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江湖短篇小说

再见,英雄

2017-07-31  本文已影响0人  冬夕

再见,英雄

他曾经是个英雄,不知道他口中的那票兄第,有多少人真心觉得他是英雄。不过,可以

再见,英雄

确定的是,至少在一个人的心里,他曾经就是英雄。

他叫万发,一百万的万,周润发的发,也是发财的发。

20多年前,他穿着一条全村最时髦的喇叭裤,一件男生们最渴望拥有的白衬衫,一副黄颜色的蛤蟆镜,带领村的10多个男青年制霸街头,轰动一时。

邻村上至59岁,下至12、3岁的妹子,他都调戏过。身边兄弟对这位大哥的流氓手段,那只有两个字的评价——牛B。

可是,十里八村的人看见他,并不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反而一脸和气,老是邀约他到家里吃饭、喝酒,想把女儿嫁给他。他的家里人,不责怪他,倒是以他为傲,就是午夜梦回的时候,会为他牵肠挂肚。

要问起缘由,那说来就话长了……

话说,三十多年前的兔村,可谓是连鸟都懒得拉屎的穷乡僻壤,大多数村民一条裤子,三代人穿,一锅土豆10多个人吃。老话说,穷乡僻壤出刁民。兔村这块土地,自然是民风剽悍,臭名远扬。

隔壁的猫村和马村都看不起兔村的人,不愿把女儿嫁到兔村。所以,兔村的媳妇,大多是兔村的汉子凭本事,从其他村生抢回来的。这就导致兔村被十里八村所排挤。

恶劣的状况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得到改变。这个人叫万发,一个3岁就随父亲漂泊在外的男人。

他父亲是兔村的支书,读过几年书,明白些事理,知道他孩子在兔村不可能有出息,于是早早就让老婆带着孩子到省外的娘家生活了。他父亲则每年过节的时候,提前赶一个多月的路,去和老婆孩子团聚。

不得不提的是,万发的外公是经商的,由于其他孩子生的都是孙女,所以,他对这个外孙是格外的宠爱。每次出远门做生意,都带着这个机灵的外孙。次数多了,万发的见识自然也就变得开阔起来,并且,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经商也十分有天赋。

18岁那年,外公商业失败,于是带着全家迁到鸟不拉屎的兔村。这一下,他们一家才算真正的团聚。

来到兔村之后,他外公在他老爸的央求之下,给全兔村村民开会,传授经商之道,并带领他们开垦荒地。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下,兔村的村民慢慢改善了观念,整个村的风气逐渐改变。

19岁的万发,每晚上都和父亲还有外公商量兔村的整改计划,早上则天不亮就扛着锄头到山上干活。村民在万发的影响之下,也纷纷上山干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五年时间,兔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五年期间,也发生了很多事。

说是嫉妒也好,说是世仇也罢,总之,邻村的猫村和马村,在这五年中老是挑兔村的刺。时常有人因为农田灌溉的事,对兔村的村民说三道四,动手动脚。兔村村民哪能受得了这窝囊气,于是单挑演化成了村斗。

兔村以万发为代表,每次械斗都能凯旋而归。只是万发身上,也背了不少伤疤。有几次,他被村里人抬回来,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幸好他命硬,每次都能够从阎王殿跑出来。

前面说的那套装扮,便是有一次,他们和猫村的拼架,万发被对方一石头砸中脑袋,昏迷了三天。村里的几个兄弟看他熬不过,知道他喜欢喇叭裤、白衬衫和蛤蟆镜,就跑到80多里地的县城,特地给他置办了一身,希望他能走得体面一些。

谁知道呢,这孙子的命比猫还硬,生生扛了过来!

村里人都说:猫有九条命,万发这狗干的有十条。

其实,要是按照这个剧本走下去,他就能成村里最牛掰的人了。

只是,命运这个熊孩子,从来就不肯按照套路走。

……

人生的转折点到来之时,任何人都预感不到。不然,为什么当它切实发生后,人才如痛觉失灵般猛拍自己的脑袋,悔恨道:“我操,早知道,我就xxx”?然而,谁不知道呢?“早知道”,根本海市蜃楼。

它出现时,天总还是蓝色的,风照常有点青草香,绿水青山不改,姹紫嫣红依旧,村头的旺财还是嘶吼,王婆家的小红…对了,今天小红今天倒是不叫了,死了;凶手是村头满嘴鸡毛的旺财。

死里逃生的万发,现在像极了惨死在旺财口里的小红。

他黄色的皮肤下,血从他沾满泥的身子涌出,踉跄的步子将没过膝盖的草地踩得东歪西斜,佝偻的颤巍巍的身子坚持没多大一会之后轰然倒下,铁爪般的双臂下意识的向前撑。最终,他的埋在用双臂围成的血池中。

意识模糊之际,不远处隐约传来一阵谩骂声:“天杀的黄老狗,今晚老娘要把你那条秃噜屁的野狗炖了,喂我家小花!狗屁的旺财,今晚老娘让它旺柴……”

声音几乎就在耳边,可万发的喉咙仅仅就是动了动,没有任何声响传出,无奈任由悦耳的谩骂声渐行渐远;他拼命唤醒意识,紧闭的双眼终于缓缓睁开,哆哆嗦嗦的把手伸进裤袋,掏出烟丝按在出血处。

剧烈地疼痛加速了他的清醒。凭借小时候跟外公走南闯北锻炼出来的意志力,他硬生生将身子拖到村里的神树下。(注:神树——实为桂花树;村里信玉兔!村中道法高深的摩公每逢满月,必到的树下祭祀祈福,故而被村民称为神树)

太阳爬到最高处,又继续往下掉。中间,他醒了大概两三次,但就是没力气站起来,没力气呼救。一块豆腐对于此刻的他而言,都是铁块般的沉重、坚不可摧。

绿岭青坡之上,清风一遍遍为山岗梳理“毛发”。风吹过,密密麻麻的青草,宛如成千上万伫立在山野的不倒翁,被风击倒,然后又度挺立;青树莎莎响;夏蝉哇哇叫;蔚蓝苍穹中的纯白云朵,是一团团毛色优良的绵羊,风是牧羊人,将“羊”一下被赶到这边,一下被赶到那边……

遭到驱逐的云遮住热得要命阳光,在地面投下一块阴影。阴影中,翠绿的挂花树下,一个满身血痂的男人扑倒在粗壮的树根上,眉头紧锁。

他在做梦。梦到了早上的那场遭遇战——

天刚微亮,他还是和往常一样,扛着锄头就上山。山路蜿蜒崎岖,可是一切如常,十八弯的山路上,他吹着外公教他的口哨,不久便到达那块被他锄得差不多的地。

刚放下锄头准备喝水,不料,从其遮阳的大树上窜出六七个人。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已被按倒在地,虽然用尽全力挣扎,但奈何三拳敌不过四手,两个多小时之后,这场战役终于落下帷幕。

他被三个人压在地上,筋疲力竭、动弹不得,任由对方将不知名的东西在身上乱砸一通。过程惨不忍睹,可他除了一些闷哼,以及棍棒击打在他身上发出闷响之外,他未曾发其他声音。

长达两半个小时的拳打脚踢,暴行被一个期期艾艾的声音中止了。

“马马马……马哥,这个狗崽子好好好……好像死了”一个男人磕磕巴巴的说道。

“我操你妈,那么大声叫老子干什么,怕别人不知道是老子干的是不是?”

