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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2018-08-04  本文已影响138人  三王妃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我和先生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婚后我喊他哥哥,除去发嗲矫情的做作,更多的是对美好过往的眷恋。那时候我喊他学长,他喊我学妹。

第一次聚餐的时候,我很拘谨。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那家饭店叫白云边。一起吃饭的还有一对情侣,我们认识。他很热情,点了一桌子的招牌菜。我只是闷头吃着,碗里那些难以下咽的菜也不敢夹出来放在桌子上。

认识他以前,我一点餐桌礼仪都不懂。离门近的是下位,门对着的是尊位。那天我只是听话地跟着他们坐。碰巧,先生就坐在我的旁边。他很健谈,似乎永远都能接上别人的话,我只是听着。

忽而他站起来要为我盛汤,说汤很正宗。我满面通红,脱口而出,碗里的菜我不喜欢吃。说完又觉得自己太不礼貌,头埋得更低了。但先生一点都没觉得尴尬,他把我碗里的残羹冷炙顺手倒了出去,说,这些菜没人吃,大家都吃肉,喝汤。说着话,一碗鸡汤已摆在了我的面前。

见到此情此景,对面一位学长惊讶得坐直了身体。他说先生大学四年,别说女孩,就连领导,都没主动给人加饭盛汤的,我是第一个。

闻此言,我迅速抬头看了先生一眼。他很英俊,眉眼生的好极了。那时候,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在我心里,他就是众星拱着的月亮,我只是颗尘埃。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日后肯定不会有交集。

但我们还是结婚了。就像蒋勋老师说的,世间一切美好而不可解的东西,我们都可以用缘分来解释。最不可能结婚的就是我们这一对儿,但过得最好的,也是我们这一对儿。

婚后,他负责赚钱养家,我因为怀孕就与世隔绝了。

我想看书,他出差回来,买了我最喜欢的《红楼梦》,怕我无聊,还买了本冷知识。

我说想写文章,他说可以。他说他最喜欢的诗人是杜牧,他认为杜牧的词写的和他的长相一样英俊,是那种说不出来的俊俏。

他建议我先读钱钟书的文章。他说钱钟书喜欢掉布袋,读他的文章,我会不自觉地学到很多知识。想了一会儿,他又建议我读韩寒,说可以学习他的语言。想来先生定是觉得,我读钱钟书受难为了,还是韩寒的文字比较好接受。

那晚我们交流了很长时间,胜过尔康和紫薇看星星看月亮,聊诗词歌赋的任何一个夜晚。这样的先生是迷人的。他非常了解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喜好,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虽然不一定全对。但他说出口的,我全信了。

和他交流过后,我坚信我俩不是一路人。事后我还是读了韩寒,但更喜欢蒙曼。他听着GALA乐队的《追梦赤子心》两眼熠熠生辉,我带着耳机听着《蒙曼品最美唐诗》。我喜欢那个倔强的自己,她仿佛和先生一样坚毅。

就这样,我开始了自己的全职妈妈的征文创作,并且坚持到了现在。你瞧,写着写着,就遇见了一树花开。

(日更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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