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皮娘娘

古今中外,没有一只雄性的狗名为Peter,号称“娘娘”;放眼天下,没有一例。这个反讽不是没来由的,只要一天不带他出去溜达,他就僵着那一张脸----哀怨,忧伤,阴郁,翻白眼,一副死给你看的样子,如假包换的怨妇一枚,从差不多半岁到如今快12岁,他爱游街,翘家,离家出走的个性,没有一丁点的改变和妥协。
只要有缝隙,希望犹在,自由亦在。他所向往的世界里,到底有什么?源于故乡的西藏高原,飞驰于无拘无束的天地间?或者,古老基因的召唤,缅怀着朝思暮想的祷告殿?种种不得而知的情结,让我们之间生出很多怨怼。
他宁可在一次逃家时,被铁丝刮破了肚皮,血流如注,他还是要走,奋不顾身,赴汤蹈火,义不容辞,头也不回,委实让我这个当主人的冤屈,他没有少过一餐饭,少吃一顿粮,恶待是没有,却如此这般的招他嫌弃,我们之间的嫌隙,成了一道无形的坎,无法跨越。怨恨的是他,纠结的是我们。

在圈养他的这十多年里,不知丢了多少他隔夜不吃的米饭,和一场雨水泡过的狗粮,他娇纵,为所欲为,常常摆着一副很臭的脸抗议着:“我不吃,不吃就是不吃!我要出去,我要去玩!”
生命诚可贵,吃饭价很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娘娘性情高冷孤傲,喜欢出去浪。
他最讨厌人家摸他的头,就像《英雄本色》里发哥的台词“我最讨厌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一样;只要趋前摸他高贵无比的头颅,气氛骤变。他的眼神目露凶光,上唇颤动,鼻子皱起,身体僵直,发出“嘶嘶嘶”的吠声,真有不知死活的家伙,他会毫不客气的真真下口咬人。
天大的狗胆也不是我批准他去咬人的呀,所以,我们都避开让他与人单独相处,尤其三令五申,不厌其烦地跟客人和小孩说,千万别招惹靠近他,甚至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行。娘娘就像悍妇一样,他的悍,你以为是他憨,一脸乖乖无公害,却极其狡黠,猝不及防的神经质,干犯了他的心情和领地,下场很难看,着实让我们也很难堪。

当然,他自有其心爱的人,特别美美靓靓的小姑娘。匪夷所思的是,他爱的人就爱了一辈子,爱的专一,好比那个叫Joanna的女孩;他恨的人,也恨了一辈子,不能忘怀,比如送报的,扫地的,投递的,清一色男性,特别触怒他的情感。
自然,只要有人带他去浪,他完完全全不认爹不认娘。多少次,他想甩了我们,跟别人跑,只是,非得偿所愿,对方好意地把他带回来,把他气得几天几夜,不吃饭,不见人,要不瘫尸,要不躲藏起来,就是要死给你看。每一次的“越狱”,每一次的对峙,十多年来,反反复复,屡试不爽,然而,他誓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态,没有收敛,没有减少,我行我素,我逍遥,我快乐,完全是一只独立行走的狗。
他爱浪到什么程度呢?
有一次,在送亲戚到机场时,趁人不备,他一溜烟儿窜出来,连个影儿都不见,不知往哪里玩去了。约摸走了一公里,亲戚们都在喊叫:“娘娘跑来了!娘娘死命追我们的车呢!”

他终于得逞,跟了我们去了一趟机场,非常抖擞地扬起他那高傲的头颅,似乎在说“看吧,我多厉害!”转圈摇摆他的尾巴,像极了一只了不起的狮子王。
不管晴天雨天,爱浪未改,贼心不死。生性如此,有何办法?每天晨跑带着他,傍晚散步带着他,去海边捎上他,甚至,去爬山也把他拎上。
常常,不知内里乾坤的人,总看到他的健美身材,却不知有过一次生死之劫。在一次怀疑是图谋不轨的坏蛋,在爬山的半途,突然转身看着娘娘,一人对他的伙伴说“这狗很壮,很白唷!”我敏感的意识到,他下一句话是不是要说“应该很好吃!”不要说我多心,看他一副垂涎欲滴,眼神恍惚的样子就不寒而栗。

