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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荣谈写作系列之】小说如何开头

2020-0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暮荣司徒

题记:今日起,暮荣将发表系列文章,谈一谈小说创作中的心得和体会,其中,主要参考和结合几本西方关于小说写作的书,比如:Sol Stein’s 的著作 Stein on Writing, Stephen King先生的著作 《On Writing》 , 以及Dorothea Brande的 《Become A Writer》。此致感谢。

英国中世纪最杰出的诗人,也有人称之为英语文学之父,Geoffrey Chaucer(杰弗里·乔叟)的一句名言是:

The Lyf So short, the craft so long to lerne.

他的意思是,生命如此短赞,而经验和技巧需要很长的时间去学习。 

致力于写小说和故事的作者,除了很少的一部分是科班出身,比如中文系或者其他文学专业之外,绝大多数的作者都是循着个人爱好才提笔写文的业余写作者,包括我自己。

除非你是一个天赋异禀的人,或者在创作之前或者之初已经系统自学了文学创作的理论或心法,否则,作为一个希望长期输出的写作者,(本系列主要讨论小说这种文体),认真学习文学理论,大量精读经典是写作修行上的重要环节。

我喜欢边阅读边思考边总结,如没有这个过程,对我而言,创作的提升无从谈起。他山之石必须借鉴,在自己的风格没有形成之前。 

我又是一个喜欢分享的人,这个读书思考的心得系列油然而生。

宗旨目的只有一个,提升写作的水平,让写作这条路走得更稳更远。

既然这是写小说系列文章的开篇,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在实际写作中,作者应该如何写开头。

当今社会流行快餐文化,仿佛一切事情都需要速度,包括阅读。一个精彩的文章开头至关重要,那么,怎么写才能成功地吸引读者?经典小说又是如何开头的?让我们来探索一下。

1 经典小说的开头

马尔克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名作家,喜欢他深到骨髓的幽默,喜欢他妙不可言的明喻暗喻,喜欢他紧凑的行文节奏,喜欢他朴实无华却直击人心的文风文笔。

就好像,你正着急地想向别人描述一件事情,表达一种心情却一时间找不到最贴切的语言的时候,你看到了他的话他的文,于是你顿时说,啊哈,就是这么回事。

马尔克斯的文学巨作《百年孤独》是他连续十八个月每天不停写出来的作品,作品写完的时候,他需要邮寄给南美洲的出版公司,谁知因为超重要把上下册分开寄。因为连邮资都不够,只能先寄一本,无意间寄走了下半部。出版社编辑收到后在没有看到上半部的前提下,马上电汇了稿费,这部巨作终得与世人相见。

它是这么开头的:

“多年以后,站在行刑队面前的时候,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想必会记起父亲领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部伟大的小说的开头,影响了很多著名作家的写作方式,比如莫言先生写的《红高粱》和陈忠实先生写的《白鹿原》。这样的开头,描写人在面对死亡时的深度思考恍如回到从前的一种描写,恰正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完美结合。

1955年,马尔克斯在28岁时发表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枯枝败叶》是这么开头的:

“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今天是礼拜三,可我总觉得是礼拜天,因为我没去上学,妈妈还给我换上了那件有点儿瘦的绿灯芯绒衣服。”

文章的开头是以一个小孩的视角展开的,之后书中的视角不停转换,分别出现了"上校"视角和"妈妈"视角和“小孩”视角一共三个视角。整个故事从不同的视角展开,每一个人都是以第一人称出现,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容易引起共鸣。

马尔克斯的另外一本小说《恶时辰》是这样开头的:

“安赫尔神父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床上坐起来。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揉了揉眼皮,推开蚊帐,坐在光溜溜的凉席上沉吟了片刻,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活着。”

假如说《枯枝败叶》开头说得是“医生”的死,那么《恶时辰》的开头则在讲述“神父”依旧活着的时光。

生和死是两个终极问题,以这种方式开头必定会引起读者的好奇心和读下去的欲望。

《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也是马尔克斯的著作,它是这么开头的:

“圣地亚哥-纳萨尔被杀的那一天,清晨五点半就起了床,去迎接主教乘坐的船。”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I confess that when first I made acquaintance with Charles Strickland I never for a moment discerned that there was in him any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 Yet now few will be found to deny his greatness. 

