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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给皇帝打伞,晚上去当小偷,能日行500里,最后为国战死

2019-07-17  本文已影响4人  文史知识

在《太平广记》中有这么一个故事:韶州翁源人麦铁杖,能日行五百里。此人“初仕陈朝,常执伞随驾。夜后,多潜往丹阳郡行盗。及明,却趁仗下执役。”也就是说,这个脸麦铁杖的古人,白天是给皇帝“打伞”的保镖,晚上却跑到另一个地方去盗窃。不仅如此,第二天他还若无其事的照常上班,这是怎么回事呢?

麦铁杖生于南朝陈太建六年(574年),年轻时的他就展现出了过人的天赋,特别是在长跑这一方面。但麦铁杖生性豪爽,不愿受规矩约束,便结交了许多的豪杰和游侠,整日与盗匪流寇为伍。正所谓“近墨者黑”,麦铁杖跟他们混熟了以后,也跟着他们干起了偷盗的行当。但法网恢恢,麦铁杖终究还是栽在了广州刺史手里。

按照规定,麦铁杖被罚为官奴,专门在皇帝出门时打伞,勉强也算是国家的人了。但麦铁杖并没有就此金盆洗手,反而同时“打两份工”。皇帝罢朝之后,麦铁杖就不再需要跟着皇帝了。下班之后的他,会步行前往百余里之外的南徐州。因为距离较远,所以也不会有人查到他头上。每天到了南徐州之后,夜色已经降临,麦铁杖便立刻开始偷窃。

麦铁杖与一般小偷不同,人家是生怕被认出来,他却是明火执仗地去抢。南徐州的官府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寻便当地,也没有找到麦铁杖。而远在百里之外的麦铁杖,日复一日若无其事的给皇帝打伞。南徐州一户人家因为比较富有,一连十多次受到了麦铁杖的光顾。再加上他不蒙面,所以连主人都认识他了。在告到州里后,刺史确认凶手就是麦铁杖。

但皇帝和大臣们不信这回事:南徐州与京城相距一百多里,哪里有人可以一夜之间往返一趟?对他们而言,麦铁杖天天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可能是凶手。但架不住刺史和受害者的确定,皇帝还是决定试探一下麦铁杖,因为他自己也开始好奇了。尚书蔡征花重金,想请人去南徐州投递紧急公文,并带回回文。因为事情紧急,时间只有一个晚上。

众人都以为这不可能完成,即便是骑马也很难赶得上。但不知是计的麦铁杖欣然报名,并按时回来。皇帝和众大臣这才相信他是凶手,但出于爱惜他的本事,并没有重罚他。公元589年,陈便灭亡,16岁的麦铁杖加入了隋军。在杨素手下,麦铁杖屡立战功。杨素向隋文帝给他请功,麦铁杖被授同三司职。可惜的是,麦铁杖大字不识一个,连最基本的事务都无法处理,他也因此被遣返家乡。

文帝和炀帝朝,麦铁杖都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每次都因为不识字、无法治理地方,被撤职回乡。但麦铁杖还是非常感激隋炀帝的知遇之恩,大业八年(612年)炀帝伐高句丽,麦铁杖自告奋勇愿为先锋。他出征时对儿子说:“我若战死,你们对富贵、孝道不要看得太重,只要有一片诚意就可以了”。但由于隋炀帝的战略错误自己战场上的战术问题,麦铁杖所部被高句丽军全歼,他自己也当场战死,时年38岁。

隋炀帝对麦铁杖的英勇殉国很悲伤,不仅派人带回了他的遗体,还隆重的安葬了他并追赠他为光禄大夫、宿国公,谥号“武烈”,对他的子女们也赏赐了许多财务。麦铁杖是典型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从一个偷鸡摸狗的毛贼,成长为了国家的一名猛将。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麦铁杖的故事至今仍在岭南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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