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爱的名义强迫
某地方电视台正播放一个小品。反映的主题是夫妻关系和爱情,在表现夫妻关系关键转折点时,引用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对共同生活快六十年的老夫妻,每次妻子都把鱼头夹给丈夫吃,丈夫都把鱼尾夹给妻子吃,直到有一天双方约定各自吃各自的,才发现原来吃了一辈子鱼尾的妻子最爱吃的是鱼头,吃了一辈子鱼头的丈夫最爱吃的是鱼尾。
小品借演员之口继续讲述道,夫妻间就应该相互容忍,将自己最喜爱的送给对方,从而实现双方的长相厮守……之后便是一段泪流满面式的感人渲染:丈夫将他最爱吃的梨递到最讨厌吃梨的妻子手中,妻子将她最喜爱吃的枣塞进最讨厌吃枣的丈夫口中——评委给了高分,现场观众不知是真情流露还是情景需要,镜头下也不乏泪光盈盈者。
看到此处,我却无语至极。
对该小品演员的演技我没有任何否定之词,但剧本引用的关键性桥段故事(这个故事我在某杂志上也曾经读过)以及最后为了呼应主题而画蛇添足般互喂枣梨的片段,令我对该小品反映的根本思想产生强烈质疑。
质疑一:夫妻相伴六十载固然是可贵,但如果都在一起生活了六十年,却连对方日常生活中真正喜欢什么都不知道,这相互之间得多不上心才能做到这点?
过了一辈子都不知道对方究竟讨厌什么、真正喜欢什么,想想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却还要披上爱的外衣做感人至深状的宣扬——明明是一碗工业味精的调制品却要伪装成富有营养的心灵鸡汤,有价值吗?
质疑二:爱是相互包容没错,但可不是明知道对方不喜欢什么就非要强迫对方做什么,也不是我喜欢什么你就一定要喜欢什么,更不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忍着恶心、揣着难受地彼此强迫自己,吃最讨厌的东西、做最讨厌的事,并且还要将之做为彼此爱着对方的证明——你能肯定地告诉我,这到底是真爱,还是脑残犯贱、受虐成狂?
我的理解:爱,不是把自己最喜欢的给对方,而应该是给对方ta最喜欢的。
爱是相互包容,但注意,是相互包容,而不是相互强迫和忍受。
包容的本质是:即不强迫对方与自己相同,也不勉强自己与对方一样。彼此尊重,相互体谅。爱吃梨的就尽管吃梨,吃梨的同时不忘记把对方爱吃的枣端到面前;爱吃枣的尽管吃枣,买枣的时候不忘记给爱吃梨的那方带上一份梨。各取所需又彼此关爱,皆大欢喜,何乐不为。
可为什么明明有甜甜蜜蜜两全其美的做法和选择,却非要彼此勉强相互为难上演一出出的苦情桥段?
一个貌似主旋律充满正能量的舞台小品,其反映的主题思想与核心立意却经不起任何稍加理性的推敲。
这年头,打着爱的名义赚人眼泪实则毫无营养的东西太多了。那些爱的伪鸡汤,不喝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