娘娘从鬼门关过来,注射了五次血清才把他从死界里捞回来。实际上,娘娘从宠物店买回来时,已经怀疑他是一只病狗了;果不其然,找来了宠物店的老板,他说娘娘得了狗瘟,救不了,试图要我们放弃治疗。几年以后,在街上巧遇老板,他不无惊讶的说:“哦,这是他吗?!”或者以为和别的狗撞脸?娘娘向他摇尾巴,说明自己就是那个曾经的自己呀。
或许因为这一场浩劫,从此失去了对食物的欲望,也或许因为娇惯,唯独蛋糕成了最爱,其他什么都不吃,也不放在眼里。数不清,他一共吃了多少的蛋糕和葡萄糖呢。

自从养了犟驴(一只边牧),娘娘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不再浪费食物,不再向我白眼,甚至开始学会讨好我。时光荏苒,一去不回,老了老了,才学会如何爱人。
或者他深情的爱,不易察觉。一次,一个陌生人冲我叫喊,娘娘冲锋陷阵,誓死护卫主人,让我涕泪交加,感动连连。每次想到他少有的好,也就不再跟他计较了,哪怕回忆里,五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好事缺缺,坏事倒做了不少。
所谓坏事就是他的色鬼相和禽兽行为,他这一兽性甚是让我头疼。他尤其钟爱金毛犬,不管同性异性,他首先趴在人家身上,做出下流猥琐不雅动作,大多数时候,别的狗都会反扑,而他,一副灰溜溜,拔腿就跑的孬种衰样,丢人现眼,害得我们自己倒像做错事的小孩,赶紧逃离现场,他也尾随而来,外子一个劲的叨叨“丢人,丢人,丢人!”
自懂事以来,我们家犟驴就为娘娘保驾护航,这么说,犟驴非常爱他这个哥哥,虽然犟驴小时候被娘娘欺负死,还被他咬过脖子,血流一圈。

乘着秋高气爽,凉风习习,我们带着哥俩跑步,不期然又发生了不堪的上述这一幕。大狗很生气,转过身来,就想反扑,娘娘夹着尾巴,一溜烟就要跑。这时,英雄救美的感人事迹呈现了;犟驴急火火地走到大狗跟前,用身体阻挡大狗前进,发出一连串的哀嚎,急促又哀怨的向大狗求情“不要,不要,不要伤害我哥,放过我哥吧!”
至此以后,这一次竟然成了每一次,心疼我们家犟驴呀。
一个看过皮娘娘的朋友,不解他何以值两百大元购买。她说:“我们满村子都是这种狗,你不早说,我给你随手抓一只来,不要钱的。”
实际上,很多人误以为皮娘娘是串串狗,养了他十年,才知晓他的学名是西藏猎犬(Tibetan Spaniel) 。原产喜马拉雅山脉的西藏,是中国一种古老犬种之一。虽然叫猎犬,但不会打猎,传说西藏猎犬是用于祈祷的,具有高度智慧,被训练帮助僧侣转动传经桶,并作为僧侣的伴侣犬,帮助僧侣看家护院。

起源于中国西藏的古老品种,亟待拯救的本土犬种,纯种已经十分少见,他们的品种现处于濒危的情况。养着养着,竟然不知人家的身价信誉这么高,还误打误撞养了一只名种犬。
领养娘娘本身其实就像郑愁予的诗所言,是个美丽的错误: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娘娘的心有如紧掩的窗扉,而我的错,误以为他是卷卷的化身。(卷卷是在他之前的母狗,样貌,身形和毛色和他很相像。卷卷只养了一年,意外身亡,我们对卷卷思念极深,以为找了一个替身,取而代之,实际差远了。)
似乎,我们都是彼此间的过客,只是聊以慰藉对方的短暂栖息,匆匆十几年就这么一晃而过。卷卷走了,有一天,皮娘娘也会走的。感恩于卷卷,当然,也要感恩于娘娘。
人们常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我们家的皮娘娘,却是始终如一,要说变的是,他老了。
如今他名冠以Old Peter,意味着他将不久于人世,以前逃家一个礼拜,现在顶多一个小时。皮娘娘有点老了,不太能跑得动,带不了他去太远的地方,有时让他坐在车子前头吹吹风,看看海,绕绕街,他如常所愿,就会心满意足。

以人类年龄计算,皮娘娘可是八十多岁的高寿老人。过多地数落娘娘实际也不公平,毕竟,他忠心值守,看家护院这么多年,虽然逃家,但也留恋这个家。
淡淡漠漠的情感,因为他的终将老去忽然显得可贵,既然改变不了他的脾性,接受他比遗弃他来得更容易一些,更何况,掩盖他一切的缺陷,无论年轻时在外撒泼,不着家,抑或他不喜欢我这个主人,或者其他什么什么的,他所做的这一切,在死亡面前,全都一笔勾销。
不是吗?“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只狗将死,不也会勾起淡淡的哀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