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对于此句所说,在具体进行观修实践的时候,亦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深入地观照和体悟:
1、从[现象]本身的角度进行观照
2、从现象[映现]于自心的角度进行观照
3、从自心[体验]的角度进行观照
4、从[现象]、[映现]、[体验]一体化的角度进行观照
5、通过以上观照,深入体会和领悟《金刚经》中的另一句话: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下面分别阐述:
1、从[现象]本身的角度进行观照:
从[现象]本身的角度进行观照,重点在于观照[现象]的[缘起性]、[无常性]、[无我性],从而深入了悟到[现象]的[空性]。
一切有为法:函括了所有身心内外的一切现象。有为法,包括[有]法和[为]法,[有]可代表客体现象,[为]可代表主体现象,包括主体自身的行为以及与客体的交互行为。
如梦幻泡影:这些现象看似实有,但其实就像梦境、幻术、水泡、镜影一样,没有独立不变的真实本质。
如露亦如电:这些现象,就像阳光下的露珠,很快就会消失无踪,也想闪电一样瞬息生灭,无常无我。
2、从现象[映现]于自心的角度进行观照,重点在于[映现]
一切有为法:即一切现象在心中的[映现]
如梦幻泡影:这种[映现]看似真实,但其实就像梦境、幻术、水泡、镜影一样,了无实质;
如露亦如电:现象在心中的[映现]生生灭灭,变化无常,转瞬即逝;
3、从自心[体验]的角度进行观照
一切有为法:自心对于一切现象的体验,包括认识、感受、体验、分别、评判等;
如梦幻泡影:这些内心的体验,相对于自心本体来说,同样如同梦境、幻术、水泡、镜影一样,看似真实,其实虚幻;
如露亦如电:这些内心的体验,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变化无常,短暂地显现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4、从[现象]、[映现]、[体验]一体化的角度进行观照
一切有为法:所有的[现象]、[映现]、[体验],一体无分;
如梦幻泡影:现象映现在自心的体验之中,犹如梦境、幻术、水泡、镜影,看似真实,其实虚幻;
如露亦如电:现象映现在自心的体验之中,即生即灭,既不能永恒存在,也不能独立存在,了无实质,其性为空;
5、通过以上观照,深入体会和领悟《金刚经》中的另一句话: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1)对[现象]的体悟:
凡所有相:现象之相、映现之相、体验之相,身心内外一切现象之相;
皆是虚妄:深入地观察其最根本的性质,就会发现,皆如梦如幻,了无实质;
若见诸相非相:这些[相]皆无独立不变、恒常存在的本性,因此皆是虚幻的假象;
则见如来:经过深入地观察,就见到了这些[相]的[真相]——其[相]了无实质,其性为空。
深刻领悟到[现象]的空性本质,就不会再执幻为实,自然就会放下对各种现象的攀缘和执着,回复内心的宁静。
2)对[内心现象]的体悟:
凡所有相:一切念头、情绪、思想、感受、愿望、意志、情感等等,皆是内心现象之[相];
皆是虚妄:深入观察这些内心活动,就会发现,这些内心活动并不是一种恒常的存在,同样有来有去,有生有灭,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同样不具备独立存在、恒常存在的本质,因此同样虚妄无实;
若见诸相非相:这些内心活动之[相],其[相]亦是一种[假名];
则见如来:经过深入观察,就见到了这些[相]的[真相]——其[相]了无实质,其性为空。
深刻领悟到内心现象的空性本质,就不会再执幻为实,自然就会放下对各种内心现象的攀缘和执着,回复内心的宁静。
3)对[自心本性]的体悟:
当放下对所有外在现象的攀缘和执着,当放下对所有内心现象的攀缘和执着,心灵就会自然地回复到一种本然寂静的状态。
这种状态,远离一切相,不在一切相之中,唯有在心灵回复那个状态的当下自己去体验,自己去体悟。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知幻即离,离幻即觉,不假方便,亦无渐次,当下离幻,当下即觉。
则[现]如来:离幻的当下,如来自现。离幻之觉,即是如来。离幻之心,即是如来,离幻的当下,即是如来。
深自体悟那本自清静、本自具足、本无生灭、本无来去、本无动摇、本无垢净、本无善恶、本无增减的当下空寂之心,空而能觉,觉而本空,空而能知,知而本空,空而能灵,灵而本空,远离一切思虑言说,远离一切虚妄之相,即是自心真面,即是自心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