随后,山中一记极为清脆的耳光响起。

“滚!”

挨打的人,捂着脸,怨毒的走开了。

装死的万达感觉到自己的人中被掐了掐,紧接着又好像是有一把胡子在自己脸上蹭。

“找个地方埋起来”男子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万发感觉自己的身体悬空,被抬了起来,然后,似乎被扔进了个坑里。不一会儿,土块一块块砸在脸上,虽然疼,但他还是不敢睁眼。

“二哥,咱们是不是太过了?万一他没死,不成咱杀的人了吗?”

“马哥在旁边看着呢,再说,这兔崽子可是一直带着兔村那帮逼崽子和咱们对着干阿,不然咱们收的米,都够我们吃几个月了!”

男子再压低了声音,急切的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咱不至于搞死他阿”

“不搞死他,等他回来搞死我们吗? ”

男人的语气更加急促了,甚至带着点哭腔说:“这家伙可是邪门得很啊!人家都说他有十条命,搞不死的。你没看到刚才咱们7个人干他一个,他都足足和咱扳了两个多小时吗?还有,你忘了?上次咱们只是杀了他们村的十几只鸡,他们就那么不依不饶的。这回他要带兔村那帮牲口找咱们报仇,咱们就不只是脱衣服在村口跪,那么简单了!再说了,万一被人发现了我们两可是杀人的,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呀,他们找咱们偿命可怎么办哟?”

“他妈的!我我们马村怎么出了你这么个软蛋哟!只要你个怂逼不说,我们几个不说,谁还会他妈知道?滚滚滚,你给老子滚一边去,婆婆妈妈的,一瞧你那怂逼样老子鬼火绿”

一铲铲土又开始落到万发身上。

“你们两个狗日的弄好了没啊到底,干点事磨磨蹭蹭的”一个急不可耐的声音响起,正是那个马哥。

“快了快了”

那个二哥边回应,边加快手上的速度,三两下就埋好了。他拍拍身上的土,向埋万发的地方啐了口谈。

“走”他扛着万发的锄头,向那个男人吆喝道。

“二哥你先走,我撒泡尿”

“就你狗干的逼事多。快点去!”

“好嘞好嘞”

等二哥走远了,那个男人转身跑到刚才的地方,用手使劲的刨开万发身上的土。边刨,还边喃喃自语的说:“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马神保佑,马神保佑,不要怪我,不要怪我”

“狗干的,你撒尿还是拉屎阿,给老子快点”二哥不耐烦的催促到。

“来了来了”男人边说边提起裤子跑。

梦又醒了。万发撑开堪比万斤重的眼皮。此刻,他面目狰狞,青筋暴起,一口牙齿被咬得咔咔作响,仿佛是要碎掉了一般。

正值夕阳西下,他趴在树根下动弹不得。老鹰振翅飞向血色的残阳,身影一点点消失于火红的云霞之中;它嘹亮的鸣叫声像是巨石掉进平静的湖中,在空荡荡的山谷掀起巨大的波澜,然后,一圈圈晕开,不绝于耳。

万发的被揍得布满血丝的眼睛中,倒映着一轮鲜血淋淋的残阳。残阳逐渐变暗,他终于花光力气,陷入深深的沉睡中。

午夜,他感受到嘴角的湿润,那是泉水的味道,他贪婪吮吸着。

万发慢慢睁开眼睛,看到一张脸紧贴着自己,最恶心的是他的头发还不断在自己脸上划过。

可能是梦中那个所谓马哥的让他心有余悸吧,万发居然用头狠狠的向眼前的人撞了过去。那个人被他撞得坐在地上,还有一罐发光的瓶子也掉在了地上。

那个人慌乱的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土,然后急忙捡起地上发光的瓶子,转身就走。

这倒让万发一头雾水了。刚走了几步,他回过头来,说:“你身上的伤我都给你敷了药,应该没事了,你在这呆一晚等,明天应该就有人来救你了”

万发更懵了,他坐在草地上,呆若木鸡。

“你你你你……你是女的啊?”

那人没搭话,转身就要走。

万发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响起来。

“等等”万发忸怩的挽留道。

“有什么事吗?”

“你身上有吃的吗?”万发歉然问道。

那人又转身回来了。她蹲坐在万发前面,举起手中发着荧光的瓶子,低头翻起袋子。

这下,万发终于看到了女子的脸,他惊得忘记了呼吸。那是一张邻家姑娘的脸,善良温暖,五官则像是用尺子量好的一样。在荧光的衬托下,当真像故事中的精灵一般,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精灵。

“喏,给你”

她递过给万发一张饼。

一阵微风经过,女子身上的香气夹杂挂花的清香,一同为万发所捕捉。

万发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真香”!

“呵呵,这是我做的绿叶粑,香的话你多吃点”

她笑就像是像照进寒冬的第一缕阳光,明媚,且让人满心欢喜。

放下绿叶粑之后,她走到桂花树下,双手合十,做着祷告。树下的她,在荧光的衬托下,圣洁美丽,宛如传说中的神女——玉兔。

绿叶粑从万发身上掉下,他却没有察觉到。眼前的一幕,让这个25岁男人的心汹涌的奔腾起来。那是一种他从未拥体验的感觉,一种和之前打杀时完全不同的热血沸腾,它将所有力量汇聚在心头,轰的一声,将心门撞碎,把一个崭新的世界展开在他眼前。

简单打了个招呼以后,她走了。大概走到离万发100米左右的地方,她的身边不知道何时多出了几头猪。在猪群的簇拥下,她消失在远处。

“那是野猪群?被野猪群围着走了?”万发喃喃自语。

忽然,他猛拍了一下大腿,“兔神”?!

