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
2019-02-22 本文已影响112人
梅柳影
每天只要能起早都坚持走路上班,从家到学校4.6公里,正常速度走40多分钟。这样的步行不知不觉已走了10多年,成了一种习惯。所以我从不怕走路。看网上有人因三四站路回家打不到的车就开始抱怨,很有点鄙夷,这点儿能算事吗?
外出旅游问路,常常有人告诉我:“远着呢。”
“多远?”
“走过去要20多分钟呢。”
那我一定会走过去。走过去多好,不紧不慢的欣赏沿路的风景,旅行就是出来东张西望地到处看看的,关在车里东奔西突,那是忙着去打卡,和旅行无关。
习惯养成了会成为一种秉性,固执在意念里,有时会被放大,有泛滥之势。好多时候我去一个地方的时间不是以开车骑车计算,坐车10多分钟,我会留够40多分钟的走路时间。Gps的导航也往往开在步行模式。一旦爱上走路,常常就忽略了腿的存在。有一次去徒步爬山,一天下来走了25公里的山路,回来的车上,腿开始颤抖,膝盖隐痛。有时去逛街,街上挨家挨户的店面都会进去瞧一遍,东西没买两样,却可以从早上一直逛到夜深沉,还穿着高跟鞋。那时正看蔡崇达的《皮囊》,喜欢里面的那句话:皮囊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可有一天夜里髋骨开始作痛,痛醒。白天是属于大脑的,夜深了,一切都静下来了,骨头才有申诉的机会。
今天一个朋友发来她的医检结果,髋骨痛,骨质增生,不可逆病变。医生建议吃止痛片,不要走路,免得磨损加剧,最好改为骑车,游泳等运动。和她一样的病症,她比我爱惜皮囊一些,先去医院拍了片子,发来警醒。“继续走路,老了会髋骨巨痛。”医生这样告诫她。天,无意中看到我今天的微信步数,20074步,朋友圈第一名,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看是平常的东西就可以滥用,森林,水,身体,最后平常也会变得非常珍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