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想到庄子外物
记得中学学过《孟子·告子上》的《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谷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也,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 二三十年后,再次重读,已有些深刻感受。只能说,儒家说的什么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真就是大人的学说,而不是说我们中学学了,就能受什么启发。那时的我们,充其量只是能称是流于训估辞章罢了。
- 所谓的不可兼得,其实就是一个选择题。不去想孔儒所塑造的什么文明礼仪,那么,就是回归老庄的自然为我,取自己之所需,急自己之所急而已,又怎的去梦想朱门酒肉?
试看庄子的外物片断如下。
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庄周忿然作色曰:“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邪?’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诺。我且南游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无所处。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枯鱼之肆!’”(转化为成语:涸辙之鲋)
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錎没而下,[骛扬]而奋鬐,白波如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任公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已北,莫不厌若鱼者。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 于我,在一个逐步被时代抛弃的年龄,若就简单的说,如果不能专注于工作,你怎能留住你的饭碗?但若不另辟门路,又怎能应对滚滚翻浪?没有孟子说的那么伟大,什么舍身取义,我们常人,有鱼即可,能生就行。
- 钱穆老师举汉末魏晋阮籍嵇康、晚明王船山注庄以言庄子为衰世之书,话虽有道理,确也有以偏概全之嫌;其不见汉初与盛唐的老庄风行,也不见老庄在近代已开始流行于世界的事实?
- 路在前方,在脚下,选择满足自己的,适合自己的,一直往前,就好。知足之足,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