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笔随记

农夫律师谈案之诉前十三问

2017-09-26  本文已影响0人  7f5561115050

前言

        为律逾久,逾觉谈案之重要。

        盖因诉讼活动自有其特殊性,本是两造相争,却由并非事件亲历者(不知事件真相)是人而非神的(可能犯错)中立第三方(可能有偏私)的法官或仲裁员(能力水平又不一)裁断,中间又需经过一系列的诉讼程序(时间难控),还可以请律师或他人代理(代理人素质和操守有时也是问题)的情况下,诉讼结果就注定着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此要想取得理想的诉讼结果,无疑不能凭感觉想当然行事,必先备战于前,以消解其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律师谈案即是备战之重要环节,其作用亦随之彰显。

        而依乎传统观念和传统办案模式,律师往往是先收费后办案,唯恐前期投入太多而客户不委托。于接案前未详研案情充分准备,或为揽案而轻许承诺,办案中便难免遭遇阻滞或易出状况,律师工作之累、难、烦,亦多半源出于此。

        幸乎,律师乃自由职业,可自由选择案件和当事人。于农夫个人而言,得乡村游平台之助,当事人多半事先认识或是熟人介绍,有一定的互信基础。因此农夫向以当事人利益为本,于接案前必先详研案情,并如实告知案件可能之结果。今随案件之增多,为期更好的与客户沟通,把控案件质量和进程,并做诉讼服务指引,特书诉前十三问以供谈案参考。

一、谁起诉?——明确原告

二、起诉谁?——明确被告(第三人\案外人)

三、告什么?——明确诉讼请求

四、凭什么告?——请求权基础固定

五、有何证据?——案情梳理、要件事实分解与证据核查

六、能不能告赢?——对方抗辩、疑点争点识别、法院裁判倾向与诉讼结果预判

七、能执行到多少?——财产保全和执行风险预判

八、何时能了结?——案件难易复杂程度、法院诉讼流程、对方应对可能以及

其他案外因素预估

九、会有何其他结果?——大局观,诉讼目标实现和其他后果评估与应对

十、要去哪里告?——管辖法院

十一、什么时候告?——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机

十二、要花多少钱?——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显性成本以及时间精力等隐性成本评估;如请律师,律师费用商谈

十三、需要做什么?——诉讼策略选定、起诉材料准备、诉讼指引和后续工作安排

        注:此十三问看似独立,实则相互关联,包含了诉讼活动的基本要素。其中的每一个大问题又可以进一步追问拆解成若干个小问题,可以凭借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测度诉前准备的充分程度,另发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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