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我亲爱的孙小姐,那个我最想念的人。

2018-01-25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是小舟
谨以此文献给我亲爱的孙小姐,那个我最想念的人。

    我和孙小姐相识在四年前,那时我高一。刚刚经历过中考,到了一个陌生的学校,周围都是陌生人。认识孙小姐的第一天,是她帮助了我。

      “你需要帮忙吗?”  当时的我正拖着大小行李,略显窘迫,我点点头。她和我一起把东西拎着回宿舍,她问我睡哪张床,我指了指那张,她说:我睡你旁边吧。我点点头。

      我从来都不是主动与人熟络的人,第二天早上起床,宿舍里的人都洗洗漱漱好了。我也收拾好了后,发现她在宿舍门口等着我。后来,我们便是一块儿的伙伴。

      她是一个心细如尘的女孩子,举手投足之间都是那种礼貌淡然的味道,似白莲一样出淤泥而不染,如茉莉花一样清新脱俗,有着让人很舒服的气质。

      她的故事,对于我来说太多了,我不知道如何说怎么说从何说。

      她总是那么的淡然,也有着自己的一番见解。我虽慢热,但也仍然结识了两三个朋友。可是她,除了我,她在那个学校不曾和别人要好。记得有一次,我生病发高烧,是她陪伴我守在我床边,是她帮我把床铺好让我方便睡觉。是她在我输液去卫生间时,帮我穿好鞋系好鞋带带我去,也是她骑着电动车来回带着我。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天夜里,我的烧非但没有退反而升高了。那是凌晨一点左右,我在睡梦中迷迷糊糊醒来,是她叫醒了我。并且告诉我发烧了。我许是烧的厉害,晕晕乎乎的。她便跑下宿舍楼去找宿管阿姨。我记得,她是最怕黑的,走道楼梯这么黑。

谨以此文献给我亲爱的孙小姐,那个我最想念的人。

    “我喜欢他”     

        这是她在那个晚自习下课,我们去打热水的小路上,我们并肩走,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她小声告诉我的。

          那个“他”是班里的一个男同学,那个刚开学没几天就主动搭讪孙小姐的人。

        说来也好笑,事后问起,他们的缘分竟然是源自于孙小姐在夏天里穿的一双露脚趾的凉鞋,起因不是凉鞋,而是孙小姐的脚趾头。

      我也不是太明白。

      孙小姐不是没有男生示好,在她之前的母校,有好几个男孩子曾向她表示过心意,而孙小姐没有回应过他们,尽管他们对她好的让周围的人羡慕,甚至还有女同学说:“孙××,我倒是看看你以后要找个什么样的好男朋友。”孙小姐并不是很漂亮的女孩子,但是她很善良,也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最善良的女孩子。

      我对于她有了心仪的男孩子的事表示很诧异,因为她可是孙小姐。

      后来我因为一些事离开了那所学校,只陪伴了她一年时间,好在我走后还有他陪伴孙小姐,我也就放心的走了。可是在我走后不到一年时间,那个“他”辍学了,孙小姐是孤单一人了,我在另一个学校还有人陪伴,可是她呢?那个时候我很心疼她,因为她不愿意接触别人,她的圈子里,最要好的朋友也就只有两人,一个是她同村的小伙伴,一个是只相识了一年的我。我走后,也曾去学校看过她几次,后来,也渐渐没有了时间。后来她没有参加高考,因为她的犟脾气,她的家人劝过她,她不听,一意孤行。我劝她,她依然还是一意孤行。罢了,我知道的,孙小姐一向如此。

        再后来,孙小姐和那个“他”分手了,原因是异地恋和争吵。“他”还是纠缠于孙小姐,但是孙小姐决定的事是不回头的,她曾经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他”也找过我问过孙小姐,我也一一替孙小姐圆过去了。“他”依旧想着她念着她想和她和好,我想说,早知这样,早干嘛去了。我知道的,孙小姐那么好,换谁都会后悔。

        我也很久没有再见孙小姐,也很想念她,那么多朋友中,唯你,是我最想念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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