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痕迹
你有没有办法承担那个后果
承受的了的话,就勇敢的往前走
因为人生是自己的!
——田馥甄
行走的痕迹4.16号9点左右下的火车,回到了成都,只记得10号晚上都是为了补欠下的作业到了凌晨接近5点才睡,这一晚大概睡了3个多小时,当晚10点多的火车一路北上到了西安,而在火车上也大概只睡了5个小时左右,加上整个西安的旅程平均下来每晚也就是差不多5个小时左右,在这样睡眠质量不太好又少的情况下还游玩了西安,游览了华清池,爬上了骊山,圆满的登顶了华山,只想在心里默默的感叹一句年轻真特么太好了!!!
年轻真的是现在一无所有的我们最大的炫耀的资本。
回来以后只想赶紧洗个澡一头倒进舒服的被窝里和周公去约会,实在是极度缺觉,回来的火车上也就睡了3个多小时,但还是先打个电话给大杰哥,然后陪她吃饭,散步,越长大越发现现在的我们并不会再轻易对一个人很好很好,而之所以这样我知道,她有事,她不说我也知道,毕竟是10几年交情的老铁了,其实很庆幸在这个异乡的城市里还有一个这样特别有缘分的“纠缠不清”从小学同学一直到大学都是同一所学校的同学。佛说:前生500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这样的情分得是前世积累多少的相遇与因果,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缘分,所以,也就越来越觉得这样的情分真的很重要,特别珍惜。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件幸事,更何况老朋友还近在眼前,就日常的事情聊一聊,一起陪着吃个饭,心里也会温暖,对面紧锁的眉头看到它开了,自然也就足够了,我的老铁们不会是经常黏一起,却是锦上添花的美好,雪中送炭的难能可贵,正如三毛所说:朋友中的极品便如好茶,淡而不涩,清香但不扑鼻,缓缓飘来,细水长流。贵在那份踏实的信赖感。相互的用心经营的友情也自然抵得住时间的洗涤,中途下车的那也许是老天的安排的一段插曲,为了完整你的人生,再不济也要学着去告别,毕竟总要轻装上阵。
想和大杰哥说两句话:外面世界纷纷扰扰,只需在你小小的离岛里面活好内心纯净的自己,要先学会照顾好自己,才能去照顾别人,先让自己成为自己最好的朋友,尽量别让现实改变你的初心就好。
那天问她,我和大一相比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笑的跟个狗屎一样:没有,你不还是那个老样子。
真好,在老朋友眼里我依然一样,那就好!
大三了,以前听说,大一是呐喊,大二是彷徨,大三是伤逝,大四就成了朝花夕拾了,鲁迅先生不仅是在以前是国人的精神解药,也还是一个很现代的预言家呀,转眼就到了人生的又一个十字路口,在辗转反侧的深夜里,在陌生的人海里,在一望无际的苍茫里,也曾无数次询问自己的内心:大学快结束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呢?知道以后要干什么了吗?如果当感兴趣之物并不是以后要走的职业之路,然后呢?想到解决的办法了吗?
行走的痕迹想起来了《杀鹌鹑的少女》中的一段话,当你老了,回顾这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这都是命运的巨变。
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万千,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的普通的一天。
无数次的普通的日子与经意或不经意的选择构成了现在的我们,于我而言,2016年是我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人生中成长最快的一年,心智愈发成熟的一年,在本该彷徨的年龄,很好,不出所料的浑浑噩噩的迎接了它的到来,在彷徨中选择了逃避,做出一些自以为很酷的事情,后来才发现没有目的的一味的逃课,喝酒,整天肖想这种事情一点也不酷,连把自己都丢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的人,谈何未来,到了现在的我也许会把那段时期看成蛰伏期,因为当整个人囤于黑暗中,不能够再彻底的时候,有个人,就那么向你伸出了手,就那么几句话,替你指引了一下方向,Duang的一声,阳光就从她的眼神里照向了在黑暗里慢慢撕裂的缝隙当中,渗透了心房里面来,那一刻,我还是终究看到了黑夜过后的光芒,天黑终究会天亮,只是需要到那个极点才能甘心,才能有所醒悟。
而现在的我只想向王小波一样,只愿蓬勃的生活在此时此刻,无所谓去哪,无所谓见谁,那些我将要去的地方,都是我从未谋面的故乡,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
第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小杰哥一起,第一天说想去九寨沟散散心,第二天就去了,整个旅行途中,第一天在车上觉得无聊透顶,戴上耳机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似乎也还不错,毕竟还带上了一种对未知的期待和沿路风景的好奇,第二天觉得遭罪了,就算看到了九寨沟画一样的美景也抵挡不住身体的疲惫和对车程的抗拒,后来看到一群大妈围着导游吵吵嚷嚷的要吃方便面的时候,哎哟,还不错哦,哈哈哈,挺好玩,都是经历了大半辈子的人了居然像小孩子一样释放他们的童真,这样的场景还真的是难得有几次见~似乎九寨的风情也因为这群可爱的大妈多增添了几许的趣味和人情味~我们的内心谁没有住着一个小孩子呢?
