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往事(一):内华达州的离婚经济
美国人的生意头脑源自联邦制度、基督教传统、还是地理文化?一句话说不清,但有时候看着他们把任何事物都能当成生意来做,真是服了这种“钱串子”脑袋。除了淘金热、石油热,联邦制度本身也孕育着巨大的生财机遇,在20世纪初的内华达州,离婚实际上成为了一种主要的经济动力。
在独立战争至南北战争期间,大多数州都放宽了各自的离婚法,一般来说,大西北地区新建的州较为开放,而沿海各州限制严格。这种差异促使那些想尽快离婚的家庭会选择“迁居”,东部的怨偶跑到西边的俄亥俄、印第安纳等地寻求婚姻自由,纽约州若想保持其伪君子的风范其实挺难的,富人们成群结队地跑到内华达去了结心愿。1858年的《印第安纳每日新闻报》报道说:“这里挤满了互不匹配的丈夫和妻子,他们或受人虐待,或虐待别人,或蛮横暴力,或淫荡放肆,就像一屋子的臭水堵塞了下水道”。当然,前提是这些人需要在本州居住超过一段期限,注册成为正式居民。1880年之前,达科塔州要求居住期为六个月,此政策一出,吸引了大量东部想要离婚的人络绎不绝。一位当地律师夸耀说:“达科塔州的恶名对我们没有坏处,它替我们在外界做了宣传,给这里带来大量金钱,不仅用来支付离婚诉讼费,还用来投资”。
在这个大有可为的新市场,州与州的竞争十分激烈,鉴于多数州的居住期定为半年,“后起之秀”内华达议会则通过法案,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居住够三个月即可,随后听闻爱达荷和阿肯色也准备下调为三个月,内华达议会连忙又改成了六个星期也行,下决心要占领先机。这项政策不是没有反对声音,但,那些持反对意见的议员因为“不得民心”,甚至被选下了台。最终,内华达州在这场离婚大战中遥遥胜出。有数据为证,1920 年前后,内华达州一年批准离婚案件大约一千起,1930年激增为五千二百起,1940年激增为一万一千起,最高时达到了两万多起。与此同时,它还放宽了婚姻法,在全国结婚需要验血和等待3天的情况下,内华达“24小时日夜办理结婚事宜”,这就吸引了大批心急如焚的有情人。一些颇有名望的人士纷纷赶来,午饭时分,办理了离婚手续,当天晚上,便迎娶了专程赶来的情妇。
“淘金日子复兴有望,有心人士莫失良机”,《内华达州日报》这样写道。在离婚产业的带动下,旅游业蓬勃兴起,那些来办手续的人顺便住下来,捎带着寻欢作乐,挥霍钱财。直到1911年,拉斯维加斯还算不得一个城镇,但在短短20年内,出现了无数霓虹高悬的夜总会,歌舞女郎,喜剧明星。“光离婚还不够开心”,很快洛杉矶和纽约的人士就信服,到拉斯维加斯寻求解脱才更为富有乐趣。离婚业和娱乐业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拉斯维加斯的离婚数量几乎占到了内华达州的一半。这种玩法,其他州就望尘莫及了。据1950年的统计,内华达州的离婚率是其竞争对手的5倍,而结婚率是对手的10倍。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制度红利”吧。人烟稀少的内华达州,靠着自己的机灵劲在美国经济社会的版图上找到了一席之地,虽然听起来不甚光彩,但法理上无可指摘。制度催生的一些“意外产业”不仅美国独有,世界各地也不稀罕,想一想我们身边,社会制度和人们的“机灵劲”没一天不在博弈,新行业的出现有时候“纯属意外”。内华达的成功,证明了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是一些地方寻求发展途径、获取财富和权力的一大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