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围城》,聊一聊文笔和爱情

2019-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叶小静Stamy

2019-05-15

上大学那会儿第一次读了《围城》,说实话有点失望,觉得这故事讲得也太拖沓,让人抓不住重点,加上语言稍偏白话,当时读得不是很懂,于是稀里糊涂地翻完了,自作聪明地感叹:“这书不过徒有虚名”!

所以月初得知阅益的小伙伴们竟投了这本书来共读时,我内心是拒绝的。本想借口太忙退群,但深知自己一旦离了这种习惯性的监督,极有可能蹉跎一月,于是硬着头皮开始重读。

最开始进度极慢,读惯了流行小说和社科类书籍,对这种娓娓道来的叙事方式反而不太习惯。但又不得不强迫自己静下心来仔细读,毕竟每天的笔记总不能空着交上去。

熬过第一章之后,情况开始有了好转。故事还是慢,但正由于故事慢,读的时候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去记前后情节,反而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讲作者讲故事的语言。

就是在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这本书语言的魅力。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从书里摘些句子来抒情达意,但很多书从头到尾翻烂了,可摘的也数不出几句来。尤其现在的好多网文,情节非常抓人,但语言像白开水,稍有值得“细嚼慢咽仔细品味”的好句子。

之前我看了的一个挺喜欢电视剧,听说是小说改编的,就去找了原著来读,才读两章就读不下去了,完全是小学生流水账似的文笔。

小说里情绪传达不是靠作者上帝视角般的直接宣告就是靠人物自身的对白,一点体会的空间都不给。比喻也大都烂俗,全是那种打字时输入首字输入法就会自动联想出来的遣词造句,读起来毫无新意。

而《围城》不仅金句频出,比喻也是神仙级别的。

印象最深的两处一是是讲方鸿渐的前岳父怕老婆,说自己有气量,“让她三分”。钱钟书先生随后立马补刀,“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色’三分”。

二是方渐鸿去了三闾大学作副教授改试卷事发的牢骚:“苦事是改造句卷子,好比洗脏衣服,一批洗干净了,下一批还是那样脏。”

此外,书里有一个自视甚高的落魄诗人,名叫斜川,写了诗既想得到别人的恭维,同时又知道这样的恭维不足以满足自己,钱钟书先生于是说他是“仿佛鸦片瘾发的时候只找到一包香烟的心理”。

方鸿渐一行人去三闾大学赴职的路上,遇到一个带孝的年轻女子,钱钟书先生说她“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手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

嘲讽顾尔谦对李梅亭的恭维,说他“笑眯眯地望着李梅亭,这时候,上帝会懊恼没在人身上添一条能摇的狗尾巴,因此减低了不知多少表情的效果”。

年轻漂亮的汪太太面对比自己大二十岁的丈夫时,“并不推开站在身后的丈夫,只从粉盒子里取出绒粉拍,在镜子里汪先生铁青的脸上,扑扑两下,使他面目模糊。”

看似话家常一般无关痛痒的描写,却不动声色地地揭露了汪太太的小心思,既不真心喜欢他,也离不开他。正是有了这样的伏笔,后来她和辛眉以及高松年的故事才显得顺理成章。

事情败露之后,辛眉一走了之,但高松年作为校长,还得留下来继续主持大局,所以面对疑似知情的方鸿渐,他的脸“像虾蟹在热水里浸了一浸”。

方鸿渐有一次实在困,迷迷糊糊要睡,但又没睡得着,钱钟书先生于是说他:“睡四面聚近来,可是合不拢,仿佛两半窗帘要接缝了,忽然拉链梗住,还漏进一线外面的世界。”

结婚前孙柔嘉受了委屈哭着睡着了,脸上泪渍和灰尘结成几道黑痕,钱钟书先生借方鸿渐的嘴感叹道:“幸亏年轻女人的眼泪还不是秋冬的雨点,不致把自己的脸摧毁得衰败,只像清明时节的梦雨,浸肿了地面,添了些泥。”

不但不招人厌,反而惹人心疼。所以结婚后她又哭,“鸿渐的心不是雨衣的材料做的,给她的眼泪淋湿了,忙坐在她床边,拉开她手,替她拭泪,带哄带劝”。

但夫妻总有吵架,吵的次数多了,方鸿渐慢慢意识到有个太太的好处: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只有太太像荷马史诗里风神的皮袋,受气的容量最大,离婚毕竟不容易。

孙柔嘉有个姑妈,嫌方鸿渐没能力,于是他“每见她一次面,自卑心理就像战时物价有高涨一次”。

除了这些和情节直接相关的绝妙比喻,钱钟书先生还写了很多让人会心一笑的句子。比如:

“廉耻并不廉,许多人维持它不起。”

“房子比职业更难找。满街是屋,可是轮不到他们住。上海仿佛希望每个新来的人像只戴壳的蜗牛,随身带着宿舍。

“上司如此幽默,大家奉公尽职,敬笑两声或一声不等。”

“说大话哄人惯了,连自己也哄相信——这是极普通的心理现象。”

所以读完之后,我首先想到的一个词就是“妙语连珠”。我推荐这本书,也是这个原因

至于情节,我实在无法喜欢,不是不喜欢小说本身,而是不喜欢它展现的这种过于真实得生活。

我首先不喜欢方渐鸿这人,没有主见,不管在感情里还是工作上都随波逐流。也不喜欢他的几个女朋友,哪怕是因误会而分手的唐晓芙也不合我意,尤其方孙二人结婚之后的生活更是惹人生厌。

我虽年轻还未成家,但在周围的人身上,尤其父母那里,见了太多类似于方孙两人那样因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闹的场景。

小时候我不理解两个人既然都结婚了,怎么还有这么多要吵的地方。与其争执这么多,那还不如分开省心呢?现在似乎懂了一点这其中的无奈,但还是讨厌这样相处模式。

两个人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和技巧来实现比较合理有效的沟通,而不是进行互相攻击式的侮辱谩骂,这样对谁都没有好处,更不能解决问题本身。

我不知道我跟我哥以后会怎么样,但至少在过去将近8年的时间里,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这样面红耳赤地吵过架,也几乎没有故意去挑对方的刺只为了享受吵赢的快感。

尤其最近几年,我们都快忘了两个人吵架是什么样子。毕竟这样做除了互相伤害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都相信,不管相处还是相爱,冲突和摩擦都是不可避免的,但除了吵架,这个世界上还有有更多更好的方式可以解决两个人遇到的问题。

我所认为的最好的感情,就好像杨绛先生在后记里讲诉的那样。钱钟书先生表示自己像写一部小说,她大为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要转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服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试想,如果当时杨绛先生不是催他快写,而是催他快买房买车,那今天我们可能就看不到这书了。

所以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都应该要让一个人变得更好,而不是在其中迷失自我,同时又困住对方。

多问问我们自己想要什么,而不是成天听这个社会觉得我们应该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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