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兴起

2018-10-28  本文已影响0人  威理

股份有限责任制度,这个现在很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它也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今天就和大家聊聊这一伟大创新的兴起和特点。

1.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兴起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怎么兴起的呢?它最早是在16到17世纪的时候,最著名的是在欧洲的几家公司。

第一家叫“联合股份公司(joint-stock Company )”,或者叫做“新大陆探险商人公司”,这家公司是在1553年建立的,当时有250位股东。

另外一家公司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 The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这家公司是在1600年成立的。

第三家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它在两年后的1602年成立。

最后还有一家“哈德逊湾公司(Hudson's Bay Company )”,以前有一个译法叫“乞臣比公司”或者又叫做“海湾百货公司”,这家公司是1670年注册成立的。

这些公司之所以兴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的起因都是航海和探险。航海和探险是一项不同寻常的商业活动,它高风险、高投入,当然也有可能带来高回报。

这种高投入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最早在一个国家里面也就只有国王才能做这样的事情。到后来航海的技术慢慢成熟了,很有钱的人凑在一块也能做了。这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雏形,那就是合伙制。

一帮人志同道合凑在一块儿要做一点事情,当中的协调成本可是很高的,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些基本的特征,也就是在协调不同的人的利益诉求的时候,慢慢形成的。

2.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之一:股份可转让

股份有限责任制的第一个特点,是股份的可转让性。最早在东印度公司成立的时候,那250位股东就说好了,“我们凑钱一起做一件事情,到了某年某月某日,我们把赚到的钱分了就散伙。”

结果到了那一天,有些人不愿意散伙,觉得公司继续经营下去还更有前途,但有些人就指望着分红,他们坚持履行合同要把公司给分了。这时候双方就打到了法庭,说来也奇怪,虽然合同写明了是要散伙的,但法庭不知道为什么就判决了公司可以不散伙。

那些要求散伙的股东当然很失望,但他们却意外地发现,他们可以把他们的股份给卖了。卖给别人,这时候他们所得到的收益,比他们指望散伙之后所得到的利益还要多,这时候想散伙的和不散伙的人都各得其所了。

这就带来了现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个特征,那就是股份的可转让性。

3.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之二:无限期经营

股份的可转让性,马上就带来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无限期经营。

由于股份是可以转让的,谁失去了兴趣,谁急着等钱用,谁对公司的管理感到不满,他就可以简单地把股份给卖掉。而这公司只要有人承接股份,就可以无限期地经营下去,不管股东的构成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无限期经营是股份公司的一个特征,因为无限期经营,所以这个公司的视野就能够放得很远,能够做很远大的设想,可以完成很伟大的使命。

4.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之三:有限责任制

“股份有限公司”紧接着就产生了第三个特征,那就是有限责任制。

你想想看,由于股份、股票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这时候股东的数目就在增加。原来联合股份公司就有250位股东,那人数已经够多了,要取得一致意见已经几乎不可能了,而现实当中股份公司的股东数目要远远大于这个数目。

一个永远在运作的公司由大量的股东构成,没有任何一个股东是完全同意这个公司所做的每一件事情的,这个公司出现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有限责任制在英国,是在1855年正式得到法律的认可的。他们当时规定一家公司只要超过了25位股东,那么这家公司的交易费用也就足够高了,里面的成员是不可能参与所有的经营决策,所以他们就获得了免责,也就是说他们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这是英国1855年的法案。

结果人们就创造了一个虚幻的概念——法人,这不是一个真的人,而是一个想象中的人,一个法人,我们让法人来承担责任。这是一种伟大的发明,你看人类的想象力能够帮我们做很多伟大的事情,这是一件。

有了法人以后,投资者就可以躲到法人的背后,免于承担公司做错了事情所需要负的责任了。一旦公司做错了什么事情,要赔钱,如果借了钱还不了,所有这些事情由法人来承担,股东只要承担他们所交出来的那点股份的钱。如果他们付出的钱亏完了那就算了,股东可以全身而退,不影响自己在其他方面积攒的财富。

有限责任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三个特征。

你看股份有限公司的三个基本特征:可转让性、无限期经营、有限责任制,这三个特征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这三个制度特征刚刚出现的时候,招来了大量的批评。

5.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蓬勃发展,人们发现它至少有几个重大的优点:

第一,它能带来巨额的资金,以前仅仅是国王才有钱,或者仅仅来自于几个大富豪,这样筹集到的资金是很少的。当一种制度安排能够吸引大量的中产阶级投资,它能筹集到的资金是前所未有那么多的。

第二,是不同的投资者共同承担投资,他们资金的来源是非常丰富的,有时候一个行业走下坡路,但另外一个行业又处于上升的阶段,所以资金来源的抗风险性非常强,资金的供给非常稳固。

第三,是公司的运作期间,比任何一位投资人所愿意承担投资的时间还长,公司就能够做非常远大的规划。

看到所有这些优点以后,当年批评股份有限责任制公司的《经济学人》杂志,在1925年发表评论说: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伟大的发明,这种伟大的发明不知道是谁发明的,是无名氏发明的,但将来的历史学家肯定会授予这位无名氏一个光荣的称号,这个光荣称号和那些发明蒸汽机、织布机的人得到的称号是一样崇高的。

总结

我来给你总结一下,今天我给你讲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兴起,这种制度是一种伟大的发明,它具有三个特征:第一是股份的可转让性;第二是公司的经营期是无限的;第三是每一位股东只承担有限的责任。

实践下来它有三个非常大的优点:第一,它能够筹集到巨额的资金;第二,资金的来源非常可靠;第三,公司可以追求非常远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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