读过网上的翻译,暮荣自己喜欢这样翻译:

不得不说,当我刚认识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的时候,从未意识到他这个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然而今日很少人会否认他的伟大。

开篇先说主人公最初很平凡,后来却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这样写必定勾起读者的好奇,好奇主人公是如何从平凡走向成功。

刚才展示的都是古典的经典,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现代小说的开头。

加拿大著名作家,杨-马特尔写的《少年派海上漂流奇幻记》全球卖出超过一千万本。当年作者被五家英国出版社拒绝出版后,所幸被加拿大出版商Knopf Canada 于2001年9月出版,次年获得多个奖项。马特尔先生是这么开头的:

My suffering left me sad and gloomy. 

第一行第一句话只有七个单词。最后一个单词gloomy 用英文来解释就是feeling distressed or pessimistic 这里有极度焦虑,难过,痛苦的意思。

我想这样来表达第一句话:

“我承受的苦痛让我难过和极度焦虑。”

读者一定想知道,什么样的事情会令到作者笔下的“我”如此苦痛不堪。

杨-马特尔早期的一部作品,Self, 是这么开篇的:

I awoke and my mother was there. Her hands descended upon me and she picked me up. It seems I was mildly constipated. She sat me on my potty on the dining-room table and set herself in front of me. She began to coo and urge me on, running her fingers up and down my back. 

这段很有意思。

文章以第一人称展开。里面的“我”显然是一个婴幼儿。

第一段说的是:

“我醒来,妈妈在身边。她的手忽然向我伸来把我抱起来。看起来我有点便秘。她将我放到餐桌上的练习大便的小坐便器上,催促我,手指在我的后背上下移动。”

这个开头比起刚才几个小说的开篇,显得平淡很多,讲述一个小孩子貌似平常的日常。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在1942年写的《局外人》震惊法国文坛,他于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局外人》是这么开篇的: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 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这是一个平淡却震撼的开头。作品中的“我”的母亲过世了,字里行间中,读者却能感受到让人寒心的冷漠。

瑞典皇家科学院在1957年10月时是这么评价加缪的:“他重要的文学创作,带着透彻的真挚,照见我们这个时代人类良知的种种问题。”

也许这句话可以帮助读者去体会加缪看似冷漠手笔下试图展现的真实的人性。正如他自己所说:

我曾用一句前后矛盾的话来概括《局外人》这本书:

“我们这个社会,要是在母亲的葬礼上哭不出一滴泪,是会被判决死刑的。”

2 写作者该如何写开头

根据《斯坦谈写作》一书,斯坦先生(Sol Stein)是这么定义一个好的开头要达到的目的:

(1)刺激读者的好奇心,最好是对一个人物或者一段关系

(2) 介绍一个背景/场景。

(3) 让故事的发生情有可原。

开头可以是简单的一句话,比如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Graham Greene 于1935年写的一本小说,《英国造就了我》是这样开头的:

“怎么了?”她问。

另外一个作家,Maxine Hong Kingston在小说《女人勇士》中这么开头:

“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我妈妈说,“我将告诉你的一切。”

上世纪有一个特别有天分的作家,T. Coraghessan Boyle, 在他的1987年小说,《世界的尽头》中这样开篇:

“在他失去右脚的那天,沃特-凡-布朗特被恶魔缠身,只是凌乱地,他被过去这个恶魔缠身。”

因此,一个好的小说开头,应该能成功地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吊起他们的阅读兴趣,让他们有想读下去的欲望。不管你用何种办法达到这个效果,可以是叙事,可以是问句,可以是讲述正常人平时碰不到的人生场景或际遇,总之,要特别得来不违反逻辑,惊人得来可以想象,既与我们小人物的人生息息相关,却又不可能常常碰到,或者一辈子也遇不上一次。 

有这样的基调,逻辑理由,符合人性的普遍特点,加上清晰的描写和有特色的笔调,就可以写出一个好的开头。

练习练习再练习。

看再多的写作书,假如自己不练习,很难进步和提升。

只有读书,思考,实践,文笔才能渐渐提高。

关于开头就讲到这里,下一期将谈谈人物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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