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学了这么多年英语还不会找主干?——一篇文章彻底学会找主语
回顾:前两篇文章讲了中英文的根本差异是单词在句子中的排序不同;然后我们讲中英文主干的异同:相同之处在于它们主干位置都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后面的修饰部分在句中的位置不同,比如时间地点等充当状语的单词或短语等等都是修饰部分。
听到这些陌生又熟悉的概念,别慌,我后面会逐步展开讲解。
找主干是英语学习无法绕开的基础,把基本功打扎实了,后面学起来会顺利很多。我们会分三篇文章讲解,第一篇讲主语的固定位置;第二篇讲谓语;第三篇讲宾语。
本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让你彻底掌握学了十几年没学会的找主语。
01.主语固定位置:句首第一个独立名词结构
我们都知道,主语必然是名词,并且也知道主语都是在句子的开头部分。这应对像“I love you”、“My name is Lilei”百分百不会出错。
可如果难一点的句子呢?以下三个句子稍微复杂一点点,您不妨做做看。
1.In the morning, I get up and wear my clothes .
2.Looking at the book!I was loudly.
3.I know that man who likes Lily.
我们一个个来看。
第一句是介词短语开头, “morning”在句首,并且也是名词,一不小心就以为是主语了。其实不是,因为还有一个条件不满足:独立名词结构。
当“morning”处于介词短语中时,它就不是独立名词了。好,我们接下去找,发现独立名词的,就是“I”了,“I”就是主语。
您可能要问了,不是说主语的位置是句首第一个独立名词吗,可主语“I”并不在句首啊??
其实呢,表面看例句1是一句话,其实是两句话,只是它们并列成一句了。这么来看,“I”就是句首第一个独立名词,因此是主语。
第二句的前部分是分词结构,最先找到一个名词“book”,但它并不是主语,而是后面部分的“I”。这和上面例子同理,即它“book”不是独立名词。
第三句“that man”、“Lily”也不是主语。因为它们是从句中的名词,并不是独立名词。“I”才是主语。
我们会发现,当名词位置在介词短语、分词结构、从句当中时,它们并不是主语,因为它们并不是独立名词。
注意,判断是否为主语,有两个关键词:句首;第一个独立名词结构(也可以是第一个独立名词,具体看句子结构,下文后讲到)。
02.五种名词性主语类型
以下五种名词类型可以充当主语:
第一,名词本身,如book、water……
第二,代词,如she、he、it(物体)……
第三,分词结构本身,如looking at the book;
4.从句,例:1.That he is right is important; 2.That a man can never be too old to learn is certainly right。标粗部分均为从句形式的主语,即主语从句——简单说就是主语。
细心的你肯定看到了,以上例子标粗部分的从句都是完整的句子!没错,句子也可以做主语,做主语时,它指的是某件事本身如何如何。
判断它是不是从句主语,看“that”就知道了,that引导的句子就是从句,准没错。
我们可以稍微纵深一点探讨,为什么要加that呢?我们可以反过来回答:要是不加that,那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主语呢?That he is right is important,去掉that之后,主语究竟是he还是right呢?
好,聪明的你一看就懂。
第五,形式主语:it。
英语重形,必须保证形式上的完整性;汉语重意,意思到位就行了——反正得你自己领悟去。
当我们看到“I don't have money”时很容易理解主谓宾分别是什么。可如果你要用英语表达一些不知道主语是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汉语很强大,不存在这种困扰。
比如说“现在下雨了”。雨谁下的你知道吗?我不知道,天上神仙有很多,可能是龙王,也可能是雨神、玉皇大帝——中国的神仙那么多……
英语不行,得搞清楚主语是谁才甘心。可我们不知道怎么办?那就造一个呗!用it代替主语,只要形式上有主语就行了,管他阎王龟孙子——你当年抄作业是不是这样呢?
换句话说,形式主语it就是假脑袋,没有脑袋给它安一个假的也行。
你不小心摔坏了老板心爱的茶杯,老板一定要你解释清楚怎么回事,于是你硬是找自己的茬;你不知道别人的WiFi密码多少,还是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凑够了字数……
还是不明白?两张图片你一准秒懂。
汉语特点头大身体小:废话前置,重点在后 英语头小身体大:主干先行,修饰后置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呢?
于是,“现在下雨了”就可以表达为“It is raining now”。
当我们要表达一件事情本身的时候,从句作主语实在太长,等看完后终于找到了谓语,可能已经忘了前面主语讲了什么,是不是该句子表达过于低效?有没有这样的体验呢?
反正在中文中很常见,比如“老王,就是那个胖胖的,昨天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在深圳买了套去年刚建成的不是水泥盖的在郊外很偏僻的三层用来包养情人的小楼,昨天坐牢了。”是不是看着很累呢?其实她想表达的就是这个信息:老王昨天坐牢了。
英语就是这样,主干先行,修饰后置,在传达信息方面特别高效。于是,上面那两个例子处理后就成了这样:
1.That he is right is important;
修改后:It is important that he is right.
中文:他是对的这事儿,很重要。
2.That a man can never be too old to learn is certainly right.
修改后:It is certainly right that a man can never be too old to learn.
中文:一个人什么时候学习都不晚。
修改前的标粗部分为主语从句;修改后的为形式主语。请仔细对比,是不是清爽很多?
需要注意的是,形式主语it无需翻译,因为在汉语里压根就没这个东西,不用多此一举。如果你把例1翻译出来反倒很奇怪了:它是重要的,那个他是对的。这显然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参考资料:
《英文观止——英语长难句翻译妙法·第四章第一节》·钟平 等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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