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最近看完了毛姆的《刀锋》。刚开始看《刀锋》的时候,有些搞不懂毛姆的用意,甚至小说的主人公是谁都有点模糊,不过不妨碍看下去的兴趣。后来终于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明白了,小说的主人公不止一个人,作者是想通过这几个人的人生来阐述他的主旨。
先说拉里吧,书中性格最鲜明的一个主人公。他原本是一个阳光大男孩,很受大家的喜爱,无论是大人还是同龄人。后来他当了空军,参与了战争,经历了战友的离去,他回到了家乡,依然笑容明朗,谈吐优雅不失幽默,依然受人欢迎,但是当大家劝他去工作或者读大学时都被他拒绝了。大家以为他居功自傲,瞧不起那些工作,渐渐地对他有了微词,女朋友伊莎贝尔也因此离他而去。
然而,他之所以不去工作,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开始疯狂的看书,想找到自己归属,但是始终没有找到,于是他开始四处流浪,去巴黎,去印度,去希腊,去各种地方;去当矿工,去干农活,去当船员,去做各种工作;去尝试,去试错,去寻找自己生活和生命的意义。他遇到了很多人,有趣的,博学的,粗鲁的,贫贱的;他经历了很多事,学了很多东西,最终他打算回到美国,“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这20个字应该是他最终寻找到的意义吧?
看到着20个字的时候,我很是不解。原以为他的一番游历,会带来一番大作为,最终只是像个平常人一样,好像有点失望。但是又有谁规定自己的意义必须是有一番作为?
是不是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记得小学最常写的作文叫我的梦想是······那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好像无比崇高,目标都那么明确,仿佛未来是那么近,走不久就会到达了。
那时候我们写下的梦想是科学家、教师、医生······都是受人尊敬的职业,现在回头看看,觉得自己那么幼稚无知又可爱。当然,并不是说这是好高骛远,确实有人从小就目标明确并且规划完整最终达到了自己要到达的地方。
我想说的是,那时候我们是那么小,都不知道科学家到底要做些什么,不知道医生要经过怎样的历练才能站在手术台上,我们却依然信誓旦旦的将这些当做我们的梦想来大谈特谈,是不是有些搞笑?
再看伊莎贝尔,最开始是拉里女朋友,也一直爱着拉里,最终因为理念不同而与他分手。她从小养尊处优,美丽大方,每个人都说她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归宿,于是在得知拉里每年只有3000美金时觉得无法接受如此贫困的生活而选择离开。
并不是说她是一个拜金女,她本身不缺金钱。只是每个人的选择不一样,她习惯了富裕的生活,有用人伺候,有固定的上流圈子,有宴会,有奢华的生活,她舍不得离开,没有做好离开这些东西的准备。她嫁给了一个爱她的男士,有稳定的工作,有家产且对她百般好的格雷。他拥有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心里依然忘不了拉里,但她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后来她的丈夫破产,他们也度过了一段艰苦的生活,但她积极面对,从未后悔过,因为她知道,这个结果也是自己的选择带来的,需要自己勇敢的面对而不是抱怨。
生活中总有些东西我们是不可兼得的,比如爱情和自己想要的生活。在面对两难的抉择时,我们总要放弃一样东西去得到另一样,正如古话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最终要舍弃哪一样是自己选择。不管最终的选择是什么,都希望自己能不后悔并接受自己选择带来的结果。
艾略特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虚荣却善良,他喜欢混迹于上流社会,认识名流无数,即使到了晚年,即使身患疾病,依然热衷于参加各种宴会。他时常会帮助他人,也时常觉得他人不合规矩,他社交手段高明,懂得讨好每一个人,同时又有些任性和固执。他一生都在追求自己的地位和名誉,最终得到了他想要的地位和名誉,他满意的离开了人世。
作者的结局很圆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无论是拉里还是伊莎贝尔或是艾略特,他们都代表了一种人生的态度和追求,个人的追求不同,最终面对岔路时选择也会不同,没有谁的选择更加高尚,也没有谁的选择更加低俗,最终都是自己的选择而已,当选择定了,就要勇敢的面对自己的选择所会带来的任何结果,无论是好是坏,是预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