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研究原创文字集

对“政治”概念的商榷

2018-06-18  本文已影响78人  梦鸿成
对“政治”概念的商榷       北师大、人教社1989年第2版的《政治常识》教材,对于“政治”这个概念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与旧版相比,无疑有许多可取、科学之处。不过,本人在教学过程中,认为书本第2页的这句话:政治“这种公共权力,在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集中表现为对全社会的管理,表现为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管理权力的分配和运用关系”,在表述中过于概括,不够严密,值得商榷,现提出本人肤浅的看法,恳望赐教。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起来:实行共产主义全民公有制,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财产,实行“各尽所能,据需分配”的原则,极大地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全面发展的需要;全体社会成员都有高度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劳动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们都将不计报酬地为整个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而劳动,各个生产单位和劳动者均无自己的特殊利益,于是,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关系将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真正的互助合作关系,同时,随着国家之消亡,整个人类社会将融成一个整体,取代国家的将是一个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由它来统一管理全社会的公共事务。所以,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政治这种公共权力,就必然表现为全社会的管理,表现为对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管理权力的分配和运用关系。

        那么,在原始社会,政治这种权力,是否也表现为对全社会的管理,表现为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管理权力的分配和运用关系?

        在原始社会,人们是按血缘关系结合起来,自然形成人类的共同体——氏族,它是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有血缘关系的氏族联合组成部落,在氏族或部落内部是没有阶级,没有压迫和剥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人们共同劳动,共同享受劳动果实,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互助合作的关系。在氏族制度下,人们通过氏族或部落的议事会管理集体的事务,一切大事都在议事会由全体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共同讨论决定,而在不同氏族或部落之间,则由于存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往往会为维护或争夺利益而发生战争、冲突。可见,在原始社会,没有出现,也不可能出现统一的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所以,在原始社会,政治这种公共权力,不可能是对全社会的,也不可能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而只能是表现为对本氏族或本部落的管理,表现为本氏族或本部落全体成员之间的社会管理权力分配和运用关系。

      (本文1989年发表在福建省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研究会和宁德地区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研究会联合主编的《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通讯》第十四期)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