(传说中,兔神出现的时候,常常有花虫鸟兽围绕身边)

第二天,天还没有大亮,万发就被村里的搜救队发现,带回了家里。

从此,万发家的门槛都被踏破了。来探望的人,除了亲朋好友以外,便是兔村的男女老少了。他们有的带着鸡鸭,有的带着水果蔬菜,一波又一波的往万发家里送。

村民们还自发成立了一个小分队,轮流去帮助万发家干农活,以及照顾万发。不过,这个现象可不是什么新东西,而是兔村祖辈定下来的规矩。

村里,谁家遇到了槛,村内几位年长,有威望的智者(通常是道行深的摩公),便会聚在一起,按照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小分队,且安排相应的工作。(村里大到祭祀拜神,小到村头谁家丢了鸡蛋,这几位村里的长者、智者都会出现)

兔村民穷得掉渣在十里八村是出了名的,但比这一点更为出名是他们——“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的观念。只要动了他们兔村其中一个人的手指头,你就等着兔村的男女老少,拿着锄头、铲子、木桩,登门造访吧。

这种强烈的集体意识深深镌刻村里人的脑海之中,而形成这个意识的原因,除了大家深谙“十指连心”的道理以外,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兔村的老祖宗们留下的规矩。

万发家里的人看到又浑身是伤的万发,重重的出了一口气,他们现在只有一个要求,那便是,万发活着。

每天接待前来探望的人以外,家人们还代替万发在每天清晨,都准时上山锄地,同时按照当初定好的时间,就农业、商业两方面的知识和窍门,按时给村民开会。村里人为此,对他们一家十分感激。

更有趣的是,每当来探望的人,义愤填膺的说要到马村讨说法时,反倒是他们一直阻拦,劝村民们冷静,让大家先把手头的活干完,有什么事等万发恢复了再说。

提到这,万发的母亲在村头和村里的妇女聊天,曾说:“我那背时的娃娃啊,性子就是犟得很,像头牛一样。每次都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如果哪天死了,我怕自己都哭不出来了哟”。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那是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眼前的一幕,早已形成脱敏反应。

之前,万发一被抬回家,他们就失声痛哭,根本没有现在万分之一淡定。起初他们也想搬家,可是都被万发拒绝了,无奈之下,只好作罢。如今,他们只要万发快点恢复就好,其他事情都不太想过问。

另一头,打了人的马哥一群人高高兴兴回了村。

刚进村口,他们几个正好遇到急着上山的杨二孃。马哥立马跑过去,一脸贱笑的拦住了她。

“媳妇,干嘛去阿?”马哥问道。

二孃拉长个脸,不耐烦的说:“马大哈你给我让开,我要去找我家的猪,现在没空理你!”

她边说,边从他们几个人中间挤过去。他们几个居然都没有拦着,任由这个扎着两个辫子的漂亮姑娘离开。

“马哥,嫂子都走了,别看了”马二看着望眼欲穿的马大哈,无奈的说道。

马大哈依旧盯着远去的背影,说:“滚蛋!你崽子懂个球。爱情,爱情你懂吗?”

听到这句,站在马大哈旁边的马仨噗嗤笑了出来:“马哥,之前不是说不要谈爱情,你戒了吗?现在又爱情啦?”

听出马仨说里的嘲讽,马哥刚才的咧着的嘴,现在收了回来,表情一下子变得阴冷。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马三的屁股,兜脚就是一下。

“不服气阿,就爱情了,怎么了?”马哥鼻孔朝天,轻蔑的说。

马三被这突入其来的一脚踢懵了,随后,收起了笑脸,乖乖的退到一旁。

看着因为不会说话而被打的马三,马二无奈的摇摇头,随后,走到马大哈的跟前,认真问道:“马哥,打算什么时候跟嫂子把酒席办了?兄弟们可是都等不及要吃喜酒了!”

听到这话,马大哈一下子又笑了起来:“哈哈哈,快了快了,等翻年,她老子的丧期一过,我们就成亲。走,上我家铺子里喝酒去”。

接着,马大哈带他们一群人,欢声笑语的走了。

马三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用余光,偷偷瞄了一眼马二。这个小动作没逃过马二的眼睛,马二抬手就扇了马三的头:“以后,不会说话就别乱说”。说完,马二就走了,马三悻悻地跟在他后面。

离开人群的杨二孃,边走边回想起刚才马大哈的话,原本焦急的心,现在被一种对命运的无力感取而代之。她的脚步和整个身子像是戴了镣铐一样,压抑且沉重。

她看着眼前通向深山的蛇形小路,心里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我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到山里找个洞住进去,是不是就永远没人能找到我了?”

其实,杨二孃和马大哈的亲事并不是情投意合,而是指腹为婚。两年前,杨二孃的父亲外出进货时摔下悬崖死了,临终前把她托付给了的他的发小,即马大哈的父亲——马大海。

马大海自幼丧父,8岁那年丧母。后来跟了铁匠——杨忠诚学手艺,与杨二孃的父亲——杨锤石一起长大。

师傅的教诲使他成为一个忠厚老实,诚实守信的人。师傅去世,他披麻戴孝三年以后,外出寻谋生的路子。他的发小——杨捶石守着父亲的生意一直做着。他们约定,未来的子女,如果都是男孩就结拜为兄弟,都是女孩就结拜为金兰,若是一男一女,便结为夫妻。

谋生的岁月,他因深谙经商之道,小有成就。经人介绍,认识了结发妻子——钱多多。

婚后,他看到想到马村四通八达的交通,以及丰富的山货,觉得马村是个还没有被人挖掘的宝藏,于是又回到马村。

当时,有很多人劝他,但他仍然一意孤行。后来,马村到县城的路通了,马村凭借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各村寨前往县城的交通要道。沉寂的马村,一下子热闹起来。

没过几年,马大海就成为了十里八村中最受人们景仰的大能人。

他老婆的父亲,即他老丈人,是县里人称“老财神”的富商钱守财。马大海能够成为一方财主,有很大一个原因是托了他老岳父的帮持,因此对于娘家,他是敬畏有加。

他对妻子钱多多可谓是百依百顺。不管多无理的要求,他都答应。

有一次,他和妻子在省城购物,妻子看到一个女孩戴了一件特别漂亮的首饰,哭喊着要买一模一样的。他答应了,说待会买完货就给她买。可是她立即摇头,说现在就买,而且只要那个女人身上的那件首饰。马大海面露为难之色,可妻子依旧不依不饶。于是,他花了高出那件首饰本身价值5倍的价格,把手饰买了过来。可是第二天,妻子就不戴了,她说,首饰不好看,不想戴。

此类事情数不胜数。后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难产夭折,一直到30岁才有了现在的马大海。在当时,可谓是“老”来得子,而且,在此之后,妻子便不能生育了。所以对这个儿子,妻子是相当宝贝的,可谓是捧着手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娇生惯养的马大哈任性妄为,从来不按照他老爸马大海定下的条条框框办事。马大海虽然很气,有无数次都想动手把马大哈痛揍一顿。可是钱多多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出来,对着马大海就是一顿抱怨,然后再来一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连招。

一套连招下来,马大海是晕头转向,叫苦连连,最后,只得摊手作罢。

16岁以后,父亲把一摊生意给了他,要他经营。他倒是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把生意做得有模有样的。他的外公——钱守财经常夸他说,他是做生意的奇才。

然而,毕竟是年少轻狂。生意的不断做大,认识的人的多和杂,让这个循规蹈矩的奇才渐渐失控。为了追求刺激,他喜欢上了赌博。由于这一点,他还自己经营了一个赌场。

开赌场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赌场所得的收益已经远远大于了之前他的所有生意。他开始将精力放在赌场上面。

但是,赌场经常有人欠债,而且经常有人大打出手。一个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马大哈眼前。对此,马大哈快速的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施行这个办法以后,很多情况得到了大大的改善,拖欠的人少了将近7成,赌场里打架斗殴的人直接就没有。

他的方法很简单——以暴制暴!

