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坦诚的后果
我刷微博得知,河南驻马店张先生,今年3月通过媒人认识了一个女孩,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相处两个月定婚给女友12.7万彩礼。端午节女孩到男友家吃饭的时候,得知婚房所有权不在男友名下,认为他不坦诚,决定退还彩礼中断恋爱关系。
从概念上区分:不坦诚通常指在交流中没有完全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或感受;欺骗则是故意用虚假信息误导他人。
在思想动机上辨别:不坦诚可能是出于自我保护或避免冲突;而欺骗通常是为了获取个人利益或达到特定目的。
在表现形式上划分:不坦诚表现为沉默或回避话题; 欺骗则是主动提供虚假信息。
综上所述,张先生有欺骗女孩的嫌疑,女孩说他不坦诚还是很宽容的。
这件事引起我对几十年前类似的一件事的回忆:村里有一户穷人家庭,因为没有钱给儿子娶媳妇,三十几岁了仍然是个光棍。本乡邻村的人都了解他家的底细,媒婆即使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无济于事。
媒婆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只能去几十里外信息封闭的山沟里给他家骗媳妇。媒婆为了达到保媒成功的目的,于是不择手段地给他家出谋划策,无论是婚房、彩礼钱,还是缝纫机、自行车,就连箱柜、穿衣镜、铺盖等都是让其从亲戚和邻居家借来的,新郎新娘终于结婚了。
但是,结婚三天后,借来的东西要各归原主,一时间婚房人声嘈杂乱成一锅粥,来人有搬缝纫机的,有拿自行车的,有搬箱抬柜的,婚房屋里立刻空空如也。这还不算,新郎新娘被赶出了婚房,住进了破耳房,还背上了还彩礼钱的债物。新媳妇虽然哭闹几天但只能是不了了之,因为生米已做成了熟饭。如果她想离婚,就得退还彩礼钱,而娘家已用卖姑娘的彩礼钱给儿子说媳妇了。既然女方家不能退还彩礼钱,那么她就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我认为,河南驻马店张先生的女友对男友“不坦诚”的行为,果断采取退还彩礼中止恋爱关系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她回过头来冷静地想一想,和男友刚认识两个月就给12.7万元的彩礼,不觉得男方太匆忙蹊跷了吗?
可以这样说,除了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当事人而不得不说的善意谎言外,其他的谎言都是欺骗。夫妻在谎言下过日子,没有夫妻间的信任和爱,又怎么能白头偕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