第一次一个人没有准备,也没有规划,什么都没有考虑只有一个通知的电话就直径跑到西安去了,却收获了一份久违的感动,是我的初中同学,以前叫儿子,现在还是叫儿子,印象中到了高二就没有再怎么联系过,差不多5年了,那天晚上她凌晨1两点才睡,作业特别多,当时我真的是打算她睡到8点左右然后再来接我,出乎我的意料,她6点就起床了,当时心里真的暖烘烘,一见面我们似乎什么都没变,爬秦岭那天回忆了很多初中的趣事,笑的我眼泪都出来了,那是16年为数不多的特别开心的一天,回他们学校正好起风了,漫天飘零的落叶纷纷扬扬,这就是我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北方,苍茫的土地,只有当正在站在那里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种质感,那种北方特有的冷清与萧条,它是真的,是存在在你身边,包围着你的时候,心是可以触碰到的!
而在17年1月份的上海之行,却是旅行当中最开心一次,一个超烂的梗也能笑很久,因为同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狗子。一直觉得我是在亲情和友情上面特别幸运的一个人,
当有几个随时找都会在,不会因为距离和时间而疏远,反而因为这样的历练而愈发擦亮默契和懂得的情谊,确定他们不会走的,这样的老铁除了要谢谢他们,还要谢谢老天,而且这个狗子还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家伙,我不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人,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是,有趣也是能够传染人的,每个人之间都可以擦出火花,我和狗子一起绝对最有趣也最灿烂的一束花火,到现在都不是很明白那个快走侠称号好笑的梗在哪里,但却依然觉得很搞笑,也许最好笑的并不是内容,而是说话时的语气和表情以及那个人吧。当刚刚下飞机的那一刻,真的被上海夜景惊艳到了,哇呜,真的太漂亮了,说实话,这是没怎么出过远门的我最奢侈的一次旅行。有人说,一个城市的样子,完全取决于笔者的眼睛和生活态度,世间所有繁华背后必然有颓败,破落中也会有风骨。这样一座有故事的魔都,带着它足够特色的历史印记,在它来往的人群中不动声色的演绎着深刻与简单,风骨依旧,上海的情调与精致是浸润在生活的每一处的,在武康路的小弄堂里面穿梭,压着马路,萧瑟的寒冬,光秃秃的树丫穿插在马路的上方灰蒙蒙的天空里,低矮却不压抑,在时光雕刻的墙上映射出斑驳的痕迹,脑海不禁响起杰伦的消失的旧时光上海1943,在回忆的路上时间变的好缓慢~生活气息缓慢,但节奏却很快,晚上9点多钟的地铁依旧是人来人往,不绝于耳。相比于东方明珠的耀眼,更偏爱午后的宋园,宁静踏实,感受日子在结结实实的生长。上海之行却也让我感受到,什么样才是真正的能够承受最差的,也能够享受最好的这样一种生活态度。
我是一个不太会恪守游戏规则,没有钱也比较任性的家伙,喜欢随心,当真的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也会不计一切后果,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要自己学会慢慢去承担,命运偷走如果最后只剩下结果,但,还是觉得自己做的选择,就算会不够圆满,但至少尽力了,也就不会有太多的遗憾和后悔。都没有办法在世间走一遭以后还活着回去,更不想从20岁就开始存养老钱,不痛快淋漓,怎么能够甘心呢,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尽管生活是一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但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