再见英雄

另一边,急着进山找猪的杨二孃,凭着之前的经验,追着猪留下的蹄印,慢慢地钻进深山之中。

天逐渐暗下来,太阳在西边挣扎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也从耸立的高山上沉下。披着晚霞的二孃一个人在深山里兜兜转转,她根本不想回家。

她累了,随便找了一棵树便坐了下来。她全然不知,这个地方正是兔村的禁忌之地——祭天神坛。神坛从不允许未婚女性以及外来者踏入,更别说兼具两者的杨二孃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不知者无畏。即便是知道了,杨二孃此刻也不会离开,她太累了,只想睡一觉。

眼睛刚要合上,她忽然被一阵哼哼唧唧的猪叫声吵醒。她腾的一下,从地上弹起,寻这声音追过去。扒开淹过膝盖的草丛,一路猛追,声音越来越明朗。

不一会儿,猪在一个大树洞里被发现了,它身边还围着一群小猪。看得出来,这些小猪是平日里让村里人头疼的山猪,它们把杨二孃家的猪围在中间,拼命吮吸乳液。

杨二孃心里想,这些猪崽子,大概和自己一样吧,没有父母,任凭命运摆布,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的苟延残喘。她的惊讶被怜悯取代,开始同情起这群可怜的猪崽子来。

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她熟练的把绳子套在猪身上,又折了根树枝当鞭子,吆喝着将猪往“家”的方向赶。

没走几步路,猪群沸腾起来,任由杨二孃怎么抽打,它们都不肯再往前多走一步。倍感奇怪的她走上前来,看到赫然有个人扑倒在草丛里,而这个地方正是不久前自己休息的地方。

当时,她被吓坏了。眼前这个人浑身是血,并且满身是泥,像极了村里人传说的坟堆里爬出的恶鬼。她紧抓着手中的绳子,慌乱的驱赶猪群离开。

转身之际,躺在地上的人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虽然飘渺,但还是被杨二孃听到了。她停了下来,壮着胆子凑了上去,听到男子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道:“救我……救我……”

她站起身,拉着绳子转身快步离开。走了几步之后,她又回头看了看躺在地上男人。这样走走停停五六次以后,她一咬牙一跺脚,把猪拴在一棵树下,回到刚才的地方,把男子扶起。

这下,她才仔细端详了男子的模样。他那浓浓的剑眉,灵动的长睫毛,高耸的鼻梁,撩人的双唇,这一切构成了一张轮廓分明且俊朗的脸。这张好看的脸现在被血渍盖住,不过还是掩藏不了外露的英气。

二孃一时看呆了,没有出过远门的她从未见过这样有魅力的脸。大家都羡慕她有个俊秀,有才还有财的未婚夫,但她却看出了马大哈俊秀的面庞下隐藏的暴戾与娇纵。眼前的人没讲一句话,可是,她却判定他不是个坏人。只因他的眉头紧锁,像是一个无助的小孩。

夜幕降临,桂花树下一个女人一遍遍尝试为一个男人喂食,每次都失败,她并没有气馁,又从口袋掏出一个玻璃罐子。

借着细微的光亮,她起身钻进辽阔的青草从中。过了一会,她又回来了,手里多了一个盛满泉水的芭蕉叶。刚才的空罐子则散发耀眼的荧光,里面尽是困住的萤火虫。

水顺着芭蕉叶流到男子干涩的口中。他的喉咙动了动,泉水浇灌着他快要枯萎的生命。他活过来了,贪婪的吮吸叶中的泉水,慢慢睁开了眼睛。

二孃看到人已经醒了,还对对自己说饿,不禁笑了起来。还在黑暗把她的笑藏住了,她把刚才喂不进去的粑粑留给了他,牵着猪离开了。

只给男子留下了一个,月光下,被野兽簇拥离开的倩影,以及无尽的想象。

时间来到两个月以后。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养,万发的身体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他不顾家里人的劝阻,一大早又扛着锄头上山了。一般来说,人是会对曾经给他的生命带来威胁的地方,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的,可是万发偏偏逆行其事。村里的老人不放心,还是让几个小伙子陪着万发上山,相互有个照应。

自出了万发这件事以后,村里便不再让村里人单独上山了。他们总是清晨一起上山,傍晚一起回家,以保证不再重蹈覆辙。

兔村又回到了以前的安静祥和。

两个月前,万发出事的消息也传遍了马村。马村的领导者们,虽说没有表露出欣喜,但还是在心里暗爽。毕竟万发倒下的话,兔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肯定会一蹶不振。他们马村便可以趁着这段时间,把山货一扫而空。

万发在时,山货总被扫得空荡荡,而在此之前,山货从来是马村一家独揽。

事情还不只如此。原本只流进河水,硬生生被万发和兔村的村民截走一半,导致马村的收成下降了不少。相反,兔村却获得罕见的丰收。因此,每逢农忙,需要用水的时候,马村和兔村的村民总是大打出手,后面甚至影响了猫村、朱村等其他村寨。村寨之间互不相容,争端肆起。

在他们看来,一切事情的源头就是兔村的崛起。而其中的核心人物便是万发。万发出了意外,他们当然乐于看到。

现在,他们又听说万发这个狗杂种又活了过来,心中的焦虑又开始发作了。。。

马村的一个木屋里,一个眉眼清秀的年轻坐在堂上的藤椅上,双眼如鹰隼般锋利,散发骇人的凶光,扫视其身边低头沉默的众人,屋里没有一丝声音。如果硬要说有,那便是众人粗重的喘息声了。

“马二”

环视一周后,年轻人扶着自己的前额,不紧不慢的叫道。

被叫到名字的人正是之前受命埋掉万发的马二,而堂上面色冷冽的年轻人,,不是马大哈又是谁!

马二单膝跪地,身子不自主的抖动着。他心里清楚,自己眼前的人可不像外表那么善良。一起去收债时,马大哈杀人、断手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恶魔叫到自己时,表现出丝毫犹豫呢?

“数数日子,自把你们从那个害你全家的赌徒老爹手里买过来到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吧?”马大哈抠着手指甲不咸不淡的问道。

“是的马哥。老爷和您看我可怜,把我和三儿从那个杂碎手中买来,已经有八年时间了。马二从来没有忘过,也不敢忘。”马二激动的答到。

“好,说得好。这八年,我把你当成亲兄弟,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吃的,可有亏待你吗?”马大哈坐在椅子上,泯了口茶,问道。

“马哥,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干净,但绝没有和别人勾结!马哥,我自罚一条腿”说着,马二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对着自己的大腿狠狠扎去。快要扎到时,马大哈一脚把他踢翻在地。

“别他妈在老子面前搞这套。谁做的事,就谁来受!”

