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意、规则和制度去管理国家与儒家的“内圣外王”理论有什么冲突?

2018-11-07  本文已影响13人  幽明轩笔记

此文是我在悟空问答下的答题,搬运过来。


当然是冲突的,所谓“内圣外王”,其精神核心是人治,而基于规则、民意的现代政治实际上体现的是契约精神,是法制。

人类从历史到现在,从来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圣人”,“圣人”是一个太过理想的词汇。但凡是人,就不可能是完美无缺,无可指责的。但凡一个人被封“圣”,他就成了一个不容置疑的宗教偶像,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只有在人治社会,人们才需要一个高高在上,完美无瑕的圣人来指导民众。他的言论等同于法律,他的行动不可质疑,这也许是高效的,但社会没有纠偏功能,一旦出错,后果不堪设想。

在人治社会,国家是属于统治者的,民众只是统治者的附属物,如同豢养的牛羊,统治者即使善待民众,也不过是基于利益的考量,不希望做无谓的损失。

在民主法制社会,人们不需要圣人,治理国家的是基于契约来履行职责的贤人,贤人可能出错,贤人会被监督,贤人可以被替换。

在民主法制社会,国家属于公民,治理国家的人如同被全体股东委任的职业经理人,他们是为公民服务的,是仆人,所以他们要看主人的脸色行事,这非常正常。

但社会可能会因为主人的愚蠢而变得缺乏效率,但交换而来的是社会的弹性,极强的容错率,不会出现个人的疯狂而引导社会走向毁灭。等于是一道代价高昂的保险。

现代国家绝大多数都是执行的法制与契约精神,虽然有名义与实质的不同,这是一个人类文明的进步。

所以,现代社会只需要贤人,不需要“圣人”,所谓“内圣外王”可以休矣。事实上,我们还要警惕一切把人封“圣”的行为,任何“圣人”都是对理性与自由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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