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安静地吵个架吧

我们总会在各种场合见识到各种嘴上战场。有年轻夫妻,有中年男女,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有同窗求学的小朋友。
不论是谁,当他们吵架且引起注意时,大都只是出于同一原因:他们吵架的分贝很高,语言很不堪入耳,争论得很没有建设性。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吵架的形式和内容也愈发地多样化起来,先秦时流行的堂前辩论早已不是主流的吵架方式。当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发声的自媒体之后,与谁吵架,何时吵,吵什么,都被极度自由地选择了。
Paul Graham 曾在How to Disagree一文中,将吵架划分为的七个层次:
第七层,也是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口出恶言地辱骂。
泼妇骂街,张嘴粗言,均在此类。身处网络暴力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们,一般都是此类辱骂最大的受害者,不知做错了什么就会招来一帮人在微博下问候祖先外带全家亲戚,你还不能回嘴——谁让你是公众人物呢,你得注意影响啊!像冯小刚导演这种被惹怒了反唇相讥的,虽然不失血性,到底是落了“对骂”的下乘。
第六层,是因人废言,也就是俗称的脑残黑。
举个例子,有很多人一看到方舟子署名的文章,不管内容如何,开口便骂;再比如,公司里两人各结帮派,势不两立,一人在大会上提出意见,另一人马上习惯性反驳,另一人不免反唇相讥外加人身攻击。此类争论,对人不对事,也非正途。
第五层,过分针对语气和态度。
“就算你说的对,可你这是什么态度啊?”许多女性在与伴侣吵架的时候,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会让对方觉得莫名其妙:你究竟是想和我讨论问题,还是想指摘我的态度?这时,如果对方也开始与你争论态度,那么你们吵架的中心便会立刻偏离,吵到天昏地暗人困马乏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第四层,只反对,没有理由。
老子就是不喜欢!但因为什么不喜欢,因为什么反对,却也不说出个子丑寅卯,赵钱孙李;对于别人讲的道理,也是丝毫听不进去。许多在家里施行大男子主义的“一家之主”正落在这一层次。
第三层,驳斥,提出反对的观点,并给出理由。
现在的人总喜欢抖机灵,用一些看似智慧又精炼的短语潇洒炫酷地封住对方的口,使其在气势上就输一节。但是其实,提出的反对观点,往往是被偷换的概念,或者偏离了主题,走上一条与争论之事大相径庭的道路。
第二层,反驳观点中的失误。
有些人很善于找出对手的失误并且引经据典解释为什么是错的。遇上这种吵架的人还是挺令人头疼的,找出你不严谨的地方开始长篇大论,有的时候还挺唬人。但问题在于,这类驳斥并没有真正地与对方讨论主题,目的只是想打击对方,因此不能令人信服,也不能使争论达到最终的结果。
第一层,反驳主要论点。
这才是争论者应该做的事情,也是最理性的方式,但却是最少见到的。战国时期的邹衍,曾经拒绝与雄辩家公孙龙辩“白马非马”,原因是:用繁文缛节来作为凭据,用巧言饰辞来互相诋毁,用华丽词藻来从偷换概念,吸引别人使之不得要领,就会妨害治学的根本道理。那种纠缠不休,咄咄逼人,总要别人认输才肯住口的作法,有害君子风度。
或许更为明智的做法就是避免陷入各种争吵。按照 Paul Graham 在《黑客与画家》中讲的那样,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保持沉默固然是好事情,但有的时候如果你不得不说,最好还是用层次稍微高一点的方式去跟别人争论。虽说这样的确比较难做到,但人总要想着有点进步不是?
吵架是技术活儿,口出恶言伤人,既失风雅,又没效果;音调高八度脸红脖子粗,既毁嗓子,又伤肝;不看事实只论态度的胡搅蛮缠,本末倒置;面对撒泼打滚就我最对者,应该直接走人。所谓辩论,应该区别不同类型,不相侵害;排列不同概念,不相混淆;抒发自己的意旨和一般概念,表明自己的观点,让别人理解,而不是困惑迷惘。
所以说,如果一定要与人争论,那么在吵架的时候,我们最好还是能够心平气和,理清思路,一步一步说出自己所想,倾听他人之言。一场胜者可以坚持自己观点,败者能够得其所求的争论,才不算是浪费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