他将手里的茶杯摔在地上,在安静的屋子里犹如山崩,震聋发聩。

他顺势捡起马二的匕首,转身狠狠扎进了马三的大腿里。

鲜红的血液从马三的大腿中涌出。刹那间,地板被血晕开,屋内沉闷的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马三应声倒地,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全场人的衣服全部被汗水浸透,紧紧贴在皮肤上。

看着倒地呻吟的马三,马二无力的闭上眼睛。

“老二,我知道你一向很保护你这个智障弟弟,不过有时候他会害了你阿。既然你不忍心教他,那我就帮你教了”

“谢谢马哥”马二低头说道。

“这件事情,是有史以来咱们办得最丑的一台事。不仅他妈的认错了人,还他妈没把事情弄干净。老二,你待会去‘浮云’把上次给咱们消息的杂种‘请过来’,其他人都回‘浮云’等消息。滚吧!”

“散”众人大喝道。接着,一个个如释重负般出了口气,夺门而出。

屋里只剩下马二背起躺在血泊里的马三,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刚要走到门口,马大哈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老二,别怪我!”

随后,马大哈走到马二和马三跟前,从裤子里掏出几十个大洋,放到马三手中,接着,用与刚才完全不同的温柔语气说道:“老三,拿去上点好药,多出来的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以后做事,别像个娘们一样,这个世界,你不对别人残忍,别人就对你残忍。不要害了你身边的人!走吧”。

“谢谢老大,我知道了,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马三痛苦的脸,在看到大洋以后,瞬间被驱散,他利索的回答道。

马二看着眼前温声细语的马大哈,内心涌起莫名感动,深深的对他点了个头,架起马三出了门。

看着相互扶持走远的马二和马三,马大哈居然露出了孩子般的笑容,他多希望自己也有这样一位,为他挡刀子的大哥阿!

如果有熟悉他的人在身边看到的此刻惆怅,而又一脸笑容的马大哈的话,一定会特别惊异。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胡思乱想,立即敛去笑容,换上平日的冷若冰霜。

正当马二带着人到县城马大哈的“浮云城”找那个线人的时间里,兔村在万发的带动下,又掀起了一股劳动热潮。

兔村虽说土地贫瘠,不过好在林子多,山货极其丰富,特别是和马村接壤的那块山头,以三七为主的名贵药材尤其多。

以前村里的人以为那是野草,就没太上心。如今,在万发外公的告知和带领下,他们才如梦初醒,起早贪黑的上山采药材,有些拿到县城卖,有些则移植在自家地头,细心照料。

你还别说,这块贫瘠的土地正好是三七的沃土。种在这里的三七成色好,个头大,倍受市场欢迎。

村里几个老人有时相约坐在村头,手里拿着被烟熏黄的水烟筒,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感叹的说:“我们守了几辈子尼宝藏,自己都认不得,糊(fu)涂喽,糊涂喽”。

另一头,万发带头修的沟渠,在这几天也完工了。他们把水从河道引过来,让其经过兔村的田地。为了防止旱季,他们还修了几个蓄水池,解决了旱季,农田用水的问题。

转眼又到了赶集的日子,兔村的每家每户都背着成色极佳的山货到马村的集市里卖。

冷清的集市,随着兔村的到来变得热闹起来。县里来的采购商,纷纷从马村的摊子离开,跑到兔村的摊子进购。

马村的摊主们是又急又无可奈何。

万发的摊子是最热闹的,不到半天,他的货便以高价全部卖出。有很多商家询问他还有没有存货,并向他预订了大批的商品。

这时,万发总是不疾不徐,只挑了两个合作的商家,而把其他商家都拒之门外。

那些商家没办法,只得到兔村的其他家订购。大家纷纷对万发表示感激,说他事事外村里人着想。

虽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可还有一个原因是万发随外公走南闯北那么多年,深谙贪多嚼不烂的真理。商家一多,势必要降低自己的货物的成色,而成色的削减必然引发商家的不满,导致商家下次不再合作,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因此,不如拒绝他们,钓他们的胃口,抬高价格,而且还能够帮助村里人,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些话他没有和任何人说。

早早结束了生意的他,穿着喇叭裤白衬衫和村里几个伙伴到处闲逛。看到清秀可人的妹子,他们就吹起口哨,或者把她们围在中间,绕着她跳起舞。姑娘们都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不过还是因为羞涩而跑开了。

如往常一样,他们开始搜寻目标。不一会,大志发现了一个身材婀娜,皮肤白皙,扎着两个大辫子的姑娘。万发看着眼前的姑娘,升起一股熟悉感。

思索间,大志几个已经冲上前去,追着姑娘献殷勤。那姑娘面无表情,依旧忙着自己手里的事,对大志他们的殷勤置若罔闻。

赶上前来的万发以为是大志他们逗的姑娘不开心,于是便挠着头,歉然的说了些抱歉的话。

姑娘听到万发的声音,赫然抬起了头。

万发偷偷瞥过去,恰好撞上姑娘漆黑如墨的眼眸。阳光印在她白皙的侧脸,衬出她出水芙蓉的气质,灵动的样子,当真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一霎时,万发语塞了。

“你是——”

“你是——”

两人同时说道。

“你先说——”

“你先说——”

再次异口同声。

大志一行人蒙了。万发首先打开尴尬的气氛。

“你是兔神”?

姑娘笑了起来。旁边的大志看到姑娘笑,竟然也傻呵呵的笑起来。

万发踢了踢傻笑的大志,说道:“大志,你妈那边估计还忙嘛,快去帮帮他们吧!”

大志头也没回,依然对着姑娘傻笑。

万发又踢了踢他。这次大志气愤的转过头来:

“诶呀,不是刚才就和你说了吗,我家的也早卖光——”

“——了。才怪,还没卖完呢,我这就过去帮他们,你自己一个人可以的啊!”大志看到万发死命眨的眼睛,话到嘴边硬是改了口。

接着大志几个人急匆匆走了。

人来人往的街道中,两人相顾无言,低头害羞。

“走吧,咱们找个地方坐坐。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呢”!万发主动邀请道。

“呵呵,好啊,我知道一个不错的地方。”姑娘回应道。

临近河边的杨柳下,两个人捧着用艾叶包的花糯米,坐在河边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望着曲折的溪流,吃着五彩缤纷的花糯米,畅谈起来。

“我叫万发,一百万的万,周润发的发。”万发笨拙的介绍道。

姑娘捧着肚子,咯咯——的笑了起来。

“哪有人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自己叫,一百万的万的?”

万发压低声音,严肃的回答道:“我外公之前做生意,赚了十万。后来被小人设计,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听说,那个人叫‘老财神’。我现在要赚够一百万,才能和他拼一把,然后,把我外公失去的都要回来。”

姑娘的脸色变得有些不自然了。

“我知道那个‘老财神’,他叫钱守财。据说他县里很有势力。你现在斗不过他的。”她担忧的说。

“现在我肯定不会去找他的,钱还没攒够呢。”

他们就这样东一句西一句,聊起桂花树下的邂逅,聊起彼此的身世,一直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分开。

临走前,万发站在大石头上对着姑娘的背影喊到:“哎,你叫什么名字阿?”

