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非典型担保

2021-03-03  本文已影响0人  朱泙漫

非典型担保

一,让与担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已经将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以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方式转让至债权人名下的担保,让与担保物权(占有,使用权能不转移)

法律效力:担保合同有效,流质条款无效,只承认处分型让与担保(清算型)

二,后让与担保:尚未将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以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方式转让至债权人名下的担保,后让与不具有物权效力,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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