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春秋之一:卿制及军制 —— 5.10 楚国固有的内部矛盾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按照上文所列楚国亟需解决以改变态势的问题顺序,我们先来看看楚国自身的内部矛盾的实情以及变化。
楚国的卿制之中至少包括主要的三大体系:令尹体系、司马体系和莫嚣体系,分别负责行政、军事和宗教仪式。
其中令尹又下辖左、右尹,左尹主要负责司法诉讼事宜,右尹大致负责内政;司马之下又有左、右司马,总体负责不同方面的军事行动;莫嚣体系主要包括大莫嚣(左传作莫敖)和连嚣(左传作连尹)是神职官员,由于楚国笃信原始宗教,所以通常祭祀、结盟等事务不属于法律体系,而由神职官员主导,此为与中原邦国的重要不同。
在楚庄王之前有记载的楚国历史中,令尹和司马的职务主要由若敖氏世袭,而莫嚣一职长期为屈氏世袭,而楚国公族之间的斗争史就是新兴氏族与若敖氏和屈氏之间夺权的历史。
楚庄王、共王两世都被认为是楚国历史上少有的贤君,除了他们在对外扩张中取得的军事成就以外,对内主要的功绩在于严重削弱了若敖氏和屈氏的世袭地位。首先在楚庄王八年(前605)灭若敖氏之后,重新构建的诸卿体系则以其“穆族”兄弟们(浅黄色底)居多数,而整合了历史悠久的薳氏(浅蓝色底)、屈氏(褐色底)、“文族”的申氏(浅绿色底)以及部分残存的若敖氏(橙色底):
除此之外,还通过巧妙的政治手腕柔性地剥夺了屈氏长期把控的具有宗教色彩的“盟誓”主导权,使之世俗化:
……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三月克之。入自皇门,至于逵路……退三十里而许之平。潘尪入盟,子良出质……(左传.宣公十二年)
也即以当年辅佐楚穆王弑父夺权的潘崇之子潘尪负责“入盟”,将宗教权让渡给君权。
在军事上则完全以其“穆族”诸兄弟掌控:
……楚子北,师次于郔。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于河而归。闻晋师既济,王欲还,嬖人伍参欲战。令尹孙叔敖弗欲……(左传.宣公十二年)
这是楚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令尹不能直接掌控三军的情况:
如表,楚国历史上对晋国取得的最大胜利“邲之战”(前597)中,尽管薳氏出身的令尹蒍艾猎(孙叔敖)掌握帅旗,但是完全不能左右楚军的进退;而中军将则为掌握宫廷宿卫的庄王兄长沈(寝)尹桱,左、右军将公子婴齐(子重)和公子侧(子反)也同来自“穆族”。
如果说楚庄王在世的时候尚能够制约各个大族之间的关系,那么庄王去世后以不到十岁即位年幼的楚共王则对各氏族之间的平衡完全失控。特别是发生了申公巫臣流亡的事件之后,“穆族”的群公子们对其他家族进行了血洗:
……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左传.成公七年)
从此事件后令尹、沈尹、公子罢和司马瓜分屈氏诸卿之室的分配来看,被杀害的子阎、子荡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大莫嚣和连嚣,一同受到波及的也包括清尹弗忌和上一任连嚣屈襄老之子屈黑要。此后屈氏从楚国的政治版图中一度长期消失,而原先属于屈氏世袭负责“盟誓”的职责也为王子罢掌控,则很可能王子罢在这一阶段成为了大莫嚣,则到了晋、楚“鄢陵之战”当年(前575),楚国诸卿格局调整为:
如表,主要职务都掌握在“穆族”诸兄弟(浅黄色底)手中,其他家族即便没有消亡也只担任次要职务。除此之外,负责前线几大要塞的将领也都是共王的叔叔们,例如申公公子寅和息公子成,以及负责东线的公子橐师等。
如表,至于三军主将,则完全为“穆族”掌握,不再单独存在一个类似孙叔敖那样的“主帅”。值得注意的是,楚国的令尹从来不必然的成为主将,而更多以司马作为主要的军事负责人。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此为楚国的军政大权都集中在同族兄弟手中,但是缺点在于完全不能团结其他各个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