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口.灵昆集福堂|《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佛法基础第七课

2018-12-10  本文已影响0人  灵昆集福堂

    2018年12月7日(农历十一月初一),瓯江口.灵昆集福堂举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佛法基础》共修第七课。集福堂常住法师及共修班全体学员共同参加了此次学习!

    上午9:00,集福堂住持圣缘法师课前开示了福田与福报。福田是因,福报是果。供养布施,行善修福,能受福报。福田又分为恩田、敬田和悲田。法师开示了福田之恩田,父母是世间最大的福田,孝顺父母,就能增长福报。待续...

  上午9:10分,集福堂常住法师和学员共同读诵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到第七十五条以及第九章附则第七十六到第七十七条。《吉祥经》《心经》《大悲咒》。并将此次学习功德回向!

   

    上午9:30分一10:20分听达照法师光盘《佛说吉祥经》第四讲前半部分,学员分享以下内容:

  1.为什么佛经的开头第一句,都是“如是我闻”。“如是”,就是“如此”,“是这样”;“我闻”,就是“我听到”。这一句话是说:“阿难我听佛是这么说的。”表示经的内容是阿难亲自听闻佛说,非从他闻,真实无谬。

  2.有一天神是众成就。

  3.佛所说的法是让众生悟入佛之知见。

  4.如是相:如是真如,如如不动 。是:指当下。

  5.我闻:为什么称我闻 而不是称听,因为闻是入心、用心的。

  6.修道的地方就是安心的地方,当下就修行。

  7.法的传承,传承分3种:

  ①传讲 。

  ②师之相授。

  ③法界等流的传承。

  8.听经闻法,对于一种生命的关注,目的是对照自己的生命。

    上午10:30,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佛法基础第七课学习圆满!大众依次入大雄宝殿拈香礼佛,将所学理论知识融合到实际念佛共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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