姑娘俏皮的转过身来:“杨二孃,我叫杨二孃。”

“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二孃没有回答,她的身影消失在田埂上的夕阳里。

站在河边的万发,任由百千条翠绿的柳枝拂过身体,不理会被晚风吹乱的头发,静静看着平缓溪流中,火红夕阳的倒影,听着潺潺的流水,怅然若失。

自此以后,他每日的行程里便多了一项——在河边的石头上坐坐。

姑娘走了,集市也到了散场的时候。兔村的男女老少背着空空的背篓,托着鼓鼓的腰包,在回村的路上,回荡着他们的欢声笑语。

他们全然不觉,一处黑暗的灌木丛中,几双“绿茵茵”的眼睛,把他们的一举一动看得一清二楚。

黑夜里,一个林间的木屋,露出点点亮光,里面有人在窸窸窣窣的说着什么。

“马哥,人已经找到了”一个声音洪亮的男子说道。

“确定吗?”坐在藤椅上的男人问道。

“我带着这家伙去的,看得很清楚,就是他,肯定错不了。”男人指了指身边哈着腰,满脸伤的毛头小子说道。

“没有被发现吧?”

“没有。兔村那帮崽子忙着数钱呢。好几个人就从我面前走过去的,都没发现我们。”男人得意洋洋的说道。

“好,干得不错老二。老三的身体好点了吗?”

“好多了马哥,再过几天就能回来。”马二认真回答道。

“那就好。等老三伤好了,你们两个带人去把钱给我拿回来。这次,不要让我再失望一次。”

“好的马哥,您放心吧。”

“好了,都散了吧”。

众人大喝道:“散”。

伸手不见五指的林子里,马大哈坐在藤椅上打开一张锡箔纸,按住自己左边的鼻孔,拼命的把纸里的白粉吸进鼻子里。吸完之后,露出满意的笑容。

三天之后,县城的一家医院楼下,十多个穿着奇异的人花坛上抽烟,引来路人的注意。不过路人们大都绕道而行,即使从他们身边路过,也不敢和他们对视。

“三哥”。

其中一个人看到从医院门口走出来马三,立即上前献媚道:“在医院这种地方待了那么久,三哥威风还是不减阿,不愧是马哥的得力干将,这气质,牛逼阿”。

“歪候,就你小子嘴甜。行了,别说了,带路吧,别让二哥等急了”马三笑骂道。

离开医院,这群人回到了马村一个破旧的房子里。

马二坐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从烟壳里又抽出一根烟,抽了起来。

吱呀~房门被打开了,地上厚厚的烟灰,以及满地的烟头在门被打开的一刹那,扬起。呛得人直咳嗽。

“来了?”

“来了!二哥,这段日子苦了你了。”

“过去的就别提了。马哥怎么对我们的,你也看到了。你上医院每天都有人嘘寒问暖,别以为自己有多大脸,那全是马哥给的。”马二猛吸一口烟,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说道。

“二哥,我都懂。”

“嗯!走吧,这次办得漂亮一点。”

没有吸完的烟头被他丢在地上。门再一次被合上,光一下子被抽空,黑暗重新夺回主权。屋顶窄窄的缝隙中,一丝光透进屋子里,打在地上那根没有燃尽的烟头上,缈缈青烟盘绕在光柱上。黑暗里,带着火星的烟头,散发着妖异的光。

他们一行人走进山里的小道,因为这条道平日里根本没人过来,而且办完事以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回来。

为了找这条路,马二可是把马村的老家伙都问了个遍。只要能完成这件事情,才能抵消之前欠下的债,所以,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马三几个人对于这条路的选择,可谓佩服得五体投地。马三则更多是感受到了二哥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他暗自下定决心:“不管是谁,都阻止不了他。那个懦弱怕事的马三,从此刻开始就死了”。

马二一行人正往兔村赶。而对此浑然不知的兔村村民,依旧是种田插秧,上山放牛,下地除草浇粪。

牛娃骑着自家的公牛,神气十足的穿过村子。大人们看到都取笑他:娃娃骑牛,长大娶球。

“以后我把你们家尼女娃娃全部娶走,让你们顿顿喝酸汤。”

大家都被这个古灵精怪的牛娃子弄的哭笑不得。

牛娃骑牛进了山。王婆又在追着自己的公鸡满村子跑;旺财趴在村头的树下伸长个舌头,哈哈的呼着气。

刚从山间回家的万发,与大志他们几个在村口分了手,回到家里用红酸汤泡两碗饭吃了之后,又跑到溪边的杨柳树下打水漂。

他的水漂打得越来越好,可是心情却没怎么好起来。一个人坐在石头上,回想起这几天与二孃的相遇。

她总是急急忙忙的走开,说了两句话就找个籍口离开。万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哪里不好,让二孃对自己厌恶了。还是说,二孃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呢?他不知道。他就像个在沙漠里迷路的人,慌乱,却找不到出口。二孃就像他在沙漠里遇到的海市蜃楼,那么美,让他拼命追逐,可是换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追得太累太苦了,曾经也一度想过放弃,但是每当入夜,灿烂的星空都汇成她的样子,有时溪边偶遇,她的如花儿般的笑魇,又给他干涸的生命注入无穷的力量,让他的想念不停奔波,却又不知疲倦。他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

他一头扎进溪流里,希望冰凉的流水能够减轻他内心的痛苦。这个猛子扎得很久,万发久久没有浮上来。

岸边,一个躲在远处的倩影急忙跑来,焦急的在溪边呼叫。

她知道这个男子已经住在她的心里,可是她知道他们注定不能在一起。每次在睡梦中看到伫立在溪边的男子,她总会扬起嘴角,可是她拼命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在这种甜蜜中沉沦下去。她知道男子心中的煎熬,她又何尝不是呢?

男子每天都到溪边,她也如此。不过,她只敢躲在很远的地方偷偷看他,生怕被他发现。曾有几次,自己竟然不由自主的走到他的面前。看到他太阳般温暖的笑容,心里的阴暗一扫而空。她贪图这种温暖,所以不敢留恋。她太怕失去这一切了,所以,她告诉自己:你的命运已经安排好了,要是不想失去他,你就远远看着他。

太阳实在太炙热了,一不小心就会把人化为乌有,人们有时只敢远远张望,不敢越雷池半步。

看到他跳下水,她的心不自主的紧张起来。晕开的水花越来越小,可是他怎么久久还不浮上来呢?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她疯狂跳动的心脏已经不允许她在远远观望了,于是,她跑到溪边疯狂的呼喊起来。

喊了两声,一个身影哗——的从她的脚边冒出,把她吓了一跳。

那正是自己日夜思念的人的模样阿,她激动的哭了起来。从水里冒出来的万发,被眼前的事搞懵了。看到二孃哭起来,他有些无所适从,心里不停责怪自己的鲁莽,不停向二孃道歉。可二孃并没有停止,反而越哭越大声。

万发急得不知道手该放哪里,他急急忙忙爬到岸上,围着二孃转了一圈之后,慌乱的说:“对不起对不起,你别哭了,我走,我走”。

说着就要离开。

“你回来”二孃用一种娇弱的口吻挽留道。

万发小心翼翼的转过身,二孃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万发轻轻甩了甩手上的水,说道:“我身上都是水,待会你的衣服湿了”,他试图推开二孃。

“别动。”二孃说道。

幸福来得太突然,万发有些不知所措,他任由二孃抱住自己。只顾露出一排大白牙,对着杨柳和溪流傻呵呵的笑着。

他轻轻搂住二孃,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小鹿乱撞。他闻着二孃的发香,说道:“二孃,我喜欢你,你当我媳妇吧!”

