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卷9法刑诗解明书禁令曰法诛杀威罚曰刑治世先礼后刑刑当其罪

2023-09-19  本文已影响0人  琴诗书画

《傅子》卷9法刑诗解明书禁令法诛杀威罚治世先礼后刑刑当其罪暴君滥刑无辜

题文诗:

立善防恶,谓之礼也,禁非立是,谓之法也.

法者所以,正不法也.明书禁令,曰法诛杀,

威罚.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上立德而,

下服其化,故先礼,而后刑也.乱世之民,

从善者少,上不能以,德化之故,先刑后礼.

周书: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

乃惟眚灾.然心恶者,虽小必诛,意善过误,

虽大必赦,此先王所,以立刑法,之本礼法,

殊涂同归,赏刑递用,是故,圣帝明王,

惟刑之恤,惟敬五刑,以成三德;暴君昏主,

刑残法酷,作五虐刑,设炮烙辟,天下之民,

无所措,其手足矣.故圣伤之,乃建三典,

殊其轻重,以定厥中,司寇行刑,君为之不,

举乐哀矜,之心至也,八辟议其,故而宥之,

仁爱情笃.刑当其罪.柔愿之主,闻先王有,

哀矜仁爱,议狱缓死,则妄轻其,刑赦元恶.

刑妄轻则,威政堕而,法易犯也,元恶赦则,

好人兴而,善人困也.刚猛.先王以五,

刑纠万民,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于是峻法,

酷刑以威,天下,罪连三族,戮及善民,

无辜而死,者过半矣.下民怨而,思叛诸侯,

乘弊而起,万乘之主,死于人手,失其道也.

齐秦之君,所以威制,天下而或,不能自保,

其身何也?法峻而,教不设也.末儒见峻,

法之生叛,去法纯仁,偏法见弱,法之失政,

去仁,此法所以,世轻世重,恒失其中.卷9法刑题解本篇主要阐述了为什么要设立法、刑,以及施用法、刑的存心和目的。并指出礼和法殊途同归,奖赏和刑罚交互使用,可相辅相成。【原文】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法者,所以正不法也。明书禁令法,诛杀威罚刑。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上立德而下服其化,故先礼而后刑也。乱世之民,从善者少,上不能以德化之,故先刑而后礼也。《周书》:“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178] 。”然则心恶者,虽小必诛,意善过误,虽大必赦,此先王所以立刑法之本也。礼法殊涂而同归,赏刑递用而相济矣。是故圣帝明王,惟刑之恤,惟敬[179] 五刑[180] 以成三德[181] ,若乃暴君昏主,刑残法酷,作五虐之刑,设炮烙之辟,而天下之民无所措其手足矣。故圣人伤[182] 之,乃建三典[183] ,殊[184] 其轻重,以定厥中[185] ,司寇[186] 行刑,君为之不举乐[187],哀矜[188] 之心至也,八辟[189] 议其故而宥[190]之,仁爱之情笃[191] 也。【注释】

[178] 眚灾:眚,音省,因过失而造成灾害。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51〕尔,既道极厥辜〔52〕,时〔53〕乃不可杀。”

【翻译】

周公代王说:“啊!封,要认真通晓那些刑罚。人有小罪,不是过失,而是经常自作不法的行为;这样,即使他的罪行小,却不可不杀掉。人有大罪,不是经常自作不法而是过失;倘若如此,他已经说尽了他的罪过,这个人就不可杀。”[179] 敬:慎重地对待,不怠慢不苟且;敬谨。《释名●释言语》: "敬,警也,恒自肃警也。”

[180] 五刑:包括墨、劓、判(也作腓)、宫、大辟。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刑,割鼻子。非刑,砍脚。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181] 三德:三种美好品德。随文而异。 《书●洪范》:“三德:一日正直,二日刚克,三日柔克。”《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 -至德,以为道本;二敏德,以为行本;三孝德,以知逆恶。”《国语●晋语四》:“晋公子善人也,而卫亲也,君不礼焉,弃三德矣。”韦昭注:“三德, 谓礼宾、亲亲、善善也。”[182] 伤:哀伤,悲伤。[183]三典:轻、中、重三种刑法。 《周礼.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日刑新国用轻典,二日刑平国用中典,三日刑乱国用重典。”郑玄注:“典, 法也。”[184] 殊:分,区别。[185] 厥中:不偏不倚。

