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生活小觑

男子因索款无果向前女友泼汽油点火获刑10年

2015-07-08  本文已影响12人  小好

来源:北京高院|作者:代亚南

韩某因感情及经济问题与前女友王某产生矛盾,因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韩某用汽油将王某烧伤。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韩某与王某于2013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后交朋友并共同生活,2014年8月分手。两人因感情及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后,王某一走了之,韩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偿还欠自己的钱。因王某一直拒绝而且声称不欠韩某钱,韩某即萌生杀人念头。

2014年10月1日上午8时许,韩某携带打火机,汽油等至王某母亲住处称找王某要账,王某母亲即给王某打电话,王某来后,韩某与之发生争吵,要求还钱,王某再次否认欠钱的一事,韩某情急之下,将汽油泼在王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欲将对方烧死,称要与王某同归于尽,后因王某跑出去被过路群众及时将火扑灭而未得逞。王某面部、颈部、四肢等处被烧伤,经鉴定属重伤二级。

庭审中,韩某承认气急之下想将王某烧死,但其辩称火是自己救灭的,而且王某报警后自己没有离开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为泄私愤,以残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足以证实其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犯罪未遂,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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