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载堉——十二平均律
2019-02-07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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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载堉——十二平均律
熟悉音乐的人都知道目前通行的三种律制,即五度相生律,纯率和十二平均律。而随着和声和转调的大量运用,十二平均律已成为尤其是西方交响乐等音乐形式的主要律制方式。
在十二平均律采用之前,人们在运用五度相生律和纯率过程中,就发现由于每音之间音分的损益差距,造成了24音分弥消,“黄钟不能还原”的问题,尤其在采用和声和转调时也发现不协和问题,这已成为当时世界音乐理论史的千古难题。
如今说到十二平均律,首先会想到钢琴等西方键盘乐器,一般会先入为主的认为十二平均律来自于西方,但事实上最早提出十二平均律理论的是我国明代的朱载堉。
朱载堉(1536~约1610)1581年(明万历十二年)在其著作《律历融通》中提出十二平均律的生律方法,后又经《律吕精义》《律学新说》(1584年成书)书中的精密计算与科学实验,创造了相邻半音的频率比为1.05946的密律。这是世界音乐史上最早用等比数平均划分音律,系统阐明十二平均律的律学理论。
而西方最早提出十二平均律的,是法国人默森在1636年其著作《和谐的宇宙》一书中提出了十二个半音中相邻的两个音频率比为1.05946,和朱载堉的完全相同,但比朱载堉晚了55年。
两人的结果完全相同,不尽让人联想默森会不会是受到朱载堉十二平均律的影响和启发,这引起了有关学者的猜测和讨论,事实上当时朝廷已和利玛窦、邓玉函等传教士交往密切,有可能通过他们传到西方,当然至今并没有定论。
不可否认的是,朱载堉这一世界性的伟大发明并未在中国得到实践应用,反观西方在此理论的基础上,快步进入音乐的鼎盛辉煌时期,这不禁令人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