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爱情,婚恋相亲婚姻家庭篇

“我婚前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你的名字?”

2018-04-27  本文已影响34人  理财人生

最近有网友发帖子,说是准备与男友订婚,男友在婚前买了房,却不愿意加她的名字,让她犹豫起来,不知道怎么办?

女方和男友在恋爱期间,男友家里凑钱在南昌买了房,首付29万,贷款50万。女方与男友说:如果以后结婚了一起还贷款,房子要加上我的名字,当时男友表示同意。

可后来女方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男朋友不乐意了,他觉得他婚前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加女方的名字?而且这房子他妈妈也出了钱的,他认为不应该加上女友的名字……对此,女方感到委屈,提出加名字一来是有安全感,能在陌生的城市有自己的家,二来也是能有一个保障,毕竟结婚也是人生大事,总不能远嫁还倒贴。但男友却觉得她太现实,太计较这些。

“他觉得自己买的房子,莫名其妙分我一半很吃亏,于是我们最近因为这个事情闹了不愉快,后来在我的坚持下他妥协了,却很不情愿,我也感觉好累,加名并不是图他的房子,而且他的态度也让我寒心,想过分手,我该怎么办?”

网友评论不一,但大部分网友都站在女方这边,因为婚后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用共同财产来还,(首付才29万,50万的房贷,两个人分担的话至少女方承担了25万,)就应该加女方的名字。除非你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就没有 理由提要求加名字。

前段时间,听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一对情侣婚前购房,原来商量好一起付首付一起还贷款,写两个人的名字。后来看好房子签合同时,双方都 带了家长过来看房,男方突然说首付由他的父母全付,按揭由他来付,但是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的自然不乐意。

她说我们自己有能力购买房子,你却临时变卦,把父母拉进来,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呢,又是两个人一起还贷,这不公平。

两个人吵起来,各自父母也在帮腔。男的看上去很斯文,吵起架来却也脸红脖子粗,女的当场摔了东西,闹得不欢而散,合同也没有签成,最后两个人分道扬镳。

男方不乐意加女方的名字,觉得加了女方的名字是自己吃亏,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在以前的婚姻法中,规定房屋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定,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得房产。男方就是担心写了女方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女方会分走一半的房产。

但现在新的婚姻法不同了,房产证上即便是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分得到房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比如一套300万的房子,婚前首付100万,贷款200万,婚姻维系了5年,现在这套房子升值到了500万。万一感情破裂离婚,那么女人能分得:

这5年参与还贷在整套房子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对应的升值部分的比例。

婚前首付一部分,婚后共同还贷,是一定要加上女方名字的,如果男方不肯加你的名字而你又接受不了的话,两个人就只能分手了,因为他看不到你在家庭中的付出,给不了你要的安全感。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她自己赚钱能力强,她就不怎么在乎加不加自己的名字。她是一个注册会计师,收入超过一般白领,她在婚前就自己按揭买了房子,曾有朋友笑话她说多此一举,说结婚后都是与老公一起住在男方家买的房子里,自己的房子只能空着。

她说我自己有能力买房为啥不买呢?结婚后可以住在老公的房子里,也可以经常回自己的房子里放飞自己啊!实在不住还可以出租,说不定以后还能升值呢。

后来她找到的男友也是婚前按揭买了房子,她就不在乎男友写不写她的名字,因为她说过:“面包我自己赚,你给我爱情就好。”

因为她经济独立,工作能力强,她的老公非常欣赏她尊重她,彼此都能靠自己的能力过上体面的自己想要的生活,从来没有因为钱因为房子的事闹过矛盾,结婚多年依然恩爱如初。

在她看来,当一个女 人赚得了钱,买得起房子,加不加名字真的不重要了。能加更好,不加名字也无所谓。毕竟,自己经济独立,比男人比房子都更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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