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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就像咸鸭蛋,各有各的味

2017-10-20  本文已影响423人  白梨安

文  /  白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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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我依旧习惯于每天清晨吃两个水煮蛋和一碗米粥。

敲开鸡蛋壳,剥开,露出光洁如美人额头的蛋清。然后用手破开蛋清,撕成块状,一点一点地往嘴里塞。

幼时最爱把鸡蛋煮到七成熟,蛋黄还是粘稠的液体,而蛋清则是软糯糯的一层屏障,随时都要破掉,流出里面的蛋黄似的。

于是剥开蛋壳的时候,更需小心谨慎。唯恐破开那道屏障,使双手沾满液体。弄脏了手倒是其次,重要的是蛋黄太少,流出去实在是可惜。

除了水煮蛋,那些年里,我们一家一个月要吃完一坛子咸鸭蛋。

每天清晨,当天空露出鱼肚白,就到了奶奶起床为我们做早餐的时候。我能想象她是怎么把米淘干净,又是如何放上适量的水,并从坛子里捞出好几枚咸鸭蛋放在里头的。

不过,这个偷懒的法子不能常用。与米粥一块儿煮,总能把蛋壳煮破。被汤水浸泡过的咸鸭蛋,总觉得少了一点味儿,不够美味。

最好还是分开煮。在米粥刚刚煮好,把火熄灭的时候,再另架一只小锅煮咸鸭蛋。

十分钟后,就可以把咸鸭蛋捞起来,淋过凉水散热,然后放在一只小瓷碗里。继而被端上桌,被剥开,那香味儿,才算是浓郁扑鼻呢。

就如汪曾祺在《端午的鸭蛋》里写的那样:

高邮鸭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不及。

奶奶泡的咸鸭蛋,蛋清或许没有什么味道,但蛋黄红得流出油来,一嚼,就碎了一嘴。

并不是所有人泡出的咸鸭蛋都是一样的。外婆泡的咸鸭蛋,蛋清就微微发咸,蛋黄则是咸得发苦,需要和着很多口米粥才能下咽。

就如写作者,每个人笔下的心事与世界都不尽相同。有些人的表达犀利直接,不给人留有余地;有些人的叙述则温和婉转,娓娓道来,不让人感到突兀与不适。

有些人擅长细节描写,吃火锅时袅袅而起的浓烟也能写上一两百字;有些人则擅长刻画人物,栩栩如生到宛如文中人就在眼前。

有些人惯用倒序,总是把结局摆在最前面,又总是在最后给出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反转;有些人则通过“上帝视角”,多角度叙述笔下的故事,仿佛那些人都活在《楚门的世界》。

有些人的文字,读来爱不释手,每逢更新总是忍不住第一时间阅读评论和点赞;有些人的文字,则不忍卒读,字里行间皆是浮躁和焦灼,读来使人的心境也变得跌宕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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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写美食的人,一般也会吃。这不,汪曾祺就在文中描述了鸭蛋的两种吃法。

鸭蛋的吃法,如袁才子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也是这样待客的。鸭蛋当中切开,露出橙红色的蛋黄。不过,但凡这样吃鸭蛋,也必定是用筷子一点一点的撮下来。

我总是嫌用筷子挖得不够多,不够干净。便习惯性用勺子刮出来吃掉。当然舍不得一下子就吃完,所以会在舌尖离开勺面的那一瞬间把残余的一小部分舔舐干净。

但爷爷不这样吃,他嫌这样的吃法太小女儿态。于是每次都是把蛋壳剥干净了,然后大口大口的吃掉。

正如写作,有的人习惯用诗歌抒情,有的人喜欢以散文叙事,还有的人,则把自己的经历编撰成小说,供人阅读,仿佛在看别人的故事。

起初在简书,我是写小说的。

把自己或他人的过往细细叙述于笔下。看着文中人的爱恨别离,好像自己也重新谈了次恋爱失了次恋。

两个月后,好像没有小说可写了。便开始写散文。把每天的心境和生活都记录下来,时常反省,一点一点地朝自己想要努力的方向前进。

半个月前,生活一成不变,不是在家中闲坐便是在村子里闲逛,里程绝不超过方圆一里以外。故而,没有记录的必要。

于是转而写人物。因为一直都对王子公主的故事感兴趣,所以初期定位写英国那些女王的事儿。

从1553年简·格雷短暂在位开始到现在,英国也只经历过七位女王,其中还包括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所以写来应该不会太吃力,目前这个系列写到第二章。

在简书上写作,都深知要在一个领域深耕细作才能形成个人标签。像我这样,在不同的定位间徘徊的人不在少数。不过,写得杂又有什么关系呢?持续地写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啊。

就像吃鸭蛋的方式不止一种,写作的体裁也不仅仅只有小说和散文。经由各种体裁而创作出来的作品,也各有各的味道。

诗歌隽永,读来深情而温柔;散文醇厚如红酒,无论是抒情还是叙事,总显得年代久远而有沧桑感;小说倒是类型百出,爱情悬疑犯罪奇幻,总有惊喜在里头,只要你从头读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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