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赵抃逸事》的修身之道
原文:赵清献公,每夜尝烧天香,必擎炉默告,若有所秘祝者。客有疑而问公。公曰:“无他,吾自少昼日所为,夜必裒(pou,三声)敛奏知上帝。”已而复曰:吾一夫区区之诚,安能必达,姑亦自防检,使不可奏者,知有所畏不敢为耳!”
作者:叶梦得
赵清献公,每夜常烧天香,他手持香炉心中默默祷告,也会有较秘密的事向上天祝祷的。家里来的客人心中有疑问就询问清献公。公曰:“没有别的,我自少年时每天做的事,在夜里必会聚拢在一块儿向上天逐一奏明。”后来清献公又说:我只是用一点点的诚意,上天不一定就知晓我的心意,姑且自己防范和检束,使那些不能让上天知道的事,自己心中有所敬畏而不敢去做!
此诗记录了清献公修身的一则小事,也是给当代人的为人处世的一个提醒。言为心之声,行乃思之果。言行若不能为外人知、天地知、父母知,则要考虑是否一定要说要做。这是做为人内省内观也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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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所涉及人物及习俗:
赵抃,(1008-1084年), 男,字阅道,号知非子,衢州西安(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北宋时期名臣。景祐元年(1034年),进士及第。至和元年(1054年),授殿中侍御史。入为右司谏,论事不当,出知虔州。宋英宗即位后,除天章阁待制、河北道都转运使,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知府。宋神宗即位后,担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元丰二年(1079年),以太子少保致仕。元丰七年(1084年),赵抃逝世,时年七十七,追赠少师,谥号“清献”。
赵抃在朝弹劾不避权势,时称“铁面御史”。 平时以一琴一鹤自随,为政简易,长厚清修,日所为事,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著有《赵清献公集》。
烧天香:无锡人有一个习俗,那就是在中秋晚饭后每家每户都要在天井或院子里“烧天香”拜月亮、斋月宫。暮色降临后,家家户户把茶几搬到屋前,摆放上月饼、栗子、白果等干果点心,桌子中央放一只用香“筑成”口大底小的方斗形香斗,香斗中放上檀香木、末香等,再插入线香燃烧。有些人家还将叠成的一只只元宝堆放成圆锥形的花状,顶端放一朵红色纸花,在香斗线香点燃完后化掉。香斗燃烧时间很长,点燃的线香在夜空中星星点点,瑞气氤氲,香随风飘,映着一轮明月,好一派宁静。
据老人们说,“烧天香”的目的是祈求月里嫦娥赐给人间太平安宁,保佑亲人永不分离。因为无锡地区一般男不拜月,女不祭灶,所以基本都是妇女儿童拜月。烧天香后,大人就将月饼、干果分给孩子吃,一些顽皮的孩子还会从村头跑到村尾,向邻居讨些自家没有的果品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