[186] 司寇:官名。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司法和纠察的长官。[187] 举乐:奏乐。《礼记●曾子问》:“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188] 哀矜:哀怜,怜悯。《论语●子张》:“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189]八辟:周制规定八种人的犯罪须经特别审议,并可减免刑罚,称为“八辟”。《周礼. 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日议亲之辟,二日议故之辟,三日议贤之辟,四日议能之辟,五日议功之辟,六日议贵之辟,七日议勤之辟,八日议宾之辟。’[190] 宥:宽仁,宽待。[191] 笃:深厚。

【译文】

确立善举、杜绝坏事就叫做礼,禁止错误的行为、设置正确的纲纪就叫做法。法是用来矫正非法的。明确写出禁令叫做法,诛杀、威罚叫做刑。太平之世的百姓,做善事的多,君主树立大德,百姓服从他的教化,所以,先行礼义而后施刑罚。乱世的人,从善的少,君主不能用德教使其转化,所以先施刑罚,后行礼教。《周书》 说:“ 故意犯错,小罪尚且不可不杀。及至有大罪,并非有意为之,只是一时过误,则不可杀。”既如此,那么对心怀恶意的人,虽犯小罪,也要诛罚;对心怀善意而有过失犯罪者,即使有大罪,也可赦免。这是先王制定刑法的原则。礼和法殊途同归,奖赏和刑罚交互使用,可相辅相成。因此,圣明的君主,担忧刑罚的乱用,慎重使用五种刑罚,成就三种美德。如果是残暴昏庸的君主,施行残酷的刑法,实行五种暴虐的刑罚,用炮烙等酷刑,就会使天下人手足无措。圣人怜惜人命,建立轻、中、重三类刑法,按犯罪不同,酌情处理,罚当其罪。司寇行刑时,国君不听音乐,这是哀怜之心到了极点;设立“八辟”的减刑法,对亲人、故旧、贤臣等人尽量予以宽宥,这是仁爱之情无比深厚啊。

【原文】柔愿[192] 之主,闻先王之有哀矜仁爱、议狱[193] 缓死[194] 也,则妄轻其刑、而赦元恶[195] 。刑妄轻则威政堕而法易犯,元恶赦则好人兴而善人困。刚猛之主,闻先王之以五刑纠万民,舜诛四凶[196] 而天下服也,于是峻法[197]酷刑以侮(侮上疑脱威字)天下,罪连三族[198] ,戮及善民,无辜而死者过半矣。下民怨而思叛,诸侯乘其弊而起,万乘之主,死于人手者,失其道也。齐秦之君,所以威制天下,而或不能自保其身,何也?法峻而教不设也。末儒见峻法之生叛,则去法而纯仁,偏法见弱法之失政,则去仁而法(法字疑任字误)刑,此法所以世轻世重而恒失其中也。【注释】

L192」 柔愿:温和朴实。[193] 议狱:断狱,审议狱案。[194] 缓死:谓宽赦死罪。《易●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孔颖达疏: “故君子以议其过失之狱,缓舍当死之刑也。”[195] 元恶:大恶之人,首恶。[196]四凶:中国上古四大恶人。指三苗、欢兜、共工与鲧。[197]峻法:严酷的法令。[198] 三族:谓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注:“三族,谓父、子、孙。”亦谓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 ”卢辩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译文】

软弱老实的君主,听说先王怜悯、仁爱,处理狱讼宽缓其死罪,就胡乱减轻刑罚,从而赦免罪大恶极者。胡乱减轻刑罚,威严的政令就会被败坏,违法犯罪的人就增多。连最凶恶的首犯也赦兔,邪恶奸诈的人就会兴起,好人反受困辱。刚勇

严厉的君主,听说先王用五种严刑督察百姓、舜帝诛杀四凶而天下人顺服,于是,用严刑峻法镇压百姓,犯罪株连三族,杀及善良百姓,无罪而死的人超过处死者半数。民众怨愤想反叛,诸侯趁其混乱而起兵,以致万乘之尊的君主死在他人之手,这是丧失治理之道的恶果。齐国、秦国的君主,以威严治天下,却不能保全自身,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只讲严刑峻法,而不讲教化。末流的儒生只看到严刑峻法引起叛乱,就去掉刑法,只讲仁政;片面的法家,只看到削弱刑法使政令败坏,就去掉仁政,只用刑罚。这就是法制有的世代轻有的世代重,常常偏离中正之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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