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老了,哥也老了
歌老了,哥也老了。
歌还是当年的歌,哥已经不是当年的哥。
哥以前听歌,听的是歌词里的歌,哥现在听歌,听的是歌词里的哥。
做关于与电影有些关联的歌的视频越来越难了。
最大的难点,并非是那些诸如剪映和魔音工坊等等辅助制作短视频的那几个小工具的运用。
熟能生巧的玩样儿,只要大胆地尝试,反复地摸索,重复数次越多,一个又一个让自己满意的作品,就会渐渐呈现出来。
自己满意是一码事儿,网友喜欢不喜欢,市场接受不接受是另一码事儿。
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寄希望于平台的发现和推荐。
我今天说的那种“越来越难”,是为我的短视频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选歌。
迎合旁人,还是取悦自己,也许这是搞内容创作的作者,很难拿捏得恰到好处的一件事情。
当然,自己的作品犹如自己的孩子。谁也不可能只是为了照顾好隔壁老王张李赵的情绪,而难为自己。
自己的作品,长得一点儿都不像自自己,一打照面儿,自己怎么都喜欢不起来,这种作品还有存活下来的意义吗?
不得不承认的是,存活时间相对长久的作品,的确是经过大浪淘沙之后,才有了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才能被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所共同接受。
当然,接受的前提是喜欢。
这种作品的存在,应该不是什么灵光一现的奇迹。不可否认的事实就在于,它们是始终都会发光的金子。
设想一下,如果听了一句就不想听下一句,听了一遍就不想听第二遍的歌,不在当天就被人“拉黑”,当真属于那种“命大”。
关于受众群体,这个问题不可否认,当真也不要绝对,更是极端不得。
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才是多元化社会里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客观存在。
张三不喜欢听双杰伦周节棍的那种哼哼呀呀,根本听不出来歌词个数来的那种“月朦胧鸟朦胧傻马都朦胧”的类型。
可这就是李四“偏偏喜欢你”的那种。
你说气人不?
人家狼戈本人都不太好意思站出来“今儿个唱,明个儿唱,后天还唱的原创。
被各色人等,左一通儿右一通儿,“折咕噜”、“打把式”地一顿翻唱,愣是把好生生的一部原创,折腾成了臭大街的噪音污染。
这种作品想要重新翻身见太阳,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猴年马月呢。
闭门思过。
那种根本听不出来歌曲个数儿来的内容,不能怪人家创作者不够好。
要怪还得怪咱们的欣赏水平和品鉴能力,还不足以支撑起来“深刻”理解人家的作品,独特魅力的那个层次。
至于,那种已经被一些人二度创作成了“烂大街”的噪音污染的好作品。
咱就更不能再在烂上,再摆一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