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那几位大神

光阴荏苒,离开法院快十二年了!昨晚突然怀念起过去的点点滴滴…
我永远记得,去法院上班的那天是2009年1月4日。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当时临时工工资低的可怜570元一个月,我领了四个月;再后来是720元,领了半年。再后来是970元;一年工资加30元,到我2011年9月30离开法院时领的是1030元。
打工的岁月总是充满酸…干一样的活,却领着不同的工资。这就是身份的区别。怨不得谁!我们只能奋发向上,改变命运,只为证明自己和他们一样优秀或者更优秀!
人穷会穷到什么地步!伴着慵懒的音乐,踩在昏黄的霓虹灯下,淋着蒙蒙细雨,走在寒冷的街道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仿佛自己被这座城市遗弃…....不远处台阶上躺着个流浪汉,我感到一丝凄凉,于是我有了给他钱的冲动,摸索了口袋半天,只有九毛钱。或许此时的我,更需要别人的施舍。当时我想到了回家,可这点钱连坐公交都不够。
我一向同情流浪汉,他们多半是智障人士,不是乞丐。乞丐已经让我们困惑、迷茫、不信任、讨厌了!流浪汉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掏着垃圾桶里的食物,旁若无人…
很怀念法院的那班兄弟姐妹们
闷 骚的少军。沉稳,老实,平易近人,我学习的榜样。其实,一直以来在我的内心深处,都是很尊敬军哥的。想当年在我人生最低谷,困惑,迷惘时,是他一直在安慰鼓励我,虽然他可能只是随口安慰哄我开心罢了!但对那时的我和心情来说,是极大的慰藉…记得每次公务员面试失败后,我都会找军哥吐吐苦水!我一直记得军哥说过一句话“你一定会当官的,再考几次就考上了!”只要有目标,不放弃,不抛弃就一定会成功的。
小家碧玉的美烟。是我在法院带的第一个徒弟,也是最后一个。温柔善良体贴的小女生,抽屉里,桌上总是有好多零食。我总是忍不住偷偷吃掉,可总没还人家,在此表示惭愧。美烟现在也已经功德圆满嫁给了帅小伙张荣鑫。祝福他二人和和美美相爱到老!
大嘴巴王国梁。这厮,纯粹一个谣言制造者,老爱捕风捉影,颠三倒四,瞎掰胡扯…总之,有秘密千万别告诉他,要不然,第二天全国都知道了,就没有秘密了。当然,国梁身上还是有很多优点。务实,吃苦耐劳,平易近人,有商业头脑,赶打赶拼。是他教会了我炒股票,虽然我亏的是一塌糊涂,但是至少教会了我一条赚钱的途径。我很佩服泉州人的那股拼劲,特别是国梁过司考这事,至今让我匪夷所思。这小子,干什么都很讲效率,找老婆比德国闪击波兰还快,一个月拿下阵地。现在的他已是为人父母了,在此恭喜国梁兄喜得千金。
未 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