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外借过,投保时应如何处理?
最近知守君常常被问到一类问题:“我拿医保卡为父母买过药,对我投保会不会有影响?”,“亲戚用我的医保卡挂号看过病,对我投保会不会有影响?”。
由于有这种现象的人群还不在少数,所以今天知守君就通过一篇文章,对“医保卡外借”这个问题,做一下详细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1.什么情况下,医保卡外借会影响投保?
2.投保前医保卡外借过,应该如何处理?
一.什么情况下,医保卡外借会影响投保?
我们都知道,投保健康险的时候需要填写健康告知,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一篇文章,轻松带你掌握健康告知》中,也曾经介绍过:被保险人有没有既往症,是以病历资料、住院记录、体检报告为依据的。
所以,医保卡外借影不影响投保,就看是否会产生本人的病历资料、住院记录、体检报告。
如果会,就会影响;如果不会,就不影响。
那么,我们来看看医保卡外借,都有哪些常见的情形,又会不会影响投保呢:
1 用医保卡在药店购药
这种问题是最常见的,也是大家问的最多的。要想知道影响不影响,我们要看看:医保卡药店购药->买了药是自己吃->自己有相应疾病,这条证据链是否成立。
我们在《一篇文章,读懂社会医疗保险》中介绍过,医保分为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是个人的私有账户,可以理解为自己的钱,存储在一个被指定的地方。在大部分地区,这个账户中的钱是专门用来看病、买药的。部分城市的医保卡余额,可以提现、为家人购药,用于健身消费等等。
统筹账户:账户中的钱归入医保统筹基金,由医保管理部门统筹使用,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这部分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
而用医保卡在药店购药,用的个人账户中的钱。
我自己用自己的钱,在药店给家人买药,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
而且,药店购药仅是一个支付行为,这个行为不会产生任何的诊断和就诊记录,所以不能判定买了某种药物,就一定是被保险人本人服用的,就一定代表被保险人身体具有某种疾病。
比如:我在药店给老婆买了治疗痛经的药,难道是我自己吃的,是我自己有痛经吗?
很显然,上面的证据链:医保卡药店购药->买了药是自己吃->自己有相应疾病,是不成立的。所以,在药店用医保卡为他人购药的这种行为,也就不会影响投保。
同样的,在有些医院有便民门诊,其开药时并不需要书写病历,仅仅是买药方便,其性质等同于药店购药。
2 用A的身份证挂号,用B的医保卡支付
目前大多数医院就诊是实名制,难道在医院就诊用医保卡支付了,还可能不是本人就诊?
是的,曾经西安的一位朋友,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即便不懂医保政策,就凭医院允许A就诊,B刷医保卡支付费用,也知道一定是政策允许的。
知守君也就此查询了相关信息,西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4年12月15日下发的《我市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中,明确规定:
此次政策调整后,我市个人账户将可用于:
1、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含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购买“国食健字号”和“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费用、购买“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以及“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等)的费用;
3、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原文网址:
http://xahrss.xa.gov.cn/gk/zwyw/7010.htm
所以,医院自己刷卡支付->买了药是自己吃->自己有相应疾病,这个证据链也不成立。
只要就诊的登记信息不是自己,就不代表自己有相应疾病,也就对投保没有影响。
3 医保卡借给他人挂号、门诊、体检
用自己的名字在医院门诊就诊、体检,医院留下的门诊病历、处方、体检报告等均是自己,但实际就诊人是其他人。
或者为了让大夫开相应的药物,故意说成自己有某些症状或者患有某病,留下了就诊记录和相关病历资料。
这种情况,医保卡就诊->有就诊病历->自己有相应疾病,这个证据链就成立了。
所以,这种情况等同于自己有相关疾病,会影响到自己投保。
4 医保卡借给他人住院使用
最严重的情况是冒名顶替住院。
让他人冒用自己的身份住院治疗,并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此种行为已经不只是诚信的问题了,而是真的触犯了法律。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种情况,当然会对自己投保有很大影响。
那么,如果我们有过这种情况,投保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二.投保前医保卡外借过,应该如何处理?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应该也明白,针对医保卡药店购药,用医保代家人支付医药费的情况,只要自己没有诊断记录,就不会影响投保。
所以,我们主要谈一谈,如果投保前发生过后两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1 不要一上来就盲目告知
如果发生过医保卡借给过他人挂号、就诊、体检或住院的情况,切忌盲目告知。
因为这种行为属于“骗保”行为,违反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一旦告知,保险公司大概率会给出拒保结果,因为保险公司会推断——既然投保人可以骗取医保,那么投保人未来骗取商业保险的概率肯定更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第一步,要梳理清楚既往外借医保卡的次数、使用的方式、使用者身体状况;收集相关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和检查报告。
要明确既往外借医保卡是用于门诊开药,还是住院治疗?在门诊和住院分别开了哪些药、做了哪些检查?
第二步,根据诊断报告中的异常内容、相关病症,对照准备投保产品的健康告知,看看是否需要告知。
1)如果产品的健康告知中没有问到,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问题,直接投保就好。
2)如果产品的健康告知中恰恰问到了,那么就要积极准备材料,证明自己没有问题,并且能够让核保员认可。
2 如何准备自证材料
准备自证材料需要有针对性,要根据自己病历里面的诊断、检查报告的结果、具体用药,针对性的准备能证明自己是健康的材料。
通常来讲,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是必须的,如有连续几年的体检报告则更好。
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派出内勤,陪同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体检机构体检的话,是最有说服力的。
如果诊断记录只是急性肺炎、急性肠炎、支气管炎、阑尾炎手术等常见且不算严重的疾病,那还是比较容易自证的,提供近期体检报告即可。
但如果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由于这些疾病可以用药物控制,所以即使有自证材料,也很难让保险公司相信你是健康的。
如果被诊断为冠心病、脑梗这种严重疾病,保险公司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也很难接受客户的自证材料。
最终结果,可能就是以后都无法投保重疾险、医疗险。
这种情况下,只能多联系几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如实告知并提供自证材料,看看是否有保险公司愿意给你一个机会了。
知守君了解到有某些保险公司,对医保卡外借还是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三.一点感想
医保卡是和身份证绑定的,具有唯一性,代表着医保卡持有者,使用所产生的就诊信息会伴随持有者的一生。
医保卡外借,有可能让自己永远都失去购买商业保险的机会,使得自己在风险面前,没有任何保障可依。
但是,也不要将所有医保卡没有给自己使用的情况,全都一棒子打死,还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而我们自己作为投保人,也要有最起码的思辨能力。
希望以上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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