二孃的身体颤了一下,一把推开万发。用冷冽到刺骨的语气否定道:“不,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

然后哭着跑开。

万发追上去,从背后紧紧抱住二孃,问到:“为什么,你明明也是喜欢我不是吗?你别装了,我都知道了,有什么事,我都能解决的,你和我说嘛!”

他的语气里带着孩子般的恳求,也带有成人的坚定和承诺。

二孃挣扎着,咆哮着想要挣脱万发的臂膀,可是她失败了。她无力的哭着说:“我从小就和马大哈订了婚,这是父亲的遗愿,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出路。这是我的命阿!”

万发听到二孃的话,抱得很紧了。他坚定的说:“放心吧,一切都交给我。一个星期以后,我带着聘礼到你家提亲。光明正大的把你娶到我万家来。”

杨二孃重重的点了点头,转过身抱住万发,像是抱一个心爱的玩具那般用力,害怕一不小心就会被别人抢走——被命运抢走。

他们相互依靠,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甜的,天空都变成了粉色的,云朵像个个装满糖果的口袋,整个河岸和青坡都是麦芽糖的味道。

万发看着闭着眼依偎在自己怀里的姑娘,低头轻轻的吻了下去。那种感觉,就像是棉花糖般柔软、甜蜜。

他的心,像是无数的烟花在绽放,色彩缤纷绚丽,照亮了原本单调、黑暗的世界。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他们还没有享受够彼此带来的温存,时间却在催促他们离开。

二孃走了,他们约好一个星期以后,万发带着聘礼到杨家订亲,并用八抬大轿将二孃娶回家中。

万发回到家中,躺在床上想着今天的一切。这一切好像一个虚幻的梦,他迫不及待的要把这件事跟家里面说。不过理智告诉他,明天再说,才能有更好的效果。

疲惫的他,带着麦芽糖口味的笑容,进入梦乡。

兔村的灯火,一个接一个熄灭,当最后一盏灯熄灭了之后,整个山村都进入了梦乡。

弯月高悬,山风吹得山林沙沙作响,银光洒满兔村,只是有些角落,光明总是难以照拂。

“二哥,他们回来了!马上就到村头了”

一个细微的声音从昏暗处响起。

“好,去告诉老三他们,要稳住。按照原来的计划来!去吧”。

“好嘞!您就放心吧。”

离兔村村头不远处,大志和村里几个青年满身酒气的出现了。其中有一个,吐得满身都是,终于在掉队了。他撞进灌木丛里,爬也爬不起来。

大志是出了名的好酒量,吃喝嫖赌抽,他是样样精通。这些年在万发的带领下,他变得好一点。

几个月前,他和几个县里的朋友到“浮云城”的地方,过了几把手瘾。想不到,结账的时候,人家居然说他输了十万。这他妈,他哪能认,于是就想找带他进来那个哥们问个清楚。哪知道,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牲口了,他才明白,自己是中计了。

于是,他凭着自己多年打架的经验,硬生生闯了出来。

这个败家东西,在逃跑的时候把万发的钱包弄掉了。回到村里没敢和万发说实话,只说是进货的时候弄丢了。万发也就没有深究。

谁知道,赌场里的人捡到了钱包。根据钱包上的信息找到了万发,错把万发当成他,毒打了一顿。

那天听说万发被人打,大家都说是因为村里争水的原因,只有他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但是他还是没能说出口。

眼看着事情慢慢过去,他想趁着酒劲去跟万发坦白,希望他能够原谅自己。

正想着,忽然从路边冲出一群人将他们按到在地。大志不愧是打架的高手,喝得烂醉如泥居然还打伤了几个拦路的人。当他快跑到村口时,后脑勺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没错,正是在村口埋伏好的马二。还好他多留了一手,不然还真被这个牲口给跑了。

这一波大动静把趴在村口的旺财吵醒了,旺财对着这群生人一阵狂吠。

马二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东西出来捣乱,于是催促马三他们抓紧时间。一旁的歪猴自小怕狗,听到狗叫就腿软。旺财奔着他冲了过来,逮到他就是一阵狂咬。把他的裤子都撕咬了几块下来。

马二说时迟那是快,对着旺财的头就是一闷棍。旺财挨了几下之后彻底不动弹了。气急败坏的歪猴捡起地上的石头,疯狂的冲旺财的脑袋猛砸。

“行了,别他妈砸了,待会他们村里的人该出来了,快把这边处理好,走走走”马二催促道。

歪猴抱起被他砸得不像样子的旺财,丢到了路旁,其他人则打扫小心的处理地上的痕迹。

王婆听到旺财的吼叫声,最先被吵醒。接着,兔村一家又一家的灯亮了起来。

还躺在床上的万发被父亲叫醒。

“发子,快起来。大志出事了!”

迷糊的万发听到大志出事,整个人立马精神起来。穿好衣服便往村里的祠堂赶。

万发赶到祠堂,只看见被脑袋被砸的稀烂的旺财,还有满身酒气的三宝。他知道村里肯定出了大事了。

“怎么回事?”万发拽住三宝的领口大喝道。

“我和大志哥,还有村里几个小伴喝酒回来,后来我就倒在路边了什么也不知道啊”说着,他哭了起来。

“你们半夜三更的去喝什么酒,不知道近期村里不太平吗?说,谁他妈带你们去的!”万发有些歇斯底里。

“是,是大志哥。他说他对不起你,不该骗你。他要亲自把那群打你的杂碎,全部撕烂。”三宝支支吾吾的说道。

推开三宝,万发恢复了一些理智。他看向太师椅上的父亲。

“5个人一组上山找人,留3个人通知村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今晚不要出门。”

父亲吩咐完了之后,万发立马带人上山找人。

不得不说,马二的路线找得实在妙。万发他们找了一晚上,硬是没有发现一点踪迹。

第二天一早,他们回到了村里。万发的父亲将一个纸条递给万发,说:“这是从旺财的嘴里找到的,你看看。”

疲倦的万发打开纸条看了一眼,念到:“浮云城 马大哈。”

这显然是张名片。不管和上面的人有没有关系,这肯定是一条线索。

“爹,派两个人到县城报警吧!”

