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残忍的诗
很多人都有一个梦想——穿越时光,梦回古代,看一看繁华的长安,喝一喝李白的酒,体验一番古人的潇洒风流。
可是你并不知道,那繁华的背后多数是人间炼狱。
杜甫在《石豪吏》中写道“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一个妇人的三个孩子,都被抓去充军,两个战死,一个戍边。可还是不够,官兵后面又来抓他丈夫,没抓到,就把妇人带走了。
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说“村南村北哭声哀,儿别爷娘夫别妻。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
曹操那个朝代更吓人,他是这样形容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到处是骸骨,尸横遍野,千里之内,莫说人,连鸡叫都没有。一百个人,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
然而,下面这首诗所描写的场景,更加残忍百倍。
《菜人哀》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入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归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诗的作者叫屈大均,明末清初著名的爱国诗人。
诗写于清军攻破广州城的第二年,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
这一年正值广州城大饥荒,以至于出现百姓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的景象,这种人叫做“菜人”。
诗前面有一段序:“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意思是“那些年发生大饥荒,百姓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这种人叫做“菜人”。
有一个男子入赘到女方家,有一天,他妻子忽然拿了三千文钱给他,让他赶紧回自己家,然后就含着泪出门了。丈夫出去找她,找到她时,她的手臂已经被砍掉悬挂在市场上了。”
这首诗以一个妇女的口吻,讲述她为了让丈夫活下去,去菜市上做“菜人”、卖肉的全过程,突出战争年代平民百姓的悲哀。
在这个过程中,她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手臂是怎么被砍下,肉是怎么一块一块被割掉,又是怎么引来众人的哄抢!
她悲情的诉说着:我的乳房可以被做成饺子供人品尝,我的胳膊腹部还有腿上的肉可以用来做汤。
更残忍的是,为了保持肉质的新鲜,妇女没有被直接杀死,而是被活生生的,一刀一刀割去身上的肉。
那种残忍,那种恐怖,不下于十八层地狱。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三天的时间,妇女的肉就被吃光了,只剩下一道鬼魂,在斜阳昏黄的傍晚寻找着她的丈夫。”
在那样的年代,即便她丈夫有了她以身躯换来的三千钱,就真的能活下去吗?
还有,即便他的丈夫能勉强活下去,他会感谢他的妻子,铭记她、追怀她一辈子吗?
诗以妇女卖身养夫为主题,就是为了体现战争和人性的残酷。
我们不知道她丈夫带着那些钱走了多远,去了何方,过着怎样的生活?
或许,他根本连村子都没走出去,就死在别人手里,成了别人口中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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