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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的烈士母亲,该不该再生孩子?

2018-03-20  本文已影响102人  田渺渺

近日关于51岁的烈士母亲产子却遭某自媒体人辱骂这件事情被多家媒体报道。

这条微博被@中国消防转发,引起了大量关注。事后,该自媒体人公开道歉并且表示,他的本意是,51岁生孩子生命危险太大了。

这个说法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高龄产子的确危险,何况还牵扯到经济问题,有人认为无权干涉别人的生育权,其中还有一点颇受争议的就是这位烈士訾青海有个姐姐,所以部分网友将烈士母亲郭献珍再生孩子的做法理解为重男轻女。

中年产子,该不该?

首先高龄怀孕生小孩,产妇和家庭都要承担极大风险,并且孩子刚长大一点,当父母的就老了,家庭抗风险能力差。

说生育权自由的,我很赞同。说高龄产妇危险大的,如果当事人已经充分考虑了风险,那么只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外人无可置喙。

腾讯新闻提到,訾付长打算在儿子满月后回老家住,家里有房子有田地,生活成本比较低。在老家他可以种点粮食、种点菜,家里亲戚都可以帮着照应,先把孩子养育到上学,再考虑以后的发展。并且表示,他即使回老家农村,还会跟朋友合作做些生意,想办法多赚些钱,为儿子提供好一些条件。

根据这个来看,訾付长和郭献珍已经做好了准备,也有对于未来的简单规划。

孩子要不要完成父母的期望?

腾讯新闻描述的,作为母亲的郭献珍成功分娩后,用的句子是:

她又拥有了儿子,“青海又回来了”。

作为父亲的訾付长对于两个孩子的人生规划已经有了自己的决定,“等孩子长大了,还送他去当兵。”

好吧,我承认我不太感动,两个新生的宝宝,和他们的哥哥——烈士訾青海,虽然都是訾付长和郭献珍的儿子,但他们和哥哥是不同的人,訾青海不会回来了。

这两个新生的孩子不是訾青海的替代品,不必接替哥哥完成父母的期望,他们有独立的灵魂,他们想成为怎样的人,想要做什么,长大了自己会去做决定。

芥川龙之介有篇小说《河童》,讲述了一段河童国里的见闻与经历。其中关于河童生产的描写颇有意思。

河童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能够走路或者说话了。

河童分娩时,父亲要用嘴对着母亲的生殖器像打电话一样地大声寻问:“你是否愿意到这个世界?好好考虑清楚后回答我。

如果小河童回答不愿出生的话,接生婆会立即把一根粗大的玻璃管子插进产妇的生殖器里,注射某种液体。然后产妇大大的肚子就会像是漏气的气球一样,缩下去。

目前人类社会存在的一种情况是父母出于某种期望生下孩子,而如果人类世界哪天也能实现河童这样的功能,即当父母不满足孩子期望的时候,孩子可以直接拒绝出生,那时候,父母大约会靠谱很多。

有女儿还要生儿子,是否重男轻女?

河南法制报15年8月发表了一篇文章悼念天津事件中牺牲的烈士訾青海,在报道最后的寄语英雄中,提到姐姐訾方方对烈士訾青海的寄语:弟弟是姐姐追的星。 由此可见,訾青海非独生子,这也是导致部分网友攻击訾青海父母重男轻女的直接原因。

有女儿的情况下,还要在当奶奶的年纪冒着生命危险生儿子,这个问题下,网友主要担心的点在于,父母力所不及的时候,女儿是否该接棒照料这2个可能和自己孩子年龄差不多的弟弟。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这条规定来看这件事,如果烈士的姐姐訾方方已成年且具有负担能力,在烈士父母訾付长和郭献珍已经无力抚养未成年孩子的情况下,訾方方需要承担抚养两个弟弟的责任。如果不履行对弟弟的扶养义务,将构成我国《刑法》上的遗弃罪。

这种事情,即使没有法律约束,大约也会有道德方面的约束吧。我不知道烈士父母訾付长和郭献珍选择怀孕前有没有跟女儿沟通过,有没有获取女儿的支持,毕竟,女儿将来很可能需要为两个弟弟负责。

基于这个层面,若真有一天当父母已经无力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时候,但愿不会有人以法律和道德来逼迫孩子姐姐接手这份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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