万发的父亲点点头。

三天之后,上山放牛的牛娃在村口发现了一封信,信的大致内容是:大志几个人,在他们手里,要想人回家拿20万去赎人。

收到这封信后,万发没有声张,他害怕在村里引起恐慌。于是,他带着二十几个人出了村,理由是报警。大家也就没有怀疑。

路过马村的时候,他和二孃把情况说了一下,包括马大哈那张名片的事情也说了。他让她放心等他回来,再过两三天,他一定到马村提亲。

二孃依依不舍的看着远去的男子,又一次感到对命运的绝望。

绑了大志等人的马二和马三得到了马大哈的赞赏,还有一系列奖励。他们两人升职为“浮云城”的经理,总管“浮云城”的生意。

他二人自然是很兴奋的,特别是马三,别提多兴奋了。“嗅觉”灵敏的马二隐约看出了这件事情的不一般,他总觉得,马大哈已经变了,这次的奖励或许并不是蜜糖,而是毒药。

万发一行人把钱凑足,并准备了一些武器,打算通过先礼后兵的办法一面稳住劫匪给警方争取时间,一面武装自己,做好强夺的准备。他们来到“浮云城”,接待他们的是马三。

马三婉转的告诉他们,人是他们绑的,要想赎人,两天之后带钱到城郊的木屋。

万发等人通知了警方,经过和警方的磋商后,他们决定分两批行动。

万发一个人去交钱,其他人配合警方找到大志他们。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万发只身带着钱到了约定的小木屋里。

做好准备后,他推开门。与他想的不同,屋里干干净净,但却一个人都没有。他暗骂歹徒的狡猾。

忽然,房间里走出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他泡着一杯茶,若无旁人般坐在藤椅上,缓缓说道:

“既然来了,又何必着急走呢?”

万发没有理他。

“不想看看你的小情人,杨二孃吗?”

男人泯了一口茶,头也不抬的说道。

万发丢掉手里的东西,抓住他的领口,说:“二孃在哪?”

男人仍然不徐不急的说道:“别一口一个二孃的,她是我老婆,请你注意言辞。不过,既然你们是朋友的话,我就让你们见个面。在里屋,自己去看吧!”

万发轻轻推开门,屋子里有一张精致的的木床,床上坐着一个女人。她面容精致,却少了几分灵动,双目失神的望着床脚,还用被子紧紧裹着自己。

“二孃?”万发不可置信的问。

“走,跟我回家了”

二孃无动于衷。

“走,回家了二孃”万发恳求道。

“你走吧,二孃已经死了!你快走,不然待会就走不了了。”

“你在说什么呢二孃?走啊,跟我走啊!”

万发变得有些疯狂起来。他拽住二孃的手腕,把她从被子里抽出。

二孃失去被子掩盖的刹那,他奔溃了。

她赤条条的暴露在自己面前,身上充满了淤青。他不敢想像,二孃到底经历了什么,跌坐在房间的地上。

马大哈抬着一杯茶出现在他面前。

“怎么样,好看吗?”

万发没有回答。

“玩了两天,我也玩腻了,不然借你玩两天?”马大哈戏谑的说道。

忽然,他将茶杯摔碎在地,整个人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他抓住二孃的下颚,往她脸上啐了口痰,骂道:“臭婊子,居然敢背着老子搞男人。是我的,谁也抢不走,谁也抢不走!”

万发从地上腾起,将马大哈按倒在地,所有的悲愤化作拳头上的力气,狠狠砸在马大哈身上。

他不知道自己砸了几下,他此刻的脑袋一片空白,只知道不停的挥动拳头,砸死这个畜牲。

不晓得过了多久,一群警察突然破门而入,与他们一起的还有兔村的几个小伙子。

万发被他们架了起来,但他的拳头依然挥动着。

警察将马大哈和万发都带走了。

就在他们出门的刹那,刚才的房间传来一声刺耳的枪响声。

万发吓得抖了一下,挣扎着推开警察,发了疯的往屋子里跑。屋子里,一个裸露的女子躺在床上,鲜红的血浸透了洁白的床单,啪嗒——啪嗒——滴落在地上。

万发抱着眼前的姑娘,嚎啕大哭。

众警察和兔村的几个小伙子,看着眼前的一幕,全都陷入沉默。他们不知道,除了沉默以外,自己还能为眼前的男人做些什么。

后来,万发入狱了,被判了无期徒刑。判决理由是,犯故意杀人罪,谋杀罪,抢劫罪等多种罪,数罪并罚的结果。

原来,当天,他冲进屋子的时候,他的钱被马大哈调包了。警察根据马大哈提供的材料,以及后来被捕入狱的马二、马三的口供,所有证据都指向万发。就连村里的几个证人都被买通,大家将矛头都指向了万发。

万发入狱后,“老财神”钱守财到兔村看了一下万发的外公。万发的外公因为过于激动,心脏病突发,去世了。

入狱五年后,马大哈因为吸毒被抓,警察从他的家里、工厂、公司等地搜出上百公斤毒品。还在他的藏宝室发现他外公,钱守财与贪官勾结的证据。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老财神”钱守财入狱的途中被人暗杀,也死去了。

据说,马大哈在被捕前,由于毒瘾发作,把自己的双亲全部杀死了。他在执行死刑的那一刻,仍旧重复着一句话:“是我的,谁也抢不走,谁也抢不走!”

同年,马二和马三向警察坦白了罪状,那几个做伪证的村民也由于道德的审判,自首,说出实情。万发的案子再次确审为无罪释放。

回到兔村,他才得知自己的外婆和母亲都因为承受不住舆论,相继病逝。帮他举办葬礼的是大志他们几个之前被绑架的人。

万发的父亲也在他出狱后的一个月,病逝。

万发办完父亲的丧礼后,在兔村待了一年。

这一年来,他已经不是昔日的英雄,而是人人喊打的牢解犯。有些小孩看到他,会用石头扔他。

他一一祭拜了家人的坟墓后,又到马村那块石头那里,坐了五天五夜。

自此以后,便再也没有人再见过万发了。

兔村回归了平静,沟渠越修越多,山七越种越好,粮食越种越多,钱包越来越鼓。大家笑得那么开心,好像悲伤从来没有过一样。

六十年以后,兔村成了县城里最富裕的示范村。

政府的领导人还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比赛的题目叫做“我们的英雄”。

获奖特等奖的是一个叫万发的孩子。他的名字是爷爷给起的,他的爷爷叫万大志。

万发的这篇还被拿到省里去比赛,最后也得了个金奖。

大家纷纷赞扬万发,以及他的作文。

随着万发的名气越来越大,大家开始关注他的作文。

终于,那段被人们遗忘的记忆又被唤醒。。。

有一天,兔村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流浪汉,他喜欢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

一个月以后,大家发现他死了,尸体就在一棵千年的桂花树下。

那个冬天,桂花树开花了,香气四溢,众人纷纷来为这个奇景拍照。

夜晚降临,雪地里出现了一群亮眼的萤火虫,他们飞阿飞阿……停在桂花树上,把树照得亮堂堂的……

我的父亲叫万发,一百万的万,周润发的发。

他曾经是个英雄,他只是我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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