端缓缓流出的文字,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即使是在英德战争最激烈的伦敦大轰炸期间,莫里斯依然保持着日更的习惯。
但莫里斯暂时还不是一个成功的作家,他写书所挣的钱除了养活他自己以外也剩不下多少。遇到拮据的时候,他也会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小说,或者接受自己不情愿的约稿。甚至会稍微调整自己的日更计划,比如每天的小说最少要写上750个字……
我相信真正有天赋的作家同时也是对异性有着独特的诱惑力的群体,他们都是些不落俗套的人,甚至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身上究竟有什么讨女人喜欢的品性。
因为要写一部以高级公务员为主角的故事,莫里斯开始接触皇家家庭安全保障部的助理大臣亨利-迈尔斯,很快便开始了与亨利的美丽的妻子萨拉的一段恋情。更过分的是,在一转身离开萨拉后,紧靠一个漫不经心的暗示就不可思议的让一位更年轻漂亮的金发女郎西尔维娅一见倾心无法自持……
如果说前面所说的还能用作家的自恋来解释的话,那么莫里斯对评论家的态度则显示出作家的孤傲与清高。
我要到市中心去见一个叫沃特伯里的人,他要在一家小杂志上为我的作品写篇文章……他会在我的作品中找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隐含意义……他会带着屈尊附就的态度把我放在或许比毛姆稍高一点的位置上,因为毛姆很走红……
评论家与作家的关系,就如同狗跟电线杆子的关系一样!这或许是一个粗鄙的比喻,但在这个人人都是评论家的时代,拒绝别人的评论是不可能的。甚至,许多作品一经出版,就已经不再属于作家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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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书名《The End of The Affair》使用的是Affair,指的是关系不长久的风流韵事,但这仍不妨碍《恋情的终结》与《蝴蝶梦》、《霍乱时期的爱情》并称为20世纪三大爱情经典小说。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的传奇经历是其自1950年以来,先后21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却一直扮演陪跑的角色。按这个标准想想那位日本作家的7次提名,村上君应该认真的继续热身才对。
至于格林为什么没有获得诺贝尔奖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个是因为当时格林的作品非常畅销,评委觉得他并不需要诺奖的奖金;二是,格林写过很多犯罪间谍小说,评委认为他不是一个严肃作家。第三的原因是,诺贝尔文学奖一直以来对英国作家的忽视,以及平衡获奖人所在地区的关系。
还有一个更为匪夷所思的原因,就是格雷厄姆-格林跟某位评委的妻子有染,该评委说,格林想要拿奖只能从他的尸体上跨过去……
在新书的扉页上,大写着“献给C”。这个C究竟是谁一直有着不同的版本,但在每一个版本中,C都是一位有夫之妇。格林的传记作家诺曼-谢里将格雷厄姆-格林与C的这段恋情称为“本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恋情。”如果真是这样,格雷厄姆-格林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还真有可能就是那么匪夷所思!
尽管如此,格雷厄姆-格林还是获得了更多的来自作家群体内部的尊敬。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第一时间感谢了格林。
如果我没读过格雷厄姆·格林的书,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虽然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了我,但也是间接地授给了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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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书的第一页开始,“天主教”这个词就开始出现在了书中,起初并不引人注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有关信仰“天主教”的问题变得突出和关键。
关于宗教的话题对我来说实在是复杂,我根本无力阐述,但有效的的圣事性婚姻无法解除婚约这一原则,在本书中肯定是一个伏笔,也是这段恋情走向终结的一个因素。
在查阅有关“天主教”信息的过程中,或多或少还是有些收获,这其中之一就是关于对“救赎”一词的理解。因为经常在一些文章中见到诸如“完成了什么什么的自我救赎”,以为所谓的救赎就是对过往错误的一种补救行为。
但其实,“救赎”是一种宗教行为,因为人类的始祖犯罪,致使整个人类都具有与生俱来的原罪,且无法自救;既然犯了罪,便需要付出“赎价”来补偿,而人又无力自己补偿,所以天主圣父差使其独子耶稣基督为人类的罪代受死亡,流出宝血以赎“相信者”的罪。
我们常看到的“自我救赎”这种说法,就像人掉进泥坑里,想自己拉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救上来。但其实,“救”和“赎”都是需要外力的。
为了赎罪得救,就要相信耶稣。
从这个角度来看,为你千千万万遍,并不是救赎。因为根本就不存在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